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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5室的K(28歲)和未婚妻N(25)兩人被發現遭人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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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06, 2010 12:31 am

在105室的K(28歲)和未婚妻N(25)兩人被發現遭人殺死了。

105室前有一個小庭院。正好有朋友來找K,按了大半天的門鈴都沒有人應門,朋友就繞過庭院探裏面。這才發現大事不妙。他一眼就看見渾身是血,倒在門上的K。

當警方打破庭園的玻璃門到室內時,K和N都死了。

警方驗屍結果發現二人的死亡時間差不多,K的頸部和N的左胸都被刺了一刀。兩名死者並沒有服用安眠藥,也沒有喝酒,而且兇器-依然插在他們的身上。

門、窗、玻璃門都是從裏面鎖上,室內沒有爭鬥跡象。

這究竟是自殺,還是某一方殺死了對方之後再自殺的事件呢?如果是後者,那麽到底是誰殺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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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在 周六 3月 06, 2010 1:00 am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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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5室的K(28歲)和未婚妻N(25)兩人被發現遭人殺死了。 Empty 我在網上看到一個超強的分析,應該就是答案了。ZT如下:

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06, 2010 12:57 am

這個案子除了現場,沒有別的線索,一切推理只能從現場出發,所以必須仔細觀察現場,然後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況,那麽,最後剩下的,就是真相了。

分析現場如下:

1 整體。現場整體非常整潔,血跡非常集中,沒有任何打鬥跡象,而地板上的3滴血說明沒有人仔細整理現場。所有器具均按右手習慣放置,說明這家主人都是右撇子。 分析:整體整潔,而且無人仔細整理,說明現場沒有發生任何打鬥。

2 門口。門口死亡一人(男)。男人傷口一處,在右側肩頸結合處,系尖刀從側面刺入致死。--你沒看錯,是刺入。如果是砍入,刀應與肩膀成90度角,而現場刀與肩膀角度幾乎為0,砍的假說被排除。門上安裝的是把手型鎖,這鎖的最大特點是:反鎖按鈕在鎖的正中,按下後鎖芯仍然可以活動!這也是兇手制造密室殺人案的最大本錢!
門上留有圓形大片血跡。而且很明顯地在形成後被物體從上到下拖拽過。結合門口的死者,可以肯定血跡出自死者,死者被刺中後血先噴濺到門上,然後死者身體下滑,形成圖中血跡。死者身下血跡和肩膀血跡應是死後滲出。門右邊的雨傘和門左側的掛歷應與案情無關。鞋櫃上的魚缸等物說明男死者沒有掙紮和搏鬥過。掛在鞋櫃上的那個不可能是領帶,應該是鞋拔,應於案情無關。死者身下地毯平整,又一次證明死者死後並未被移動過。地上留下拖鞋一雙,目前不能斷言何人留下。垃圾桶應與案情無關。

3 廚房。水壺和水龍頭說明這家的主人習慣用右手。櫃門打開,刀架寬度可以放下3把刀。廚房入口有一處滴落狀血跡。

4 大廳地板。地板很清潔,地上留有3處滴落狀血跡。從左向右位置依次為:廚房門口、床邊、門口拖鞋旁。

5 床 床上死亡一人(女),死者頭朝床尾仰臥,胸口被尖刀刺入,有少量血滲出。身下滲出大量鮮血,雙手也粘有大量鮮血。臉上有少許血跡。腳邊有一枕頭。鬧鐘則顯示了床頭的位置,說明女人是頭朝床尾仰臥。

6 床邊 床邊掉落枕頭一個,放置矮桌一張,坐墊兩個(可見),桌上有茶杯兩個(杯柄全部放在左手側),雜誌一份。
根據現場分析如下:
首先排除二人自殺可能。男人自不待言,女人刀傷為胸口正中,大家可以自己試下,刺胸自殺的,刀只可能斜向刺在胸口靠左一側(左撇子是右側)。
接下來排除掉自相殘殺可能。雙方相距很遠,而且死者均大量流血,如果互殺,現場將留下大量血跡。
死因只有一個可能:第三人殺死兩人。那麽,案發時,現場有幾個人呢?
從畫面上看,很容易認為應該是兩人,也就是說,兇手先殺了女人,然後男人回來後殺了男人。可是,這一假說有一個死穴:男人回家時看見女人帶著血躺著,他居然沒有任何反映?
我們仔細看桌子這邊,就可以看出來不正常的地方:畫面上是只有兩個坐墊,但是床對面呢?家裏任何一張桌子,至少都會安排3個可以坐人的地方。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在那裏,有一個坐墊。而且這個坐墊前面,放著一本雜誌---這裏坐過人。那麽雜誌有沒有可能是床邊坐著的人看的?我認為不可能:那個位置肯定是主人坐的,哪有主人一邊看雜誌,一邊招待客人的道理呢?那麽雜誌有可能是以前留下的嗎?也不可能!從現場來看,主人整理屋子的時候是很仔細的,連最容易亂放的鞋拔都被仔細地掛了起來,這樣仔細的人會在招待客人的時候,不把桌子收拾幹凈嗎?不可能!
於是,我們不得不考慮另外一個可能,當時現場有3個人:男人,女人和兇手。這一假說是完全成立的。那麽問題來了,男人看見女人被殺的時候為什麽沒有反映?只有一個可能:女人被殺是他預料之中的,他和兇手顯然已有預謀。他是在女人死後,準備外出的時候被殺的。而如果他是外出回家看見女人被殺,他不可能沒有任何反映。(從他死的位置看,他是在整個身體完全進入室內後死的,無論兇手怎樣遮擋,都不可能不讓他看到女人。)
男人死因是一刀致命,這無疑問,但是女人卻不可能是胸口一刀致命的,否則身下血跡無法解釋(貫通傷?從刀的長度來看不可能)。女人背後應該還有刀傷,那才是致命處。(枕頭悶死說不成立,被悶死後死者臉色發青,死者臉色卻沒有這個現象。悶死者死前必全力掙紮,現場卻沒有搏鬥痕跡。最關鍵的是,誰會在被悶死的人身上刺兩刀?)但是當時沒有流出血,血是刀被拔出時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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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06, 2010 12:58 am

那麽,掉在地上的枕頭怎麽解釋呢?悶死一說無法成立,而且兇手悶死女人後,要麽把枕頭放回原處,要麽順手丟棄在死者頭邊,不可能在那個位置。其實仔細想一下,就不難明白了:女人在聊天時,總喜歡隨手拿個東西墊在背後。所以枕頭應該是女人聊天時拿下來的,因為兇手沒有仔細整理現場,所以在他看來,這個女主人隨手拿下的枕頭就不必再處理了。
最後的疑點在地上的血跡。一般的理解為兇手在取第二把刀時身上沾染的血滴落形成的,其實大家模擬一下就知道了:要在地上滴落這樣的3滴血,兇手的手上該沾上多少血?除非把手直接伸進血泊裏,否則血是不會從手上滴下來的,但如果兇手滿手都沾上血,那麽現場怎麽可能如此整潔?而且前面分析過了,男人和女人死時都沒有大量流血,兇手難道會等他們死後血大量滲出後,再把手伸到血裏去故意滴下那3滴?無論怎麽分析,“沾血滴落”說都不能成立。那麽,又只有一個假設可以解釋了:這3滴血,是兇手流出來的!兇手應該是從女人背上拔刀時,割傷了自己的手。當時他並未發現。等到第一滴血落地時才發覺,於是轉身去廚房處理。在走進廚房時又滴落了兩滴血。
現場分析完畢,案發時情景模擬如下:

1 兇手、男人和女人共坐聊天。兇手進門是穿拖鞋的,但是男人和女人並不穿。女人坐在床邊,男人坐在她對面,兇手坐在女人左側。兇手顯然和死者非常熟悉,關系極好。女人泡咖啡款待兇手,為了坐著舒服,拿了枕頭墊在背後。而男人並未喝咖啡,在看雜誌。

2 兇手去廚房拿了把刀,但是這動作並未引起死者警惕。這也是很正常的,兇手完全可以借口切水果什麽的把刀拿在手上。

3 女人應該也去了廚房(水開?有可能),這時候枕頭沒人靠著,自然倒了下來倒在坐墊上。然後和兇手一起回到桌邊。女主人應該是站在桌角處,用右手拿起杯子喝了口茶,但是還沒有坐下的時候,兇手就哄騙女人回頭對著廚房走去(最可能的情況:兇手對女人說:“櫃門我忘關了”仔細的女人就會轉身準備關櫃門)。

4 就在女人轉身的時候,兇手一刀刺入女人的背後,一刀致命。他刺得非常準,刀應該是刺入心臟,但是並未刺穿,刺這個部位受害者將內出血而死,但是不會有很多血流出來,少量鮮血會被女人的衣服吸收掉。只要保持距離,兇手身上就不會沾到血。這個時候男人沒有去救女人,也沒有其他動作,因為他早已和兇手計劃好要殺死女人。

5 兇手把女人抱到床上,他不願費力將女人按正常睡姿放在床頭,而是放在現場所見的位置,先是將女人側面放好,背朝外面。然後小心地拔出刀子,把女人仰天放好。拔出刀後血迅速流出,沾了一滴在女人的臉上,隨後鮮血擴散,沾到了女人的雙手上。從女人手上血跡可以看出左手是手外側(小指處)沾血,而右手側是內側拇指和食指處沾血(所以這兩個地方血跡最重)。這證實了我的設想沒有錯誤。然後兇手將刀刺入女人胸口。

6也許因為兇手沒有預料到拔刀後血會大量流出,也許是他殺人後本來就緊張,反正他不小心割破了自己的右手,但是開始他沒有註意到。傷口不大,也不深。所以開始幾秒是沒有血流出的。兇手沒有覺察到自己在流血,他先在床邊站了會(可能招呼男人一起離開),這時候第一滴血流了下來,滴在了床邊。然後轉身向門口走去準備換鞋,這時候第二滴血流了下來,滴在拖鞋旁邊(血滴在拖鞋右邊,所以我判斷他傷在右手)。這時候兇手才發現自己在流血。他顧不上穿拖鞋(血跡和鞋櫃間隙很小,只能放一雙拖鞋,如果穿了去,再回來很可能血就被踩到拖鞋下面了),回頭去處理傷口。

7 兇手去廚房處理傷口,這時第三滴血流了下來,滴在廚房門口。兇手處理完傷口後,從刀架上拿了第二把刀,藏在身邊。

8 兇手和男人換上出門鞋準備出門,但是男人沒有想到,他永遠也出不了門了。就在男人準備出門時,兇手和男人擁抱,男人沒有拒絕--但這是個死神的擁抱!兇手左手暗扣尖刀,故作親熱地將雙手勾在男人的脖子上,然後,左手橫向猛刺,部位非常準—尖刀刺入男人頸根處,切斷了大動脈,然後雙手迅速向下離開男人的背後。與此同時兇手發力將男人緊緊地頂在門上,這是為防止男人血到處噴濺沾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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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06, 2010 12:58 am

9 男人同樣一刀致命。雙腿無力不能站立,兇手一邊頂著男人,一邊慢慢將男人放下。直到男人如圖中一樣坐姿斜靠在門上。門上留下了現場所見的血跡。

10 兇手將門打開一條夠一個人進出的縫—我要說我的另外一個猜測:這家的門是向外開的。因為向裏開的門是很難做到一邊保持死者姿勢,一邊打開的。兇手按下門的反鎖按鈕,用一只手拉住男人屍體,不讓他向前傾倒或者側臥,一邊把門慢慢關上,直到最後門縫只能容下一只手臂了,但是這時候屍體不用扶持也能安穩地靠在門上了。於是兇手拿出手臂,把門關上離開。這一步可以從死者的姿勢得到印證:前面說過主人全部都是右撇子,這樣的人死時如果坐著,通常都是稍稍偏右斜坐!這是因為右撇子右手和右腳肌肉都比左邊發達,造成人的右半身重量比左半身稍重。所以死的時候身體會向右傾斜。但是死者正好相反,他又確定無疑是個右撇子。那麽他這個姿勢當然是在外力影響下造成。如果一個人從門外伸進一只手,一邊關門一邊拉住屍體,就會造成現場男死者的姿勢了。

11 兇手離開後男人的傷口失去壓力,血逐漸滲出,匯聚到身下,現場完全形成了。

兇手分析:

兇手毫無疑問是女性:第一個證據當然是她和男死者的擁抱。如果說這個證據不充分的話(男死者是雙性戀),還有就是桌子的擺設:床邊座位是女主人的,對面是男主人的,男主人在看雜誌,和客人聊天的是女主人。那麽。如果兇手是男的。男主人會讓他和自己的女人聊天,自己看雜誌嗎?這是難以想象的。
兇手較高。不知道大家註意沒有,男死者是很高的,從門上血跡可以看出,男死者的頸根就差不多到了門的最上方了,再加上頭,整個男死者不會比門低的。能跟這麽高的男人擁抱,即使穿著高根鞋,兇手的身高也夠高的了。

兇手跟兩個死者都非常熟悉,前面說過了。兇手對人體結構非常了解,否則不會兩次都是一刀致命。兇手不是職業殺手,否則不會在偽裝女死者時留下這麽多破綻,也不會不清理現場就走。最後就是那個不是秘密的秘密:兇手是左撇子。
本案分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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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3月 06, 2010 1:51 am

地板上有三滴血,分別在男的旁邊,碗櫃那裏,女的旁邊,反映了身上帶血的人的行動路線,由此可見不會是兩人都自殺,應該是一個人砍了另一個人後去碗櫃拿刀再自殺。
躺在床上的女的臉上有幾滴血,手上也沾上了血,而男的手上卻是幹凈的,所以應該是男的被女的刺,血濺到女的臉上,然後女人再躺在床上自殺,而且要自殺的人一般會選好一個比較舒服的位置自殺,不太可能像男的那樣刺自己的脖子,倒在門邊(死樣看起來很不爽)。門上大片血跡的位置大概在男的站起來的高度,桌子上面有兩杯咖啡和報紙,鞋櫃旁邊有一雙拖鞋,所以可能是在在早上,男的喝完咖啡換好鞋準備出門,女的和他擁抱告別,借此機會向男的脖子那裏刺去,將男的殺死後,女的心灰意冷,走到碗櫃那裏又拿了把刀,(要自殺應該選把幹凈的刀吧,不會把刺入男的脖子那把刀拔出來再刺自己吧,反正家裏刀多。。。)躺在床上,將刀刺入自己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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