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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湖隱士 - 岳飛、秦檜、趙構二十大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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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27 am

附錄1-4 《靖康紀聞》的相關記載

范瓊領兵把秘書省門,開封府、禦史台長吏疾聲奮呼,勒令速書名銜。
士大夫相顧號慟,聲聞遠邇,但亦無敢慨然立異姓者。
惟禦史中丞論列,謂邦昌無狀,不能盡人臣之大節,以釋四國之��,不足以代趙氏,乞押赴軍前面諭。
其餘百官所議,其略雲:「奉大金皇帝聖旨、二元帥台令,令立少宰張邦昌為主。 某等亡國之臣,荒迷不知所措,不敢推載,欲立賢人,亦敢自軍前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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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2 am

從史料中還可以為《靖康紀聞》找出兩則旁證——
《續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以下簡稱《長編紀事本末》)也記載了此事:
當時孫傅、張叔夜已經出城(被抓至金營),由王時雍主持上推戴狀。 王時雍怕文武百官不肯簽名,於是自己主動帶頭,文武百官也就跟著簽名。 推戴狀隨後由吳幵、莫儔送往金營,只有禦史中丞秦檜不肯簽名,單獨上了一封議狀。

另外,《玉照新志》更是對《揮塵錄余話》直接提出了異議,作者稱見到王明清《揮塵錄余話》中所記之事,覺得有疑問,於是又專門去問了一個說這件事的人,但聽到的卻有所不同:
當時,有人持文字來說:「敵人下令讓我們推戴異姓。 ”
馬伸立即道:「此天位也,怎可聽憑敵人廢帝易位,舍趙氏不立,那要立誰? ”
秦檜於是寫了議狀,與馬伸等聯名上狀。 不久二帝北遷,秦檜也被押到了金國。
看來,《揮塵錄余話》所記恐怕確有不實之處。
但以上兩則史料一個說秦檜單獨上狀,一個說是與馬伸等聯名上狀,這一個重大疑問依然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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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3 am

在南宋,這一問題就已經引起了史學家的注意。 《三朝北盟會編》的編撰者徐夢莘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編撰者李心傳都對此進行過分析考辨。
徐夢莘在《三朝北盟會編》中對此事判斷是:秦檜是單獨上狀。
李心傳的查考則更為詳盡,他認真分析了《揮塵錄余話》的記載,認為否定秦檜是單獨上狀,這實在是詆毀秦檜太過!
李心傳認為:既然金人只抓秦檜,而不抓馬伸等人���甚至以後從未提及馬伸),這足以證明當時並不是聯名上狀,有可能是馬伸當時的確慫恿過秦檜,所以後來有人借此做文章。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徐夢莘和李心傳二位史學家曾明確抨擊過秦檜秦熺父子在紹興年間篡改歷史的醜行。 儘管在他們的書裡,並未對被篡改的歷史一一考辨駁正,但以他們的立場,決不可能為秦檜文過飾非。 尤其是李心傳,他持秦檜單獨上狀的觀點,顯然是出於要堅持寫史公正客觀的態度。
分析查證到此,似乎應該可以定案了。
也許,李心傳對馬伸的推測是正確的吧,馬伸當時可能真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慷慨激昂地慫恿秦檜,而上狀時自己躲在了一邊。 這樣「愛國忠君」的買賣真是划算,在公眾面前表現了自己,把別人慫恿出去送死。
回想起馬伸向程頤求學的故事,真是讓搖頭歎息......
但是,如果我們現在就草草結案,那將是犯下了大錯,因為史料證據還沒有收集完全,調查還必須繼續。
接下來的,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發現——這封議狀根本就沒有送到金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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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4 am

在這議狀後面,還載有一份完顏粘罕對秦檜的「判決書」:
根據前宋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的推戴狀,乞請命張邦昌治理國事,元帥府已申奏(大金)朝廷,請立張邦昌為皇帝,並賜予冊立之文。
又根據此前元帥府的劄子:如果對立張邦昌為皇帝有異議,可以另行上狀申告,但不許引惹趙氏。
前禦史中丞秦檜,仍在上狀乞請立趙氏為君,此系違令,應由本官懲斷。
速將秦檜押至軍前。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根據以上《大金吊伐錄》的記載,完顏粘罕為什麼只抓秦檜不抓馬伸等人的疑問,終於找到了答案——完顏粘罕接到的根本就是另一封議狀,這封議狀的內容與上文中(宋朝史料中所載)的議狀完全不同,並且是秦檜單獨上狀。
真相逐步清晰了。
馬伸的確起草了議狀,也的確在議狀上簽了名,但這封議狀並沒有送出去。 秦檜暗地裡又寫了一封議狀,在別人完全不知曉的情況下調了包。
他是秘密調包,所以議狀上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不可能是聯名狀。
但秦檜為什麼要調包呢?
是覺得上狀有生命危險,為了保護同僚而決定孤身犯險嗎?
是為了有意顯示自己的忠誠,要獨自出這個風頭嗎?
是他認為此舉不但會讓宋人欽佩他的忠義,也會讓完顏粘罕覺得他是個難得的忠臣,而心生敬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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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6 am

上面一段發錯了次序,更正如下:

從宋朝的史料中已無法查清的疑問,卻可以在金朝的史料中找到解密的鑰匙。
《大金吊伐錄》裡保存著完顏粘罕收到的秦檜議狀,但其內容完全與宋朝史料所載不同:
秦檜竊以為自古建國立王,不是讓黎民百姓侍奉一人,而是要代天致理,使天下生靈有所歸依,不淪入塗炭蹂躪之中。
張邦昌在上皇(按:指宋徽宗趙佶)時,當執政官時間很久,攻打燕京、敗盟棄信之事,他無不知曉。 (但並未勸諫皇帝。 )現在如冊立張邦昌為帝,恐怕元帥大軍一班師,天下就會奸雄紛起、爭奪帝位,(天下必將兵連禍結,百姓必將淪入塗炭蹂躪之中,)其結果將有違元帥弔民伐罪之意。
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天下生靈為念,于趙氏中推戴一位此前不曾參與背盟之議者,使之為藩臣,則天下不會奸雄四起,元帥好生之德,通于天地!
秦檜雖是草芥,也將蒙受再造之恩,故不顧罪誅,出此激切懇求。
謹以狀聞,伏候台旨。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試禦史中丞致仕秦檜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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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6 am

在這議狀後面,還載有一份完顏粘罕對秦檜的「判決書」:
根據前宋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的推戴狀,乞請命張邦昌治理國事,元帥府已申奏(大金)朝廷,請立張邦昌為皇帝,並賜予冊立之文。
又根據此前元帥府的劄子:如果對立張邦昌為皇帝有異議,可以另行上狀申告,但不許引惹趙氏。
前禦史中丞秦檜,仍在上狀乞請立趙氏為君,此系違令,應由本官懲斷。
速將秦檜押至軍前。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根據以上《大金吊伐錄》的記載,完顏粘罕為什麼只抓秦檜不抓馬伸等人的疑問,終於找到了答案——完顏粘罕接到的根本就是另一封議狀,這封議狀的內容與上文中(宋朝史料中所載)的議狀完全不同,並且是秦檜單獨上狀。
真相逐步清晰了。
馬伸的確起草了議狀,也的確在議狀上簽了名,但這封議狀並沒有送出去。 秦檜暗地裡又寫了一封議狀,在別人完全不知曉的情況下調了包。
他是秘密調包,所以議狀上只有他一個人的名字,不可能是聯名狀。
但秦檜為什麼要調包呢?
是覺得上狀有生命危險,為了保護同僚而決定孤身犯險嗎?
是為了有意顯示自己的忠誠,要獨自出這個風頭嗎?
是他認為此舉不但會讓宋人欽佩他的忠義,也會讓完顏粘罕覺得他是個難得的忠臣,而心生敬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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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6 am

附錄1-5 《靖康紀聞》中的相關記載


范瓊領兵把秘書省門,開封府、禦史台公吏疾聲奮呼,勒令速書名銜。
士大夫相顧號慟,聲聞遠邇,但亦無敢慨然立異姓者,惟禦史中丞論列,謂邦昌無狀,不能盡人臣之大節,以釋四國之難,不足以代趙氏,乞押赴軍前面諭。
其餘百官所議,其略雲:「奉大金皇帝聖旨、二元帥台令,令立少宰張邦昌為主。 某等亡國之臣,荒迷不知所措,不敢推載,欲立賢人,亦取自軍前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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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6 am

附錄1-6 《玉照新志》對《揮塵錄余話》的質疑

《玉照新志》卷四:
明清《揮塵錄余話》載馬伸首乞立趙氏事,後詢之游誠之,凡言與前輩說有異同者,今重錄其所記於後:
靖康初,秦檜為中丞,馬伸為殿中侍御史。
一日,有人持文字至台雲:「敵軍前令推立異姓來。 」未及應語之問,馬遽雲:「此天位也,敵人安得而易? 舍立趙氏,其誰立? ”
秦始入議狀,連名書之。 已而二帝北狩,秦亦陷焉。 ”
按:1.馬伸當時任監察禦史,建炎年間任殿中侍御史。 此處顯誤。
2.此事發生在秘書省,此處說「有人持文字至台」,顯系日久之後,傳聞出現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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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7 am

附錄1-7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李心傳對此事的觀點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
此段實毀檜太甚,按珫錄,檜獨具單狀而首詞雲:某身為禁從,職典台諫,則必非連名也。
然當時金人獨取秦檜而不及姚、馬,則未嘗連名可知,或者馬伸嘗慫恿之。 今略修潤,令不牴牾。
明清揮塵第三錄��檜議狀全文乃孫傅第三狀,明清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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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8 am

附錄1-8 《��金吊伐錄》所載《秦檜狀乞立趙氏狀》

《大金吊伐錄》卷三:
朝散郎、試禦史中丞致仕秦檜准元帥府指揮,如別有異見,具狀申者。 右檜竊以自古建國立王,非為率眾庶以奉一夫,蓋欲代天致理,使生靈有所依歸,不墜塗炭也。
契勘張邦昌在上皇時,執政日久,伐燕敗盟之計,皆所預知。 今若冊立,恐元帥大兵解嚴之後,奸雄竊發,禍及無辜,將不稱元帥弔民伐罪之意。
若蒙元帥推天地之心,以生靈為念,于趙氏中推擇其不預前日背盟之議者,俾為藩臣,則奸雄無因而起,元帥好生之德,通於天地。
檜雖草芥,亦被生成之數,無任待罪隕越、激切懇求之至。
謹具狀聞,伏候台旨。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朝散郎、試禦史中丞致仕秦檜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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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38 am

附錄1-9 《大金吊伐錄》所載《元帥府要秦檜懲斷》

《大金吊伐錄》卷三:
據前宋文武百僚、軍民、僧道、耆老狀,乞選命張邦昌以治國事,行府已申奏朝廷,乞立為皇帝,仍賜冊文,不晚降到冊文。 見得事體輕重,便索鐫造...... 又勘會先去劄子,如別有異見,別具狀申,只不許引慝趙氏。
今據前中丞秦檜狀,尚言乞立趙氏,特系違令,合要本官懲斷,速起發前來。
天會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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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43 am

真相還原——

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文武百官齊集秘書省商議推戴張邦昌之事。 馬伸憤慨地提出了抗議,並請自己的上司——禦史中丞秦檜帶領禦史台諫們聯名上狀,請求立趙氏。
秦檜表示同意,並當場率台諫官們論列張邦昌在徽宗朝的種種過失,表示寧可被押赴金軍軍營,也決不奉張邦昌為君。
馬伸當場起草了議狀,(草稿由馬伸保存。 )請秦檜在譽清後的定稿的首位署名。 秦檜(可能猶豫了一下)簽上了名字,隨後馬伸等台諫官也簽了名,然後把這份聯名狀(以下簡稱「馬伸狀」)交給了秦檜。
秦檜在送出前,偷偷又寫了一份議狀(以下簡稱「秦檜狀」),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留下了「馬伸狀」,而將「秦檜狀」交人送了出去。
完顏粘罕接到的是只有秦檜一個人署名的「秦檜狀」,第二天他下令將秦檜押赴軍前。 而馬伸等人並不知道完顏粘罕為什麼只抓秦檜,惟一能想得通的解釋是——完顏粘罕只抓為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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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43 am

秦檜被抓之後,宋朝的史官在收集資料時,記錄了馬伸手上的草稿的內容。 (��意:草稿上不可能有簽名,有簽名的定稿交給了秦檜。 )當時,誰也不會想到:秦檜送出去的不是這份「馬伸狀」。
建炎四年,秦檜從金營回到南宋時,此時馬伸已死。 秦檜見這個最重要的當事人已經不在人世,便稱當時的「馬伸狀」是自己所寫,自己上的是「單狀」,從而掠盡美名,以此作為自己的政治資本。
秦檜此舉騙過了許多人,包括南宋史學家徐夢莘和李心傳,他們二人無法看到金朝的史料,所以只能根據事理來推斷——既然完顏粘罕只抓秦檜,則可以表明秦檜當時上的是「單狀」。
元朝編修《宋史》時,對此事未做詳細考辨,依據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和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寫成了《秦檜傳》。 此後,很少有人再對此詳細分析、考證。
但《大金吊伐錄》裡卻保存了至關重要的證據——「秦檜狀」,這是秦檜無法去篡改,無法去銷毀的。
宋金兩國保存的同一名稱的這兩份檔,讓我們得以查明真相。
這一疑案的史料查證階段至此基本結束了,但事情並沒有完,因為還有疑問沒有解答——秦檜為什麼要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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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43 am

三、在真相的背後

要想弄清楚秦檜當時為什麼要另寫一封議狀,靠查證史料已經不行了。 他當時心裡想的是什麼,不可能對史官去坦白,不可能留下任何記載。
我們只有嘗試「讀史讀心」,從有限的史料中去分析探尋秦檜的心理。

1、「馬伸狀」與「孫傅狀」、「張叔夜狀」的比較
首先,比較一下「馬伸狀」和此前孫傅、張叔夜所上議狀的不同。
上文所引《宋史*奸臣*秦檜傳》中的「馬伸狀」其實是一個節略本,《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記載的更為完整,(原文參見附錄1-10。 )其中還有這樣兩段話:
(1)大金即便真的能滅亡宋朝,兩河人民懷念故國之思也不會就此被消滅,只要趙宋宗廟中的賢德之士倡義天下,舉舉國之力收復失地,兩河人民也必將��金而歸宋。
往昔晉為契丹所滅,而周世宗複定三關,這是為晉報仇雪恨。
難道今日一定要滅亡趙氏,然後讓人為趙氏復仇嗎?
中國的英雄,必將雪中國之恨!
更何況滅人之國乃是莫大之禍,秦滅六國而六國滅之,符堅滅燕而燕滅之......
(2)兵力強大並不足以作為長久的依靠。 大金從去年興問罪之師,入境征戰已超過一年時間,之所以攻必克、戰必勝,這沒有其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大金久經征戰,而中國經歷一百多年的和平時期,士卒缺乏訓練、實戰,又缺乏堪當將帥人才。 如果將來士卒精練,將相得人,大金又一定能戰勝中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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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43 am

這兩段話已經不僅僅是在警告,幾乎已經可以說是在威脅了,從字裡行間清晰地可以看出這封議狀的作者馬伸內心翻騰著報仇雪恥的烈焰。
可以想像得到,完顏粘罕如果看到這封議狀,將會是怎樣的一種反應,很可能不是抓人,而是殺人了。
必須說明的是:如果北宋的百官、軍民誓死不從,不能排除完顏粘罕有下令屠城的可能性。 (至少北宋的大臣們認為只要堅決抗命,屠城隨時可能發生。 )
讓我們回顧一下事件的開始,孫傅率百官、軍民所上的六狀,無一不是哀懇乞求的語氣:
第一狀乞請恢復趙桓帝位(參見附錄1-11)。
第二狀退了一步,乞請立趙氏皇族中的賢者(參見附錄1-12)。
這兩次請求遭到完顏粘罕拒絕後,孫傅等人上第三狀稱:現在東京城裡除了我們這幫誤國的罪人,就是些碌碌無為的庸臣,實在是沒有賢者可以推戴,請金軍元帥府指定合適的人選,把球踢給了完顏粘罕(參見附錄1-13)。
這次,完顏粘罕回復的語氣已經很嚴厲了——有違大金皇帝聖旨,其罪已深,今後不可再如此! 並且斥責孫傅極不懂道理(何不詳道理之深也)。
孫傅等人迫于完顏粘罕的兵威,不敢堅決抗拒,又上了第四狀,再次表示實在是無人可推戴,請元帥府自行選擇,又把球踢了回��(參見附錄1-14)。
隨後,在第五狀中孫傅等人亮出了底牌——乞請立皇太子為君(參見附錄1-15)。
孫傅等人的態度讓完顏粘罕勃然大怒,他立即嚴令孫傅交出皇太子,馬上推戴異姓,如果這兩件事辦不了,屠城!
孫傅的第六狀,已經完全是在絕望中哀求了(參見附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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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43 am

後來,張叔夜決心赴死,也寫了一封議狀,此狀寫得比較簡略,看來張叔夜已經不指望完顏粘罕答應什麼,只是在表明自己的心跡而已(參見附錄1-17)。
在這種情況下,馬伸寫了那份言辭最為激烈的議狀,此舉和馬伸正直書生的性格完全吻合——為國家大義、君臣大義所激,舍生不顧。
但是,在客觀上,我們不得不說,上這樣的議狀雖然可以激勵後來者,而在當時,除了自己送掉性命之外,于東京百姓也不見得有好處。 特別是議狀中那些帶有威脅語氣的句子,會不會把完顏粘罕激怒? 會不會促使完顏粘罕下決心以血腥的暴力來讓東京人民屈服?
如果去問馬伸這樣一個問題——這樣的議狀是會使完顏粘罕感到害怕而讓步,還是會使完顏粘罕舉起屠刀? 恐怕馬伸他自己也不敢有確定的回答。
馬伸的動機是正義、高尚的,但他行為的結果未必是好的。
秦檜的性格與馬伸不同,對事情的判斷也與馬伸不同,當馬伸把這份議狀拿到秦檜面前,秦檜會怎麼去想呢?
讓我們認真地分析一下秦檜在此事發生之前的行為表現,先來瞭解一下他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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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6 am

秦檜字會之,江甯人,政和五年(西元1115年)進士,那年他二十五歲,但中進士後,他的仕途並非是一躍龍門,步步高升,先做了一段時間密州教授,可一直沒得到晉升的機會,不久他又考中詞學兼茂科,可仍然沒能平步青雲。
青年秦檜既有才學又非常重視人脈關係,他出生于平民之家,卻娶了一位大戶人家的小姐,他的妻子王氏乃是前宰相王珪的侄女。
以我的瞭解,在兩宋之交的重要人物之中,只有秦檜和岳飛沒有納妾。
岳飛是不納妾,秦檜是不敢納妾。
秦檜「懼內」。 或許是因為官運未能亨通,使秦檜在家裡多少有些氣短。
如果按照封建社會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秦檜之妻王氏是一個絕對的「悍妒婦人」,在那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時代,王氏自己不能生育,還不准秦檜娶小老婆,。
秦檜不敢娶妾,就偷偷摸摸地去養了一個「外室」。 這個外室為秦檜生了一個兒子,秦檜終於有了後人,自然是滿心歡喜,可是好景不長,這事被王氏知道了,這下可是夠秦檜受的了。
秦檜原以為反正孩子都已經生下來了,生米做成了熟飯,假以時日,讓王氏慢慢「接受現實」,但他的希望還是落空了。
王氏打擊「婚外情」的手段也的確是厲害,最後硬是逼得秦檜的外室帶著小孩嫁給了一個姓林的,這孩子後來取名叫林一飛。 終秦檜一生,王氏都不許他們父子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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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6 am

秦檜有一個外號——秦長腳,意思是特別喜歡往上級、大官那裡跑,可跑來跑去,有權有勢的官員倒是認識了一些,但他的官就是升不上去。 秦檜考中進士都已經十年了,他的官職還只是太學學正,一個正九品的芝麻官。
秦檜一直在等待機會,而機會終於來了。
到了靖康元年,在不到一年時間裡,秦檜一路升遷,一直升到了從三品的禦史中丞。 禦史中丞是宋朝中央監察機構——禦史台的最高長官(參見附錄1—18),用現在的話說,秦檜在這一年成了一位「直升機幹部」。
秦檜為什麼會有如此之快的升遷呢? 這有內外兩個方面的原因。
靖康元年,金兵第一次南侵,正月初二日,金東路軍先鋒完顏兀術突破黃河防線,兵鋒直指東京。 正月初三日晚,太上皇趙佶在夜裡二更逃走,隨之,大批驚慌失措的官員紛紛請求致仕、請病事假,一個個學太上皇——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強敵壓境,國家正在用人之際,這幫傢伙們此時為了保命,連朝廷俸祿都不要了。 在這種情況下,宋欽宗趙桓要麼也逃走,要麼起用一大批新人來撐住搖搖欲墜的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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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6 am

趙桓原計劃也是逃,但被李綱給強攔了下來。 李納擔起了東京留守的重任,一邊指揮抗敵,一邊和朝廷內部的逃跑派鬥爭。
李綱是趙桓即位後出現的第一個「直升機」幹部。 他以從五品的太常少卿被破格擢升,僅十幾天時間,就連續升到了正二品的尚書右丞(副宰相)。
在堅決抗戰還是割地求和這一重大決策問題上,李綱與宰相李邦彥、張邦昌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雖然李綱據理寸步不讓,但當時的宰執大臣中主戰的就他一個人,勢單力孤,很快就居於下風。
這時,秦檜直接給皇帝上了一道奏章,論述兵機四事:
一、金軍乘銳深入,不久即將師老糧盡,朝廷切不可在金人面前示怯,不可割讓三鎮之地��即便萬不得已而割地,也只能答應割燕山一路,燕山本是金人所攻取,本朝又守邊極難。 至於歲幣,不能超過過去給遼國的歲幣之數;
二、金人狡猾奸詐,朝廷對金人之言不可輕信。 希望朝廷能一面派兵守備黃河,一面出兵打擊已渡河之金寇,使其不得連續而進。 京城守備也不能因議和而稍有鬆馳;
三、此次的對金策略,都只是宰執們商議決定,而其它大臣不能參與。 建議召集朝廷的文武百官與宰執大臣一起重新認真商議國策;
四、建議不讓金國使者進城入宮,以免其窺測我朝虛實。 (參見附錄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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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12月 11, 2016 9:56 am

從這封上書中可見秦檜這個小小的太學學正的確有不同常人之處,他對形勢的判斷較為清晰冷靜,雖然沒有用兵的經驗,但也大致看到了金兵的要害。 在應敵上,他主張一不可示怯,二不可寄希望于議和,三不可讓金兵知虛實,萬不得已時讓步也要有限度。
他在對內鬥爭上也頗有策略,李邦彥、張邦昌等人都畏敵求和,堅決主戰的李綱在宰執大臣中十分孤立,此時正不得不單槍匹馬和這幫主和派較量。 要一下子換掉李邦彥、張邦昌顯然不可能,所以秦檜不動聲色地提出了一個改變力量對比的方法——建議文武百官共同商議對金策略。
另外,秦檜已經看到了這場危難中出現的一個機會——現在正是國家用人之際,而大批官員致仕的致仕,逃跑的逃跑,此時上書,正可嶄露頭角,引起皇帝注意他這個平時不可能被注意的小官,自己可能因此得到重用。
趙桓沒給秦檜答覆,生性怯懦的他最終還是採納李邦彥的建議,派遣康王趙構和少宰張邦昌拿著和談的誓書去了金營。
趙桓雖然沒能給秦檜答覆,但秦檜想引起趙桓注意的目的卻達到了,很快秦檜就升任職方員外郎(從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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