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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暉2013(1月至12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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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三方攻略﹕叛諜門
【明報專訊】美國前中情局特工斯諾登滯留香港,成為全球熱話。究竟他為何選擇香港、事情最終會怎樣演變,都是十分豐富的間諜電影素材。從國際關係的角度,各方當事人都有不少策略可供選擇,簡述如下:

一、斯諾登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只是個人行為,沒有龐大集團支援,他選擇香港的原因就不可能單是為了個人安全,而是為了掌握議題設定權,慢慢爆料。要是他選擇英國等美國盟友,會擔心後者因「國家利益」把他遣返;但要是他選擇中俄伊朗等美國對手,也會擔心這些國家把資訊封鎖,有違他鬧得舉世皆知的目的。香港既在美國直接影響範圍之外,又有自己的涉外關係制度,斯諾登就能擠牙膏那樣長期佔領議題。

策略一、「塔吉克模式」:塔吉克(Nosratollah Tajik)是前伊朗駐約旦大使,被美國指為軍火商,要求英國政府在他留英時予以引渡。塔吉克用了六年時間,不斷向英國司法制度上訴,以證明自己無辜,並通過媒體散播自己的正面形象,又爭取到英國社運界廣泛支持,結果案件變成了英國司法、媒體、社運聯手對美國的馬拉松公審,最終塔吉克獲准返回伊朗。斯諾登只要等到美國正式提出引渡,就可以開始在香港制度內演出、自辯,媒體注視、社運聲援統統可期,可能成為未來一年最能影響國際議題的人。

策略二、「王立軍模式」﹕斯諾登也可效法王立軍,讓公眾知悉他曾接觸中方代表、懷疑他把部分機密文件給予中方傳檔,令兩國都不知道對方底蘊,然後同時向中美雙方討價還價,保護一批他知道的兩國特工,建立自己的情報體系,甚或通過他們與維基解密、Anonymous一類組織結成同盟。這類做法相當高危,卻足以挑戰國家主導的國際政治,屬於不少網絡高手夢寐以求的「理想」。

策略三、「俞強生模式」:俞強生曾是中國國安官員,一九八○年代變節到美國,轟動一時。假如斯諾登並非美國安排的棋子,而是決心為了揭露華府黑暗面,他亦可以全面變節投奔中國,只要手上的資料足夠震撼,這會是近年中國處理對美外交的最得意成就。由於斯諾登的資訊亦波及全美資訊科技公司對私隱的監控,他對中國的價值不僅局限在政府層面,也對中國資訊科技及網絡公司十分有用。早前美國不讓中資華為收購3Leaf的案件,也會淪為笑柄。

二、奧巴馬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叛變並非美國的苦肉計,這是奧巴馬連任以來面對的最大危機。來自右翼的共和黨高調批評他虛偽,表面上刪減國防經費、暗中卻做得比布殊更徹底,來自左翼的社運人士也會在人權角度質疑其誠信。至於在國際社會,無論是盟友、敵人,都會覺得近月連番質疑中國派出黑客的美國「雙重標準」。要是斯諾登有證據證明美國監視個別德高望重的國際級名人,更可能出現難以預料的連鎖效應。故奧巴馬希望的不單是成功引渡,還要是盡快引渡,不希望斯諾登利用香港制度長期演出。

策略一、「引渡驅逐法」:美國可在國內對斯諾登提出罪名嚴重的檢控,通過親信媒體爭取道德高地,以應付國內外輿論,然後以利益或壓力向北京疏通。但就是北京願意與美國合作,也不能要求港府立刻把斯諾登引渡:根據香港的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北京可以基於國防外交等原因指示香港特首,但不能凌駕法院,故理論上,不能杜絕斯諾登利用香港制度長期申辯。不過北京卻可以提出「國家安全」原則,要求香港驅逐斯諾登出境,以方便美國的進一步行動。

策略二、「反客為主法」:雖然華府難以對斯諾登滅聲,卻可以找出一個差不多的中國案例,例如找出中國特工的同類行為,或安排中國特工/偽中國特工對美國變節,然後把美國早已得知的機密當作特工爆料。美國這樣可以分散國際對斯諾登的注意,並嘗試反制北京,奪回道德高地,同時向國內證明適當網絡監控的必要。只要北京有超越常人底線的行為被揭發,一切也可以慢慢扭轉,這是減輕破壞的非常舉措,屬危機管理教材的範例。

策略三、「實踐預言法」:美國現階段怎樣妖魔化斯諾登,都不易令一眾「花生客」信服,但要是能證明斯諾登的行為直接帶來災難,輿論卻可能迅速逆轉。方法就是配合斯諾登爆料的具體內容,製造「自我實踐的預言」。舉例說,假如斯諾登每在香港爆料一次,香港就出現神秘意外,甚至有人神秘死亡,再配合一些靈異、玄學節目,足以讓香港社會出現趕走「美國政棍」的呼聲。但假如是這樣,世界本身已是永無寧日。

三、習近平

背景設定:假如斯諾登不是美國派來蠱惑中國的特工,這對北京而言,大概是天掉下來的棋子,不但令中國反擊美國的黑客批評,還可以反客為主,研制一系列戰略。關鍵是北京不能過分興奮,不應正面批評華府,只要把戰略性行為都歸因於「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美國就只能啞子吃黃連,還要在形式上感激北京「體諒」。

策略一、「陣地戰」:基本策略是避免在個別議題刺激美國,卻在國家層面築起「捍衛人類公義」的整個陣地,聯合其他國家,共同向美國討回被駭的「公道」,在不挑戰世界秩序的前提下,挑戰整個美國外交的道德體系和軟實力,乃至逐漸聯合到其他美國違反人權的案例,算一個總帳。只要斯諾登不爆出中國機密,北京會利用香港「一國兩制」作白手套,鼓勵香港官僚把案件拖得愈長愈好,包括鼓勵特區政府在斯諾登簽證到期後提供不遣返保護,任由美國提出引渡理據,相信斯諾登的能力,讓他盡情演出。

策略二、「運動戰」:北京也可能擔心斯諾登被其他外國勢力利用,讓他長期在港會失控,帶來社會不穩,希望把他在香港的時間局限在簽證有效期內,然後讓他到別國尋求政治庇護。要是這樣,斯諾登在港期間,北京會爭取時間,針對個別議題發起「運動」,特別是在美國疲於奔命、美國網絡公司要暫避風頭不敢太配合政府時,集中資源,搶奪國際網絡協定主導地位,乃至協助華為等中國公司,和美國公司爭奪國際網絡市場。這樣一來,中國雖然未能和美國並駕齊驅,卻可望打擊美國在網絡空間的勢力。

策略三、「心戰」:另一個策略或會與上述選項同步進行,交由駐港人員或代理人執行,就是針對香港的「外國勢力代言人」、「離地買辦」,動員群眾進行教育,讓斯諾登成了揭露「「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的使者。須知近年北京積極宣傳美國如何干預香港內政,斯諾登作為活證據活現人前,彷彿專門給上述理論背書。此後「維穩人士」再把佔領中環、顏色革命、外國勢力等扣在一起,對一般人而言,或會顯得比從前可信;若能繼續影響關於23條立法等輿論,對北京駐港人員而言,更是一件奇功。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及全球研究課程主任)

文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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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斯諾登門(三) 中美網戰的關鍵一局
【明報專訊】美國特工斯諾登成為國際焦點後,媒體多關注美國政府監控網絡的角色,乃至香港的國際地位,但傾向把事件定性為個別事件。然而在國際關係格局,「斯諾登門」不可能獨自存在,近年有不少國際政治懸案,在斯諾登公布資料後,都隱隱然和這件事略有關聯。我們先從斯諾登提供的資訊談起。

「稜鏡」的震撼:美國網絡公司成為國家情報工具?

斯諾登暫時所說出的最重要情報,都是關於美國政府情報部門的秘密項目「稜鏡」(PRISM),這項目自2007年實施以來從未公開,而且在奧巴馬任內,規模急速膨脹。根據斯諾登向《衛報》透露,負責執行「稜鏡」的除了美國政府,還有幾乎所有規模最大的美國網絡企業,包括微軟、蘋果、Yahoo、Google、facebook等,由政府國安部門直接進入網絡服務器,接觸用戶的一切資訊。對美國政府而言,這樣方便的情報蒐集可謂多快好省,據說現在所有情報的來源,有七分之一都是通過這渠道。但對網絡公司而言,為什麼要配合華府?雙方有什麼協議?這是「斯諾登門」一大關鍵。

美國澳洲懷疑華為滲透,執行「中國版稜鏡」?

斯諾登爆料後,facebook等美國網絡公司主動承認「有限度」參與「稜鏡」,開始進行破壞控制,不過似是愈描愈黑。近年不少用家早已不時警告,Google Chrome、facebook等的私隱政策十分有問題,設計似是為了追蹤用家,多於方便用家。斯諾登從前的監察對象是中國,這些公司愈是企圖撇清關係,愈教人想到另一家中國公司的故事。這家公司,就是華為。

華為是中國資訊科技企業龍頭,一直希望與上述美國網絡公司競爭國際市場,不時打算收購海外相關產業。兩年前,美國政府高調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華為收購3Leaf,認為華為的真正身分是「為中國軍方服務」,其中一個理據,是創辦華為的總裁任正非的上一個身分是解放軍上校,其公司與解放軍有長期合作關係,甚至曾為其他美國對手服務。一年前,澳洲政府也高調阻止華為的子公司競投澳洲的國家寬頻網絡,原因同樣是「國家安全」,雖然不少澳洲政要擔任這公司的董事,但似乎幫助不大。

華為的具體性質我們不清楚,然而起碼在公開層面,美國、澳洲的上述指控並未能得到太多證據支持。美國國會曾進行相關聽證,最終也沒能證實華為、中興等中國資訊科技企業進行了特務行為,但還是總結其業務危害美國安全。今天回看斯諾登提供的資訊,似乎美國、澳洲先入為主,認定華為一類中國資訊科技公司,也在進行中國版本的「稜鏡」計劃,乃至其他更高端的情報工作。據說美國對華為的監控甚為嚴密,一些朋友曾與華為有業務往來,入境美國時就已頗費周章。

美國電子工程師的新加坡自殺懸案,死前曾和華為合作?

提起華為,不得不提另一件懸案。就在斯諾登叛投香港前三個多月,《經濟時報》刊登了一篇在外交界十分震撼的報道,介紹了去年一件發生在新加坡的美國公民神秘死亡事件。當事人Shane Todd是一位年輕美國電子工程師,在有國家背景的新加坡微電子研究所工作,去年在家中洗手間上吊身亡,但疑點重重,其家人堅持不相信他是自殺,因為他死前數月透露了一些機密而又精神緊張,例如說自己「被一家中國公司要求做不舒服的事情,可能危害美國國家安全」。據《經濟時報》所言,Shane Todd參與的敏感工作項目,正是新加坡微電子研究所與華為的合作項目。

新加坡當局原來不打算調查這宗「自殺」案,研究所中人一貫否認研究涉及軍用項目,華為也否認捲入相關研究(雖然承認曾獲邀參與)。但《經濟時報》報道後,美國國內出現了聲援Shane Todd家人的活動,新加坡外長立刻承諾重新調查,對此美國亦即時公開表示歡迎。

《外交政策》期刊的暗示:誰不再守政府機構的規範?

幾乎又是在同一時候的2013年3月,美國權威期刊《外交政策》發表了一篇由資深傳媒人Marc Ambinder撰寫、引述不記名情報官員的文章,首次勾劃了美國針對中國的網戰大綱,雖然沒有披露「稜鏡」,卻觸及了美國企業的角色。文章透露,美國的所有情報機關已制定反制中國的網絡攻擊策略,聲稱由於「中方的操作已超越政府機構的規範,這種情勢必須改變」:這說法表面上是對北京老掉牙的批評,實際上卻似是暗示──美國政府也不用守那些規範。那些情報人員透露,他們會主動聯手與美國各大通訊企業,分享中國網絡攻擊的詳細計劃,以及供應美國情報部門研發的反間諜措施和軟件,以「教導」這些企業防禦和反擊,又開宗明義說要利用美國企業掩護,追蹤中國網絡活動。這篇報道和斯諾登的爆料、Google等企業的回應,恰好互相印證。自此美國把網絡安全提升到中美關係的最主要議題之一,令它成為「習奧會」其中一個焦點,這是從前少有的安排。接着,斯諾登就來到香港了。

根據這些脈絡,不同人基於不同立場,自然可以有不同分析,結論也會大不相同。但有一點是清晰無疑的:中美兩國的網絡安全暗戰,此刻正進入白熱化階段,無論斯諾登的主觀意願是基於伸張正義,還是有其他目的,他的行為都已成為上述脈絡的一環,不能只以個別事件視之。他選擇的平台香港,也不可能獨善其身。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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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香港告別斯諾登﹕中美的默契?
【明報專訊】斯諾登「及時」離開香港,不少評論擔心會影響中美關係,又或招致美國對港報復。事實上,這結局對香港、北京都算理想;就是對華府,也不見得太壞。

港府擺脫「三難」

假如斯諾登繼續在香港,特區會如何處理?根據《港美引渡協議》,美國的拘捕、引渡要求先要經外交渠道傳到特首,但特首並非必須配合美國﹕假如他判斷「關乎該有關的人的移交令,並不能根據本條例的條文合法地作出或事實上不會作出」,就可拒絕。就是發出了臨時拘捕令,也可以根據同樣理由,予以取消。我們不妨再回顧本欄談及的案例﹕2007至08年,華府要求港府引渡一名伊朗人,最初港府也發出臨時拘捕令,但在聽證前夕,卻取消拘捕令,將其釋放離港,原因相信是從北京收到信息,明白涉及國防外交。

近日《環球時報》不時發表社論,「提醒」特區政府「不要與民意為敵」。假如斯諾登在港被捕,雖然不代表引渡成功,但不少民族主義者還是會演繹為配合美國,或接受了「間諜罪」說法、不以政治疑犯視之,或認為特首沒有在第一道關卡拒絕,還是有了表態。假如不拘捕斯諾登,又難免要有解釋﹕明言案件涉及政治,美方會視為挑釁;說涉及國防外交,北京目前沒有正式表態,則會引起關於一國兩制的質疑。斯諾登以自由身離港,香港政府卻能避開三難局面,對內外交困的現屆政府,自然是最好的結局。

華府不可能輕言「報復」

說華府不應對這結局太抗拒,因為類似要求就是落在美國的鐵桿盟友,也不可能迅速就範。本欄曾談及那些美國要求引渡伊朗疑犯的案例,失敗次數頗多,包括在英國;面對香港上回的拒絕,美國亦不敢發難。何况從另一角度看,特區政府也沒有正式將本案定性為政治案、沒有正面否定美國的「間諜罪」指控,這也會被演繹為北京的態度。對華府而言,這是可利用的外交空間。

至於有擔心美國會取消擬給予特區護照免簽證的安排,作為報復,基本上,這是另一個課題。年前筆者曾邀請美國領事館職員座談,當時他斬釘截鐵說絕無其事,原因是沒有誘因。那現在的誘因又是什麼?持特區護照申請美國簽證並不麻煩,通常批核年期都是10年。但近年不少內地新移民先持有香港、台灣或新加坡護照,再四出投資,美國是否對這些國家、地方免簽,卻是這些資金流動的考慮重點。斯諾登若對此帶來長期影響,反而奇怪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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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斯諾登門餘波:當何俊仁遇上國際關係
【明報專訊】斯諾登離港後,其委託的代表律師何俊仁舉行記者會,披露了一些內情,國際媒體廣為引述的重點,主要是「北京中間人傳訊,令斯諾登離開香港」。何先生是一位慈祥長輩,筆者一向尊敬他對社會的貢獻,更不懷疑斯諾登曾得到不同國家的信息。但從國際關係角度,何先生此刻發表言論,與國際常規頗有違背,可能無意間令事情更複雜,也為他個人帶來困擾。

此刻發表言論 違國際常規

一、何先生的行為究竟是代表斯諾登、還是他個人,對事態有完全不同的影響。假如是斯諾登離港前正式委託他向公眾交代,這暗示斯諾登對中國、香港的處理不滿,而這會成為其他國家研判是否給予斯諾登庇護的參考。但假如斯諾登並無相關要求,在事態未完結之際,這些資訊卻可能影響其際遇。例如﹕

(1)此前有渠道傳出,斯諾登住在特區政府提供的安全屋,相關信息也來自消息人士,只要這信息不被否定,在其他國家眼中,就有了北京或港府可能有參與保護斯諾登的懸念,他們給予方便的可能性就會增加;何先生說並無此事,卻間接令斯諾登失去一重保護。

(2)又如何先生透露,斯諾登斷言不到內地尋求庇護、也深知俄羅斯不是安全的地方,那一刻,斯諾登卻身處俄羅斯,足以成為他對俄不友好的證據。

(3)最重要的是何先生透露,斯諾登身邊有多於一名中間人為他處理資訊,乃至策劃逃亡路線,間接核實了美方對他不是單獨行動的懷疑,後果可大可小。此刻公開,大可不必。

二、假定何先生所言屬實,關於「中間人」的具體信息,就值得推敲。斯諾登來港時,曾說願意將前途交付香港法律和人民,那他為什麼改變主意?假如「中間人」的信息是北京會直接將其遣返、威嚇要其離港,又或保證香港的判決會對他不利,這自然不能接受。但假如信息不過是政府不能保證不把他引渡,卻歡迎他離開、保證他安全離港,那雖然反映了取態,卻不具決定性。畢竟「斯諾登案」和「斯諾登」不同,就是有「中間人」以外交為名接觸斯諾登,只要不觸碰司法制度,也不應影響他對「香港優勢」的判斷;只要他依然相信「香港優勢」,就不妨留港參與法律遊戲。據何透露,斯諾登改變主意,其實是擔心在法律戰過程中,可能在獄中被長期拘留、與外間中斷通訊,這對一名「宅男」來說,尤其致命。這可能性自然存在,但有多大?言人人殊。然則為斯諾登分析上述可能的人,包括「中間人」、也包括何團隊,也是斯諾登離開的關鍵。然則外媒標題「斯諾登離港是北京導演」,卻屬以偏概全。

「中間人」低調 憂黃雀在後

三、「中間人」的身分,在政治、外交有其規範;「中間人」信息有多精準,何先生是政改一役過來人,應有所感。「中間人」通常是自稱為政府傳話、又沒有政府身分的人,類似國際案例必然出現大量「中間人」,作為政府的白手套,用來提供難以被事後核實的「孤證」。他們傳遞的信息有時甚至是相反的,目的就是保護政府。舉例說,萬一斯諾登最終被引渡回美,同樣可以走出另一名自稱代表北京的「中間人」,說「曾傳遞信息介紹香港司法獨立」,暗示他離開香港不明智;那時候,前一批曝光的「中間人」就會被犧牲。又或萬一斯諾登離港後公開譴責港府,那些說「歡迎他離開」的「中間人」,可以忽然「被變成」個人身分,並被政府拋棄。因此一般「中間人」以及掌握「中間人」信息的「邊緣中間人」,通常唯恐被公眾知道身分,擔心黃雀在後,不會在案件發酵時公開資訊,頂多在數十年後寫回憶錄。這不是因為人家謙虛低調,只是因為他們對潛規則太熟悉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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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假如斯諾登被引渡回美國……
【咫尺地球】斯諾登離開香港後,美國官方發出連串聲明,似是對港府給予連串壓力。然而對美國而言,斯諾登離開香港,真的是最壞的結局麼?

國家撕裂奧巴馬提前跛腳

無論通過什麼途徑,假如斯諾登被任何政府引渡回美國,他除了肯定成為風雲人物,也會成為法律界寵兒,願意為他打官司的名大狀會蜂擁而至,國內勢掀起一場國 家安全、個人自由與網絡監控的大辯論。根據不同機構的民調,美國國內傾向支持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的不相伯仲,因為美國近年左右派的鴻溝,已不可能調和。一旦斯諾登回國,案件可能迅速變成進一步撕裂國家的導火線。而在這場大辯論中,居於右翼的共和黨會有斬獲,居於左翼的自由主義者也會有斬獲,奧巴馬卻可能裏外不是人,提前變成跛腳鴨。

美擔憂失主動權再爆新危機

在國際層面,斯諾登停留過的中、俄,與及和他接觸過、或盛傳會被他接觸的厄瓜多爾、古巴、委內瑞拉等國,都是美國的重點對手,華府不知道究竟有多少資料已 散落對方手中。假如斯諾登和這些國家有默契,在自己一旦被美國重判時,發出某種信號,讓他們從某處獲得機密資訊,這種本欄曾談及的「王立軍模式」,會令美 國防不勝防。據說目前斯諾登與《衛報》記者已有協定(他曾接受《南華早報》專訪,不知也有否類似協定),在他一旦發生意外時,秘密文件就會公布,這正是他 自保的手段。對美國而言,擔心的並非哪些機密被公開,而是自己不能掌握主動權,一旦在美國面對某種危機時,另一危機同時引爆,足以影響大局。例如若斯諾登 能在「適當」時刻提供確實證據,證明美國對某國進行網絡攻擊,這足以成為外交事件。

而且據斯諾登的香港代表律師何俊仁日前揭露,斯諾登並非單獨行事,而是有一個人數不止一個的「中間人團隊」,協助他籌劃一切。假如斯諾登在美國被重判,這 團隊若有成員在國內,有可能會爆料聲援,也有可能會繼而出走,製造下一個斯諾登。而假如他被輕判、甚或被判無罪,卻又可能擧發其他同行效法,揭露美國網絡 監控的更多漏洞。這類連鎖效應,也是美國執法者需要防微杜漸的。

倘報復香港 美犯低級錯誤

這當然不是說,所有美國人都不希望斯諾登回來。但在國家利益層面而言,也許,情願他在未來一段長時間留在國外的政策制定者,也有不少。據說美方提交給港方 的引渡文件連「斯諾登」全名也寫錯,此事不可能由一人經手,在一個嚴密體制下,犯這類低級錯誤,教人難以置信,假如發生在別的國家,經手人可能已被革職查 辦。美方後來又說,因為全世界都認得斯諾登容貌,名字已不重要,如此兒戲,更是匪夷所思。事實上,美方對香港愈是貌似憤怒,內裏愈可能是夜行人的哨子,主 要是演出來向國民交代。若最終真的大舉報復,這會是美國自毀軟實力的轉捩點,那才是真正的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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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4 pm

撕裂中的埃及:如何令民主奏效?
埃及總統穆爾西被軍方罷黜後,技術官僚為主的過渡政府終於成立,各方觀點大異其趣,有認為這是糾正民主失誤的「二次革命」,有認為這是獨裁制度復辟的「政變」,也有認為這是外國勢力策劃的「顏色革命」。事件難以定性,因為埃及國內已失去任何達到社會共識的基礎,無論是民主選舉還是軍事政變,都難以得到一個大多數人滿意的結局。


為什麼在西方選舉,落敗的一方會接受遊戲規則,埃及卻不能?這問題不但對埃及人重要,對其他民主化過程中的國家地區同樣重要。埃及面對的,似乎是以下一系列不能輕易以選舉調和的撕裂:

激進派軍方借民主謀私利

1. 穆斯林兄弟會的激進派始終認為,宗教應該凌駕行政,三權分立並非理想模式。穆爾西得到民意授權後不斷擴權,普遍被認為是在執行兄弟會顧問的既定路線,自身只是傀儡。另一方面,發動政變的軍方雖然說要還政於民,但沒有說的關鍵是,他們希望軍隊扮演三權分立以外的「第四權」角色,像是捍衛世俗主義的土耳其軍隊,因為軍隊的眾多既得利益要是任由民選政府處理,可以在短期內消失殆盡。結果十分諷刺:雙方都批評對方「踐踏民主」,卻都希望自己控制政府後,把對方眼中的不民主元素寫進法律。

2. 穆斯林兄弟會沒有能力解決經濟問題,卻靠基層福利網絡起家,就是埃及經濟再差,他們在農村基層的支持依然十分穩固。穆爾西一度爭取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外援,卻在最後關頭拒絕接受,就是因為內部強烈反對接受IMF的條件,特別是削減基層福利。至於軍方,目前得到沙特、阿聯酋等經濟支持,或可維持一陣子,但始終要面對經濟問題,而他們的既得利益,必然向城市資產階級傾斜。這是否似曾相識?數年前,「他信經濟學」造成泰國徹底二分化,就像現在埃及一樣。

重蹈泰國城鄉二分化覆轍

3. 埃及軍方、世俗主義者的親西方傾向較明顯,認為從前和美國、以色列、沙特友好時獲得不少好處,不值得一筆勾銷。但穆爾西執政以來大幅調整了埃及的外交方向,對源出兄弟會的哈馬斯繼續支持,也顯示了當阿拉伯共主的野心。當美國、沙特不再大規模支持變天後的埃及,兄弟會的主要金主就只有卡塔爾,財政實力有限,要有國際影響力,少不免要和激進派系藕斷絲連。穆爾西最富爭議的任命,就是委任了一個恐怖組織領袖當樂蜀省長,這組織被指在1997年策劃造成60人死亡的樂蜀恐怖襲擊,省長不久後也被迫辭職。經過這次政變,兄弟會認為民主模式已失敗,對「外國勢力」更痛恨,要和好就更難。

 革命後民選領袖宜和解非清算

要解決上述撕裂,必須雙方達成真正的共識,然後把討價還價的結果寫進法律,讓這成為國家共識,政客和民眾才會對整個民主程序和授權產生信任。這工作,原來應該是茉莉花革命後第一任民選領袖的責任。假如曼德拉在南非結束種族隔離政策後拒絕和解,南非恐怕會混亂至今;假如昂山素姬未來當上緬甸總統而對軍方以牙還牙,緬甸也很可能出現二次革命/政變。

假如兩派太難溝通,通常做法是由大家認同的國際領袖斡旋。數年前,奧巴馬家鄉肯尼亞的兩大政黨在選舉後爆發暴力衝突,最後就在聯合國秘書長調停下,在民選總統外增設「總理」職位,由當選的總統委任落選的政黨領袖當總理,以求大和解。假如埃及短期內達不到上述目標,社會或會完全撕裂,乃至爆發內亂, 再波及狀况相近的鄰國,那不但是整個地區的噩夢,也是民主化的噩夢。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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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與「港處關係」之謎:離岸註冊為了什麼?
最近因為發展局長陳茂波先生引起的爭議,令公眾關心到官員申報利益的相關問題。在已公開的文件中,揭示了局長「太太及家人」及「太太及其家人」,分別透過不同的海外公司持有在香港資產,例如擁有古洞地皮的「國萬實業」,就是由三間公司持有,它們的註冊地都是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包括原來發展局長夫人、兒子持有的「Orient Express」,此外與其家族業務有關的其他公司,亦多屬離岸註冊。我並非研究經濟,但任教「香港涉外關係」課程時,有一課談及香港和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等離岸金融中心的雙邊關係,因為這是香港作為國際都會的重要一環,就相關題目,經常向研究這方面的朋友William Vlcek博士請教,並在去年請了他為這一課擔任客席講者。雖然美國將維爾京、百慕達、開曼、香港等地同時列入「避稅天堂」,這些地方也曾同屬英聯邦一分子,但香港對這些地方的了解極少。為了讓公眾通過這案例,明白香港涉外關係的另一面,筆者請了一位關心相關爭議、並將於明年協助我任教這課程的國際關係同事,訪問了Vlcek博士。

隱藏資產擁有人身分

問﹕首先多謝Bill你接受我們的訪問,和閱讀我們發展局長相關爭議的背景資料。不少跨國公司或個人公司均到英屬維爾京群島、百慕達、開曼群島等註冊,究竟有什麼誘因驅使他們到哪些地方註冊?

答﹕其中一個原因是在這些地方,很容易就可以創立並註冊一間新的公司,同時相對於其他已發展國家,註冊公司的費用亦相對便宜。從你向我提到的事件可以發現,另一個到這些地方註冊的好處,就是可以透過提名海外公司,以「法人董事」的方式,隱藏資產最終擁有人的真正身分,不讓公眾發覺。

問:你是否可以講解一下這些離岸公司如何控制在海外的資產?我們知道在其他國家,有些人會用這方式避稅,所以美國將之列為「避稅天堂」,例如讓離岸公司以天價聘請自己擔任高薪顧問,而相關收入卻可以算作「源於」境外的利潤。此外,這樣做還有甚麼好處及壞處?

答﹕一般而言,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將資產的擁有權,直接轉到這些離岸公司的名下。這些資產可以是物質形式的如土地、汽車、貨船,甚至是藝術品也可以,或是一些金融資產如公司股份、銀行戶口、借貸協議等等。假如以隱藏資產最終受益人的真正身分為目的的話,更可以選擇在另一個地方註冊新一間離岸公司,以信託及基金形式,來「擁有」這間持有資產的離岸公司,透過多個地方的公司註冊,來進一步隱藏資產最終擁有人。這類的離岸管理結構一方面透過離岸公司作為屏障,有助保持資產實質持有人身分的私隱;另一方面也可以讓這些資產受到離岸公司註冊地的法律系統所保障。然而,這道屏障正是這些離岸資產管理的問題所在。正因為這些離岸公司成功隱藏資產最終擁有人,因此它亦會隱藏其他不利公司管治的行為,如個別人士或離岸信託的瀆職或刑事行為,也不利將離婚的配偶追討資產的擁有權,或其他受到離岸公司所影響的人,或公司對資產最終擁有人興訟。

問﹕相對於在香港直接註冊,究竟在這些離岸公司天堂成立公司並持有本土業務有什麼好處?以怡和集團為例,它在香港回歸前轉到百慕達註冊,但同時維持在香港的業務。為什麼有這些策略性的舉動?

答﹕正如我剛才所指,透過以離岸註冊公司並持有其他地方的資產,能令這些資產的產權受到註冊地方的法律的延伸保障。以你剛才提出怡和集團的例子,將其註冊轉到百慕達的其中一個原因,某程度上是建基於對回歸後香港法制的考慮,希望在回歸前先令集團的本地業務直接受英聯邦法律所保障。與其類似的是,一些跨國集團常以離岸註冊公司來處理在中國的投資及業務,背後的原因亦是相信成立離岸公司,對比直接在中國法律下成立在地公司,對集團在中國投資的產權更有保障。

問﹕以你所知,這些離岸公司在處理資產管理上有什麼問題?

答﹕常見的問題在於由於以離岸公司操作事務,因此在商業交易時的透明度極低,很難找到涉及交易的資產最終擁有人,或是誰人在交易中作欺詐行為。即使在交易中出現任何的欺詐行為,例如拖欠貸款,被拖欠者亦很難在交易中找到離岸公司的最終負責人還清貸款。

披露股東資料 或須政府提出

問﹕回到早前討論發展局長的事件,公眾其中一個疑慮在於不知道陳氏夫婦及其家人或家人的家人,有沒有以另外兩間海外公司繼續持有在古洞的土地。究竟公眾有沒有辦法得知這兩間公司的股東的資料?

答﹕假如兩地有簽署任何司法互助協議、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或是稅務信息協議等國際條約,當中有條文可以要求披露該離岸公司的資料及最終擁有人。然而,要執行這些國際法下的條文,一方面必須是由一地政府的相關部門向另一方政府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往來文書耗時甚鉅。因此,就著這個問題,最近八國集團、二十國集團及經合組織均希望這些離岸中心,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前提下盡量與其他國家合作。以英屬維爾京群島為例,去年五月已在香港設立辦公室,作為專門處理及協調與亞太地區相關的監管部門的對口單位。

解離岸中心問題 須全球共識

問﹕早前英揆卡梅倫表示,英國或會與這些海外屬地簽訂新的稅務協定及經濟合作協議,從而減少漏稅瞞稅的情況。你認為這會否影響這些離岸中心的吸引力?

答﹕由於英國本土與這些海外屬地的關係錯綜複雜,因此一時之間很難改變既有的稅務安排及相關法規。此外,假如英國政府真的大幅收緊這些海外屬地現時的公司註冊及稅務安排,這些離岸公司大不了便走到其他地方註冊。事實上,要有效解決離岸中心所引起的問題,需要透過全球治理體系中提出一個各國都願意執行的解決方案,否則當一個國家加強監管的同時,另一個國家不願意跟隨,這些離岸公司自然亦會走到那些較寬鬆的國家註冊。

問﹕既然如此,公眾如何有效監察上述的事件不會再次發生?在今年4月,互聯網忽然出現了「BVI解密」,揭露了關於維爾京群島帳戶的龐大資訊,發現諸如菲律賓前總統馬克斯家族等的隱形資產。香港人也可以找到陳局長的相關資料嗎?

答﹕事實上,香港在公司註冊政策方面算是一個特例。香港政府透過龐大的公司註冊處,讓公眾可以查閱公司註冊的資訊。不止是提到的加勒比海地區,甚至是美國特拉華州及內華達州這些極多離岸公司運作的地區,它們均不會向公眾披露公司註冊的內容。假如公眾想知道更多有關於這兩間離岸公司的資訊,可以嘗試到國際新聞調查聯盟(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他們的網上資料庫(www.icij.org)有一些在泄密者身上得到的離岸公司資料,你所說的「BVI解密」正是其中內容。我亦曾就你提供的兩個公司名字搜查,但沒有找到相關資料,但假如其他人有更多的資訊下,或者可以在他們的資料庫中,找到這兩間公司的幕後持有人。

William Vlcek替美國軍方的電腦系統工作多年後,重返校園鑽研國際關係,2006年在倫敦經濟和政治科學學院博士畢業。多年來一直專注於離岸公司、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的題目,當中包括世界各地的商人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的情況。

策劃﹕沈旭暉(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及全球研究課程、全球政治經濟碩士課程主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高級訪問研究學人)

問:陳偉信(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講師)

答:Dr William Vlcek (蘇格蘭St Andrews大學國際關係講師,著有《Offshore Finance and Small States: Sovereignty, Size and Money》)

星期日明報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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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對朝特使」到「駐港領事」之路
【咫尺地球】以往在香港,一般人對誰是美國駐港總領事沒有什麼興趣,但在斯諾登事件後,「港美關係」成為公眾焦點,這時候走馬上任的新任總領事夏千福(Clifford A. Hart, Jr)又被親北京媒體介紹為「重量級人物」,坊間對他本人和整個美國對港政策,難免產生好奇。究竟夏千福的份量「重」在哪裡?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必須先對他來香港前的官方職務有所了解。

「北韓六方會談特使」究竟是什麼官?

夏千福來港前,職位是「北韓六方會談特使」,但這名目是有點名不副實的。由於美國和北韓沒有外交關係,但北韓又是美國外交「重中之重」,華府自然要任命專員處理北韓問題,成為實質上的大使,這個職位就是「北韓政策特別代表」,職位等同大使級別。此外,華府另外還有兩個和北韓有關的「特使」,一個就是夏千福來港前的職位「北韓六方會談特使」,另一個是「北韓人權問題特使」,這兩人也是大使級別。這三位大使,加上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韓國組主任,直接向負責亞洲地區的副國務卿匯報,他們是處理北韓政策的權力核心。

夏千福的任命出現在2011年10月,當時奧巴馬幾乎重組了整個北韓政策核心,包括委任Glyn Davis接替老教授Stephen Bosworth為「北韓政策特別代表」,被演繹為調整對朝政策的轉捩點。新班子的任務,除了表面上的要求北韓放棄核武,還包括更重要的執行「有限度接觸」政策。這政策和共和黨時代截然不同,雖然被一些人視為軟弱,但也可能含有長遠而言拉攏北韓、牽制中國的戰略目的。

夏千福負責對朝「紐約管道」

夏千福由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國大陸及台灣組主任、國務院台灣協調科主管、海軍參謀總長外交政策顧問等身份,一躍而成「北韓六方會談特使」,這個調動本身就十分有趣:他修讀國際關係出身,原來專攻蘇聯,後來進修了中文後成了中國通,但朝鮮半島問題從來不是他的專長。然而他的職權範圍除了「北韓」,還有「六方會談」,即依然可以名正言順處理中國外交問題,相信他的視線從未離開中國。

夏千福等三位美國的北韓大使自然不可能到北韓上班,但他們肩負了「紐約通道」的秘密外交:歷來北韓和美國其實一直保持官方接觸,美方就是通過這三位大使(近年主要是負責外交層面的夏千福),朝方則通過居於紐約的駐聯合國大使(近年主要是副大使出面),雙方遇上重大問題,都會繞過記者,在這渠道吹風放風。今年金正恩虎頭蛇尾地威脅打「第二次韓戰」的時候,外間以為兩國勢成水火,其實當時夏千福就和北韓駐聯合國副大使韓成烈舉行過會面;此前金正恩進行核試,也是通過「紐約通道」向美國通報。

美朝秘密外交管道齊換人

值得注意的是,夏千福擔任這職位不到兩年就離開,比一般預計的調遷時間要短;與此同時,代表朝方參加「紐約管道」的韓成烈也被調回北韓,似乎美朝關係會經歷新一輪的人事調整,但相信美國「有限度接觸」北韓的方針不會改變。究竟夏千福離開崗位是因為做得不好而被調離到香港這個「閒職」,還是因為做得太好而要另委香港這個「要務」,目前尚不得而知。

無論如何,「北韓六方會談特使」和「美國駐港總領事」這兩個職位,看似風馬牛不相及,其實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一方面無需向美國駐華大使匯報(美國駐港領事館一向直接向華府匯報),另一方面卻能參與對華政策有關的制定,地位不比北京那位正式大使低,活動空間卻更有彈性,是美國外交的獨特棋子。夏千福曾參與和中國相關的戰略佈局,現在具有「美國駐華大使B」的功能,而三年後他還未屆退休之年,還有更上層樓的空間,北京對他的忌憚,就是可以預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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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參謀」在香港大材小用?
【咫尺地球】美國新任駐港總領事夏千福另一個被北京忌憚的原因,在於他和其前任不一樣,並非一個純粹的外交官,而是同時擁有軍方背景,到香港似是略有錯配。究竟這是否真的「大材小用」?

《Argo救參任務》與危機管理小組

夏千福的「軍方背景」並非指他是職業軍人,只是他有眾多機會和軍方共同工作,另具跨部門協調的能力。在喬治布殊任內,夏千福曾擔任國務院行動中心的危機管理小組副主任,親北京媒體特別介紹這就是電影《Argo救參任務》負責處理伊朗人質危機的部門,以示其非同小可。

其實,電影並沒有介紹這部門的所有功能。根據美國政府官方資訊,這職位除了處理危機,更重要的還是前瞻危機的功能,負責在世界各地的各種危機出現前提出警示,因此必須對如何搜集情報、分析各地民情有一定掌握。一旦危機發生,也是這個小組和包括軍方在內的不同部門進行協調。後來在布殊過渡到奧巴馬政府的數年,夏千福被借調到美國海軍當總參謀長外交政策顧問——在北京眼中,奧巴馬「重返亞太」的政策,涉及軍方資源的重新調配,當中不少內容正是由美國海軍主導促成的。

分域碼頭與美國駐港「海軍聯絡主任」

海軍的經歷,和香港並非風馬牛不相及,首先這觸及了一個敏感問題:美國海軍與香港的關係。冷戰期間,美國一直以香港為遠東地區的海軍補給站之一,1965年起,登陸地點就是灣仔分域碼頭,碼頭由「軍人輔導會」(Servicemen’s Guide Association)與港英政府協議負責營運,服務來自各國的軍人,但絕大多數都是美軍。英國作為美國盟友,歡迎美軍遙作保護,更歡迎美軍的消費,但也不是有求必應。例如在六七暴動期間,就曾建議參與越戰的美國軍艦減少訪港,以免被批評為實行「炮艦政策」,後來為了顯示防衛決心,才再邀請美軍復來。

1997年後,分域碼頭繼續由「軍人輔導會」營運,北京亦對這安排予以認同,以示一切如常。然而根據《基本法》,美國軍艦能否訪港屬於國防外交問題,每次抵達前,都需要由代表北京的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審核批准。年前航空母艦小鷹號不獲准登陸,美國提出抗議,就引起了外交風波。所以美國除了總領事外,在香港還設有一個「海軍聯絡主任」(Naval Liaison Officer),專門負責處理這類事情。

「重返亞太」與香港的區域角色

夏千福的任命,自然不會與這個小碼頭有關,但他的海軍背景,卻提醒了北京香港在美國「重返亞太」可以扮演的區域角色。北京一直有一些聲音認為,美國不應讓把香港變成一個變相海軍基地,特別是近年中國和鄰國關係緊張,要是美國海軍一方面支援日本、菲律賓等與中國打對台,另一方面卻以中國境內的香港碼頭為補給站,自然難以向國民交代。所以北京會不定期拒絕美國海軍到香港,作為對美外交的棋子之一。根據「維基解密」透露,美國鎖定了一批香港戰略重地名單,一旦東亞出現戰爭,這些據點足以成為「超限戰」的目標,北京並不希望一切虛實為美國掌握。

美國則認為只要按程序申請,中國斷沒有不批准之理。當美國重返亞太,用得着不同據點的機會再次增加,而香港是美軍往來沖繩基地的慣常中轉站。怎樣確保美軍能定期訪港,而將北京的審核變成一個形式,會是美國政府的目標之一。怎樣通過航空母艦訪港,達到更有效的傳播「巧實力」效果,也屬於領事館的工作範疇。為了顯示使用分域碼頭只是中美友誼的顯示,美方日前剛對中國示好,說也歡迎中國軍艦使用美國基地;至於中國軍艦有沒有能力走到美國,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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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模式、顏色革命與《美國-香港政策法》
【咫尺地球】新任美國駐港總領事夏千福和台灣關係千絲萬縷,也成為北京關注的原因,畢竟台灣、特別是台獨勢力,一直是北京重點防止與香港本地勢力結合的「外部勢力」之一(北京對「外國勢力」和「外部勢力」的分野是很精準的)。這份擔心,應該從上一任美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Stephen Young)談起。

楊甦棣與阿扁私交惹京猜疑

楊甦棣來港以前,已幾乎注定成為近年最不受北京歡迎的總領事,除了因為他曾在擔任吉爾吉斯大使期間被指推動「顏色革命」,也因為擔任「美國在台協會」(實質上的大使館)辦事處處長期間,被不少台灣政客覺得有所偏袒。例如2000年陳水扁勝選時,楊甦棣擔任美國在台協會副職,在華府對民進黨執政能力存疑之際,對陳水扁大力背書,私下卻對藍營顯得不太友好,陳水扁則對其頒授「二級卿雲勳章」和「打綬景星勳章」。後來他任正職,在台灣政壇更是舉足輕重。到了2008年,馬英九因為「綠卡醜聞」多次要求美國出手,楊甦棣則以中立為由不為所動。

夏千福就是在楊甦棣的台灣任內,擔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中國大陸、台灣組主任,二人共同負責台灣對美軍購。此前他曾先後兩次在台灣工作,其漢語就是通過美國在台協會安排的「語言強化訓練」得到「強化」的。但夏千福當時曾公開批評民進黨,北京似乎就對他留了一手。

北京一直擔心美國駐港官員與香港政客建立像跟台灣政客那樣的關係,而在民主化過程中,這種關係或足以影響到整個進程。因此北京必會先禮後兵,勸說夏千福在港不要重覆楊甦棣的「台灣模式」。事實上,每位美國駐台官員的作風都不一樣,楊甦棣的前任包道格(Douglas Paal)對和台灣政客建立私人感情,據說就沒有同樣程度的熱情。

「干涉內部事務」:中美不同演繹

然而美國外交官接觸本地政客,始終是其國家賦予的基本任務,對此北京的底線很清楚,就是接觸歸接觸,但「不能干涉內部事務」。在北京眼中,這是《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55條對各國外交官的要求,楊甦棣任內被外交部罕有地多次警告,就是因為他曾對香港特首選舉候選人的條件、廉政公署調查種票等比較具體的內部事務發表評論,儘管一般香港人對此印象不深。北京認為,中亞、東歐的顏色革命,正是因為美國評論內部事務才得以發酵,因此無論駐港領事的出發點為何,都必須防微杜漸。

究竟怎樣才算「干涉內部事務」?這問題恐怕難以有劃一定義。面對北京的批評,美國自然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違《維也納公約》,堅持作出宏觀性的評論,不算是干涉別國內政。有趣的是,一些美國輿論也認為中國外交官有同類行為,例如評論法輪功一類中國異見人士在美的民間活動,或組織美籍華人參與支持北京的示威,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北京則認為這只是捍衛本國利益。最後結果,通常是一輪口水戰後不了了之。

續寫《美國-香港政策法》年度報告?

說到底,北京也有其務實一面,情願美國代表與他們私下談,而強烈抗拒他們公開談。楊甦棣的外交技巧相對粗枝大葉,夏千福要突破,就要看他是否能夠繞過上述動作,找到更制度性的表達渠道。其中一個我們可以留意的重點,就是夏千福會否建議恢復《美國-香港政策法》的年度報告。

根據1992年美國國會通過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政府需要在1997年後的十年,每年就香港的高度自治狀况進行監督和評估,報告由國務院向國會提交,主要負責撰寫的自然是美國駐港官員。2007年後,美國悄悄地停下了相關工作,北京也暫時鬆一口氣。美國要是以斯諾登事件為藉口,要求重新撰寫年度報告,國會的支持聲音大概不會缺乏,而早前確有美國政客有此建議。要是夏千福不用隨便發言讓北京有口實,卻讓國務院的文字報告詳述美國對香港的看法,北京就更難應付了。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研究月刊》總編輯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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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案的善後
【咫尺地球】夏千福上任後的首要工作,自然是處理斯諾登事件的後遺症,首先是斯諾登披露美國曾大舉入侵香港網絡,而華府被要求道歉一事。處理這類問題看似十分困難,其實卻是夏千福的機遇,因為他接手的攤子,可以令他由低點做起。

美會為入侵港網絡道歉?

說到道歉,這問題並非單單牽涉香港,斯諾登披露的美國監聽對象遍及全球,獲豁免的只有英、加、澳、紐,無論是歐盟大國諸如德國,還是玻利維亞等拉丁美洲諸國,都已出現要求美國道歉的呼聲。由於華府不可能分別處理,只能有一個統一態度,所以在這問題上要夏千福有表現,原來是不設實際的。但他的前任楊甦棣回應記者時,除了譴責斯諾登,還多說了一句「美國不需要向任何人道歉」,似乎卻是過了頭,通常外交辭令是說一堆空話避免提及道歉,而不會直接說「我不道歉」。因此,只要夏千福表示一點不同態度,或乾脆不提不道歉,已可以爭取一些印象分。

另一個需要善後的範圍,就是《港美引渡協定》本身。斯諾登離開香港後,華府一度把香港列為變相「共犯」,但客觀事實是,香港的處理手法無論多麼取巧,都沒有違背《港美引渡協定》,而這也不是歷史上的唯一例子。在過去十年,美國一直高度評價香港對反恐的貢獻,也擔心要是與香港弄僵,對自身影響可能更大。夏千福需要做的只是盡快製造一些案例,證明協定依然備受雙方尊重,已屬恰如其分。

免簽待遇與上任蜜月期

至於美國給予特區護照免簽證一事,斯諾登案後出現的「威脅」,一般相信只是做騷。正如本欄曾分析,近年中國經濟起飛後,內地國企、新興富豪最喜歡使用的護照,就是中華民國、香港特區、新加坡,它們免簽國多,使用方便,而享有的優惠也遠比中國護照多。新加坡一直享有美國免簽待遇,而美國年前給予中華民國護照免簽證後,也希望對特區護照依樣葫蘆,但與其說是為了鼓勵香港一國兩制民主自由,倒不如說是為了方便持有特區護照的內地豪客到美國投資。畢竟對一般香港人而言,為期十年、多次入境的美國簽證其實已頗為方便,唯有對投資者,才有根本差別。只要這舉措落實,夏千福自然會得到掌聲,儘管落實與否與他關係不大。

以往的美國駐港總領事只要顧及美國的利益,工作相對直接,但從楊甦棣既令北京不滿、在斯諾登事件的表現也令不少香港人不滿可見,這已不再足夠。現在夏千福必須找到一道公式:如何既不逾越北京底線、又得到香港民心、同時滿足美國的短期及長遠戰略利益,才是完成任務。在前任對比和斯諾登案的陰影下,相信夏千福在香港會享有一段蜜月期,北京會「聽其言觀其行」,只要他喜歡顯示親民,也不難在民間營造正面形象。但蜜月期是短暫的,明年是香港民主化的關鍵年,如何回應不但是對北京的挑戰,其實也是對美國的挑戰。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研究月刊》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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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粗口門」的啟示:你懂得Framing嗎?
【咫尺地球】近來不少地方展開了圍繞「老師與粗口」的爭論,令人想起去年一個英國案例「Plebgate」,和社會科學的「framing」理論。這案例同樣牽涉粗口、警權爭議、媒體和政治角力,當事人並非老師,而是同樣被賦予一定道德要求的國會議員兼執政黨黨鞭。

英執政黨鞭被指粗口辱警

當事人麥俊高(Andrew Mitchell)算得上英國政壇重量級人物,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當選下議院議員,2010年保守黨回朝後,被卡梅倫委任進內閣,擔任國際發展部長,並於兩年後改任黨鞭,繼續列席內閣會議。英國的執政黨黨鞭辦公室,就在首相官邸唐寧街10號旁邊的唐寧街9號,可謂處於權力核心中央。就在麥俊高接任新職後兩周,他騎單車離開辦公室時,被見慣政要的當值警察截停,感到不滿。

根據麥俊高的說法,他說了一句:「I thought you guys were supposed to fxxking help us.」但綜合警員在不同報道的說法,他說了4句:「Best you learn your fxxking place. You don't run this fxxking government. You're fxxking plebs. I'll have your fxxking job for this.」

英警的原有「Framing」

「Pleb」是英國對平民的藐視稱呼,這件「醜聞」就被稱為「Plebgate」。醜聞迅速被媒體報道,引起軒然大波,輿論一面倒指斥麥俊高,因為以警方主導、批評麥俊高的一方,在設定「框架」(framing)時,計算得十分精密。所謂「框架設定」,可以說是選擇性地以最簡單直接的符號,為公眾概括整件複雜事情的真相,是政治學、社會學、傳媒學的基本技能。在醜聞爆發時,任何支持麥俊高的人,都被「框」定為:

.不尊重紀律部隊:當時英國警隊形象甚佳,因為案發前剛有兩名女警在執勤時被槍殺,激起全國同情,殉職女警的丈夫對麥俊高的批評尤其致命;

.階級主義:「Pleb」是政治不正確用詞,代表高高在上的貴族藐視勤勉工作的下人,這是保守黨的死穴;

.濫用職權:麥俊高涉嫌威脅讓警員丟官,又被對他不滿的前實習生揭發「曾在盛怒時作出類似威脅」,若一切屬實,就是公私不分;

媒體權威重設的「Framing」

.最後,自然是麥俊高說有失身分的「粗言」。

麥俊高自覺被人格謀殺,卻百辭莫辯,唯有向首相辭掉黨鞭職務,從此消失於內閣,仕途受重挫,警方也發表聲明說不再追究。想不到3個月後,英國別樹一幟的媒體Channel IV播出了「Plebgate」事發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原來麥俊高的版本才屬實,反而是數名警員串通製造假供辭。而且根據警方說法,「有一名剛巧與來自香港的外甥在一起、目睹事發經過的公眾人士」曾發電郵向副黨鞭投訴,但英國重量級記者、Channel IV新聞台創辦人之一Michael Crick調查發現,這人竟是警員冒充。結果,公眾輿論一百八十度轉變,輪到麥俊高的反擊勢如破竹,因為反對他的一方,現在被「框」定為:

濫用警權:不惜偽造證供,破壞警隊敵人仕途,反映他們可以對百姓一樣;

媒體炒作:「醜聞」迅速被報道,因為警員主動向媒體提供理應是內部紀錄的資料,媒體根據一面之詞渲染乃不負責任;

虛善造作:聽了麥俊高的粗言「未審先判」的人,都是不尊重法治精神,而且以道德之名行事的作風十分虛偽。

扭轉醜聞「Framing」的關鍵

究竟「Plebgate」框架被顛覆的關鍵在哪裏?

麥俊高雖然對首相和內閣的處理不滿,但他沒有公開責難,因為在framing的遊戲,公眾對任何一個人的仕途得失興趣不大,認定當事人是利益牽涉者,供辭不可信。假如麥俊高拒絕辭職,空口說被誣衊,就是有閉路電視支持,也不會有後來的效果,因為那破不了原來設定的「框架」:他依然是說了粗口,依然是對當時全國同情的警察團隊不友好,依然顯示了在上位者的傲慢,依然是濫用職權,政治生命也不見得能復原。然而麥俊高主動道歉並辭職,切斷了基本利益,令民眾願意擱下原來被設定的「框架」,再等待一名有公信力的中立人士在制度的層面發聲,這人就是Michael Crick。此人開罪過不少麥俊高那樣的權貴,由他來把議題引導向新「框架」,公眾容易全盤接受。

結果,英國警方要獨立調查事件,拘捕了多名涉案警員,麥俊高亦控告最先配合警員報道醜聞的《太陽報》誹謗,政治生涯可能起死回生。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際關係研究月刊》總編輯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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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暉2013(1月至12月)文章 - 頁 2 Empty 回復: 沈旭暉2013(1月至12月)文章

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06 pm

簡論甘地、馬丁路德金與佔領中環——能比不能比?給正反雙方的六點思考
【明報專訊】近日有不少文章談及甘地、馬丁路德金與公民抗命的關係,一方認為二人可與香港的「佔領中環」相提並論,以戴耀廷教授、陳健民教授、朱耀明牧師等為代表;另一方認為不能,以周融先生、鄭赤琰教授、何濼生教授等為代表。我任教國際關係,與這六位筆者敬重的前輩相比,對相關理論和操作的理解都十分膚淺,沒資格談論沒有研究的課題,特別是香港議題。但我想,為一場公共辯論釐清與國際案例有關的枝節,是這個崗位的責任。

三種不同公民抗命

首先,讓我們拋開主觀立場、筆戰語言,嘗試把「怎樣抗爭」的不同場景,做一個簡化分類:
‧第I類:在法律容許範圍內進行,例如請願遊行示威;
‧第II類:在法律容許範圍外進行,例如「公民抗命」;
‧第III類:直接以改變現政權為目的,例如武裝鬥爭。

以上分類大概沒有什麼爭議,但為什麼雙方會有截然不同的理解?除了現實政治原因,另一個背景是「公民抗命」也有不同種類。參考今年剛逝世的美國學者Ronald Dworkin的理論,第II類又可細分為三種:
‧IIA「正直型公民抗命」:當事人因為道德感召,違反某條他判斷為不正直法律,例如在納粹德國窩藏猶太人(integrity-based civil disobedience occurs when a citizen disobeys a law she or he feels is immoral);
‧IIB「公義型公民抗命」:違反某條令當事人的基本權利被剝奪的法律,目的是直接改變那條法律或相關制度(justice-based civil disobedience occurs when a citizen disobeys laws in order to lay claim to some right denied to her or him);
‧IIC「政策型公民抗命」:違反某條法律,來改變社會的政策或制度,對象並非那條法律本身(「policy-based」civil disobedience occurs when a person breaks the law in order to change a policy (s)he believes is dangerously wrong)。

以上分類並非Dworkin理論體系的重點,不少學者基於這分類提出改良、更新,不贅。理論本身並非重點,我們可以有不同演繹,重點是,在一些朋友心目中,「通過違法去改變那條不公義的法律」,和「通過違法去改變另一條不公義的法律」,是有分別的;而在另一些朋友心目中,這都是公民抗命,沒有本質上的分別,都是值得使用的非常手段。

馬丁路德金、甘地都鼓勵支持者犯法

那麼,馬丁路德金有沒有犯法、搞佔領呢?正如不少文章談及,當然有。在美國種族歧視還是制度的時代,他組織了大大小小眾多運動,鼓勵黑人挑戰法律,走到只容許白人使用的設施,「佔領」圖書館、教堂,讓警察拘捕、讓監獄填滿人,目的正是改變相關法律。他的公民抗命類別是IIB。

甘地有沒有犯法呢?當然也有。1930年,他領導的「食鹽進軍」主張印度人自行到海邊取鹽,不向政府交鹽稅,這是犯法的,因為當年殖民政府推行《食鹽專營法》,規定印度人必須到政府制定的專賣店買鹽。結果印度群眾紛紛響應,不是自己取鹽,就是買賣私鹽,集體犯法,英國鐵腕處理,拘捕了6萬人。甘地選擇鹽為突破口,因為能引起一般人在日常生活層面的共鳴,目的是讓殖民政府廢除《食鹽專營法》,結果雙方在1931年達成協議,政府廢除條例、釋放被捕人士,甘地停止那一波運動。雖然他的最終目的是爭取獨立,但上述行為本身屬於IIB類。以上例證,難以被反方按下不表。

「政策型公民抗命」Vs馬丁路德金

然而反方的文章亦點出了一個問題:「政策型公民抗命」和甘地、馬丁路德金有沒有根本分別,是有爭議的。有什麼例子是「政策型公民抗命」?例如美國有一個NGO名叫「ACT UP」,宗旨是改善愛滋病患者的待遇,為了抗議市面上唯一的抗愛滋病藥物以天價發售,成員曾衝進紐約交易所、把自己反鎖露台,而華爾街金融活動和組織的訴求並沒有直接關係,只以違法引起關注。這是美國政治學者Jamie Chandler不久前評論斯諾登案時,論述「IIC型」的例子,針對的是整個制度。而直接針對政府的同類公民抗命也有不少,例如美國社運人士違法來抗議在歐洲裝置導彈。

為什麼要這樣分類?理論層面的原因,是「正直型」、「公義型」公民抗命通過行動來直接揭露相關法律的不公義,例如甘地違反和挑戰的法律都是食鹽專營法、馬丁路德金違反和挑戰的都是種族隔離法,而「政策型」不一定有這個直接關係,卻要影響全體社會,所以用Dworkin的話語,更常以「說服、非施壓」方式進行,以免反對相關訴求的又訴諸壓力反制,令社會集體撕裂。

更重要的,還是操作層面的原因。當抗爭方式與目的直接掛鈎,會容易得到大規模群眾響應,間接掛鈎的動員力則會減弱。同是違法,甘地選擇抗鹽稅還是睡路軌,效果會不一樣。而對IIA、IIB類公民抗命不滿、被影響的人,通常本身也支持那些被衝擊的制度,例如不滿馬丁路德金影響秩序的人,通常也支持白人和黑人在社會分割。對IIC類不滿的人,卻有可能同時也反對那些制度。

對正反雙方的六個問題

當我們抽空個人立場來看上述論爭,會發現有一些問題,是以上框架可以前瞻的,雙方都需要回應的。

對正方而言:
1. 當社會有聲音認為,他們認同馬丁路德金以挑戰種族隔離法律來改變這法律,而不一定認同他以挑戰其他法律來改變那法律,那究竟有沒有IIB類的公民抗命,可以應用在本地政改的案例?當然,在導修課內,我們可以說「全體香港市民都是被歧視的公民,而導致這歧視的權力源頭在中環,所以那也是IIB類」,但這不容易輕易論述。
2. 當「政策型公民抗命」真的要落實時,特別是要以「施壓」方式促使社會改變時,確實會引起同樣施壓方式的反彈。假如爭取到目標的途徑是通過施壓,但同時有不贊同的人又用施壓方式反制,社會的二元對立會否反而在過程中加劇了?那就是可以普選特首、普選立法會,又如何可避免茉莉花革命後中東的二元撕裂困局?
3. 甘地和馬丁路德金的「公義型公民抗命」,較容易解決「exit plan」的問題,例如鼓勵群眾「美國一天不改變種族歧視法律,就繼續挑戰這些法律下去」,因為兩者在日常生活層面較容易結合。但「政策型公民抗命」的「exit plan」在哪裏?假如政府一天不通過政改,是號召群眾繼續佔領下去,還是號召群眾散去?假如是前者,運動的手法和目標會否在公眾眼中愈來愈抽離?假如是後者,會否令組織社會活動的民氣長期失去?

對反方而言:
1. 反方不認同佔領中環的方式,但似乎肯定甘地和馬丁路德金,而二人都鼓勵群眾犯法,只是違法內容是要衝擊的法律(即IIB類)。假如社會找到一種接近IIB的途徑,通過挑戰和普選直接相關的法律來改變,他們會否基於對甘地的認同而支持?
2. 根據上述框架,是否出現暴力和使用哪個公民抗命模式並沒有關係。馬丁路德金組織抗爭時並非知名人士,只是剛剛完成博士學位、只有20多歲的普通牧師(他死後還被證實論文涉及抄襲),從何斷定他能做到沒有暴力、比他當時資歷更深的「兩授一牧」做不到?假如反方生活在30年代的印度、50年代的美國南方,會利用他們的社會地位支持甘地、馬丁路德金嗎?
3. 反方的何濼生教授提議以簽名方式取代佔中,表示贊同以最低門檻安排普選,似乎和正方對政改本身的立場沒有分別。其實,兩者不必互相取代,而是可以分工的。假如有人草擬這樣的聯署聲明,邀請正反雙方都簽署,他們能否先在這一層面進行合作,減少社會對立?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及國際事務研究中心主任、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高級訪問學人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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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旭暉2013(1月至12月)文章 - 頁 2 Empty 回復: 沈旭暉2013(1月至12月)文章

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11 pm

讓香港重生:我們需要怎樣的國際視野?
一個月前,無線電視節目《星期日檔案》製作專題,探討香港人的國際視野。主流媒體願意關注國際素材,原來令人欣喜,但不少朋友看過節目後,反而對甚麼是「國際視野」感到迷惘,乃至產生種種誤解。核心問題是:我們認為國際視野在香港,不應是和香港相對立的空中樓閣,而應該是香港社會的根本構成部份。要了解甚麼才是香港應有的國際視野,我們應從甚麼不是國際視野談起:

甚麼不是國際視野?

1. 閱讀片面的國際資訊,不一定有國際視野。無論我們接收甚麼國際資訊,單一來源從來是大忌,CNN的大美國主義固然深入民心,更有趣的例子是銷量十分可觀的《環球時報》。表面上,這是空前成功的國際新聞媒體,讀者理應充滿國際視野,但由於與國家立場相違背的不能報,讀者會認為全球都同情中國的釣魚台史觀;聯想到本國政治的也不能報,所以十八大期間,連美國大選也不能隨便評論。結果十分諷刺:越是與自身相關的國際資訊,內地民眾越是空白,《環球時報》培養不了整全的國際視野,這卻正是它得以建立所謂「國際新聞盛世」的原因。

2. 知道一些國際冷知識,不一定有國際視野。筆者認識不少教徒,可以對耶路撒冷一帶的歷史地理琅琅上口,但被問及當代以巴局勢、或哈馬斯何以在民主選舉獲勝,卻只會背誦「以薩馬利」、「法利賽人」,難免讓人感覺是用一套以國際包裝的切口來自說自話。就像通過電腦遊戲認識「馬里穆薩王」的玩家,假如只是當「馬里」是類似「天狼星」、「撒亞人」那樣的幻想variable,讀國際新聞像讀《星球大戰》,人生同樣不會國際起來。

3. 出國旅遊或留學,不一定有國際視野。說出國吧,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主流旅行團的出國行程,往往就像參觀本地主題公園,對待真古蹟和山寨古蹟的配套完全沒有分別,我們自然不能期望到了環球片場或寧夏製片廠,就會有國際視野。說留學吧,近年中國留學生越來越多,不少卻自成一國、自絕一角,幾乎無須與本地人打交道,與百年前容閎、胡適的留學經歷亦大相徑庭。相反,弘揚「世界聯邦」、「世界公民」等概念的哲人康德,終生沒有離開過普魯士的家鄉柯尼斯堡,但怎會有人說康德缺乏國際視野?

4. 離開本土工作,不一定有國際視野。例如我們的菲傭到香港的前一站,可能是新加坡、阿聯酋,但她們到哪裡工作,和對那些地方的認知關係一般有限。在剛舉行的馬來西亞大選,也很少人認為跨境來投票的孟加拉外勞有「國際情懷」。舉一反三,香港人自然應該了解在內地和海外的工作機遇,乃至要粗略明白人民幣國際化與安倍經濟學,但決定在哪裡工作的,更多是「經濟視野」,與國際不國際不太相干。假如香港人只是道聽途說要北上或出國,而不知其所以然,這和菲傭的視野、孟勞的視野沒有分別。

5. 在國際大都會得到高薪厚職,不一定有國際視野。對跨國企業而言,無論辦公室設在倫敦、香港還是孟買,它們的員工都生活得一模一樣,活動空間幾乎不會踏入本地社群,視野難免局限在一個特定的社交圈子,假如在本地社區忽然迷路、再不幸遺失iPhone,很可能人間蒸發。相反,海外working holiday的參加者雖然暫時零收入,視野卻能超越自身的地域與階層,對長遠提升競爭力亦有幫助,這卻不是任何「競爭力指數」足以涵蓋的了。

那麼,香港人的國際視野應該是甚麼?

1. 國際視野應是進階的、複合的知識,不是單一學科,也不能一蹴而就。以外交學為例,一些大學在研究院才開設獨立專科,就是避免學生對某國某地產生強烈認同或批判前,對政治經濟學基礎一竅不通。我們可以很喜歡、或很討厭美國,但假如對美國政制的涉及和優劣不甚了了,這種「愛」與「恨」,都是扭曲的。內地青年經常簡單地認為「國際政治就是國家利益」,傾向以陰謀論解釋一切,就是典型例子。

2. 國際視野應有把國際知識和自身環境融會貫通的技能,這是比較政治、比較經濟學的基礎。舉陳雲的《香港城邦論》與陳冠中的《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為例,「二陳」立論縱然全然相反,卻都具備這樣的訓練和視野。可惜彼岸有「美國例外論」,此間有「中國模式」,每每對政治不正確的國際案例斥之為「不合國情」,甚或口誅筆伐,令比較政治的功能被漠視,乃至逐漸脫離一般人對「國際視野」的定義。

3. 國際視野應具備在不同地方的在地工作和適應能力。一個有「競爭力」的跨國集團CEO要是長期在單一崗位服務,不一定有國際視野;但能夠在烏干達本土社區生活得如魚得水的海外來客,卻通常是有國際視野的人,因為他掌握了在國際環境生存的技能。唯有掌握在地工作的能力,才能在國際社會收放自如,否則「視野」只是伴隨職業而生,也會伴隨失業而亡。

4. 國際視野不只是被動的「視」,而應衍生人本關懷。像希特拉、毛澤東、史達林等人,不可謂不懂國際政治,但世界於他們而言,只是一場棋局,各國死亡人數只是一堆數字,這是「戰棋視野」和「國際視野」之別。香港需要的是後者。要是有一個對身旁基層勞工苦況漠不關心、對籠屋居民感到不屑的人,忽然高調為南蘇丹貧民籌款,這是否國際視野,就值得商榷。

5. 國際視野與任何民族、本土身份都不應抵觸,只是一體兩面,正如沒有人認為Beyond講述南非的歌曲《Amani》不屬於香港。要一個地方產生國際視野,必須讓國際視野滲入一般人的日常生活,培養整個城市的「Glocal vision」,人民自然是國際公民,這才是王道。但假如像電視節目那樣,追求「對立式國際視野」,社會往往只會產生兩個階層:對國際崇拜、嚮往在跨國企業工作的一小撮人,和對國際敵視、但被逼離鄉謀生的一大群人。這樣的社會往往高度撕裂,像不少第三世界地方那樣。

在目前令人憂慮的環境,我們能否維持這種視野,並非無病呻吟,而是香港能否維持下去的關鍵。問題是,我們可以做甚麼?特別是當我們不能期望政府的時候,身邊眾多「討厭政治」而又關心香港的朋友,可以做甚麼?

我們可以做甚麼?

作為研究國際關係的人,我對這問題,每天都在想。剛回到香港時,個人難免因為媒體、專欄而為人認識,但依靠個人推廣國際視野,是難以持續發展的。我始終相信幕後的框架、制度建設,才最重要;唯有從日常曝光適量解脫,才能專注幕後工程,這是我經常說希望淡出幕前的原因。以下是我近年一些和框架設計有關的幕後參與和建議,不一定全面,但也許能拋磚引玉:

1. 香港媒體處於東西資訊的樞紐,目前亦尚算自由,理應成為一家之言,乃至建立「Hong Kong School」,這也是國際媒體依然找香港學者評論世事、依然關注我城的原因。因此我們的國際版面不應只是新聞甜點和裝飾,只要找到啓迪社會的切入點,甚或足以顛覆既有消費模式。近年筆者和友好建立國際評論網站、出任一些媒體的國際版面顧問,都是希望令這樣的改革成事。在新媒體時代,製作國際節目的成本已大為降低,如何令電視、電台出現Discovery Channel一類頻道,擁有屬於香港的國際聲音,更是新一代值得思考的事。

2. 通識教育目前有「全球化」單元,然而學生此前缺乏基礎國際知識,卻被要求立刻批判世界,有時反而令他們失去興趣,或得到充滿偏見的概念,到了大學,問題就浮現起來。筆者經常在相關委員會說,「國際視野」不必獨立成科,卻應該系統地在中小學課程滲入。參考國際案例,歐盟有鼓勵學生之間跨國合作的「蘇格拉底教育計劃」,美國在9/11後把「國際視野」列為優先教學目標,日本中小學近年也加入「國際理解教育」,都是以潛移默化滲入國際視野為教學主旨。對此我們亦應主動研究,等待教育局就太遲了。

3. 現在香港沒有結合國際視野與本地社會的專科,其實這類命題對研究本土、國際的學者而言,都是潛力無限。數年前,筆者開設了「香港涉外關係」碩士科目,高層原來不大看好,擔心無以為繼,但學生反應頗為積極,現已延伸至在本科和大學通識的層面。而且學生發掘了不少新題目,都是主流研究從未觸及的處女地,例如「香港如何通過東正教拓展對俄貿易」一類題目,雖然具備實踐價值,卻明顯不是現有官員的思考方向。就是在傳統的比較政治學層面,只要對一般學生普及「新加坡學」、「杜拜學」等概念,他們對香港面對的危機也會得到宏觀啓迪,這對社會整體也是莫大裨益。

4. 要改變社會對國際視野的觀感,我們不能單靠說教,或要求所有有理想的學生接受低薪在NGO工作。令知識學以致用,始終需要各行各業配合。由於大機構的人力資源總監掌握了畢業生的命脈,各大院校負責國際研究的學者應該和他們建立一個合作機制,一方面對其招募員工的公式提出改善意見,說明沒有國際視野的員工會產生甚麼問題,另一方面為這些公司進行內部培訓,說明國際視野如何能提升其業務,企業的認知才會慢慢改變。像某跨國顧問公司要求員工必須用半年時間在海外當義工,就很值得鼓勵。

5. 要下一代理解香港擁有先天的國際身份,始終要通過流行文化。不少學者對跨界別參與始終有顧慮,但客觀事實是,請方大同介紹世界公民、官恩娜介紹大溪地、喬寶寶談香港身份認同,確是遠比禁室培育寫論文有效得多的公民教育。而且這些不能即興地做:長遠而言,社會需要一個以流行文化推廣香港國際視野的基金會,慶幸認同這方向的教育界、演藝人越來越多,讓人看到一絲曙光。當《獅子山下》已成為維穩歌,我們希望下一代認同的香港之歌是《海闊天空》。

6. 在全球化時代,「香港」本身就十分國際,因為這不但是1100平方公里的土地,也是一種精神、價值,在海外認同香港精神的人極多。因此,在世界各地聚居的香港人是極其寶貴的資源,當我們到不同地方交流,經常會遇到素未謀面、但一見如故的留學生或移民後代,這些朋友既有多元文化背景,又保持了對香港的樸素感情,他們對香港現況的擔心、對香港核心價值的支持,都是我們的強大後援。如何建立好這個全球網絡,值得有心人思考,那樣香港就是有天不幸淪為「一國一制」,禮失也能求諸野。

身處亂世,也許無力回天,但做力所能及的事,始終是我們這代人的責任。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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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11 pm

從「新加坡《那些年》」閱讀新加坡本土社會: 《我的朋友,我的同學,我愛過的一切》(That Girl in Pinafore)
觀看這齣新加坡本土製作的電影時,我身處新加坡迷你戲院,原來心態只是考察別國國情,想不到電影比想象中要好得多,雖然情節老套,但添加了新加坡本土風味,就令人感覺味道。單論電影本身,似乎是台灣《那些年》和大陸《山楂樹之戀》的crossover:一方面是學生時代少男少女的愛情故事,又是有包括肥仔一員在內的兄弟班四人,在學校又是打手槍;另一方面,學生們卻十分純情,電影有青春而沒有肉體(連沙灘嬉水也沒有),結局又是主角患上絕症而逝。精彩之處,反而是電影有意無意間反映的新加坡百態,以下情節能通過審查,其實已不容易。

中產「虎媽」與新加坡家長式管治

電影女主角來自單親中產家庭,母親堅持在家說英語,夢想是移民美國,把女兒管束得十分嚴格,這原來是「虎媽」的常見造型。但放在新加坡,這其實是過去數十年政府提倡的精英主義縮影:能說英文的都不願意說華語,學校以成績汰弱留強,精英一面宣傳愛國,一面卻排隊拿綠卡。最有意思的是結局:女主角對送機的母親說,「這是我一生最後一次聽你的話」,然後沒有擁抱,頭也不回就上機,和主旋律電影的「母親嚴厲些還是為兒女好」、「母女冰釋前嫌」等公式截然不同。這多少反映了不少新生代新加坡人對家長式政府的態度:他們明白政府的效率十分理想,但也情願在大選投反對派一票。

種族議題的禁忌

新加坡另一個社會禁忌是種族議題。新加坡立國前後,曾發生連串種族動亂,李光耀以鐵腕手段鎮壓下來,「75%華人、其他馬來人、印度人、西方人組成新加坡」的公式,就成了不能挑戰的方程式,任何人宣揚種族矛盾,都可能有嚴重後果。電影的肥仔男學生卻與家中馬來司機的女兒拍拖,最後還結婚生子。父親勸他三思,說他根本不了解女孩的宗教,被兒子頂撞了一句:「你這是種族主義」──假如電影在其他地方上映,這句話大概不會引起反應,但在新加坡戲院內,觀眾都不約而同「wow」了一聲,因為「racist」這詞,在此間太敏感了。無論官方如何宣傳,新加坡的跨種族通婚畢竟不太普遍,不同種族在工作中合作無間,但始終以自己的社群為主要活動範圍。近年新加坡有人建議不強調種族、只強調「新加坡人身份認同」,但政府對華裔主導的政策又十分堅持,這兩難如何理順,也是一大挑戰。

精英主義與既得利益

電影的反派學生依仗家境成為學校小霸王,結局也不像一般主旋律電影般「惡有惡報」,而是通過賄賂擊敗了主角,得到歌唱比賽冠軍,也讓家人購下主角一家經營的音樂餐廳,全面報復成功。這觸及了新加坡另一個禁忌:執政人民行動黨其中一個引以自豪的綱領,就是推廣「賢人政治」(meritocracy),但到了選舉,卻常被反對黨攻擊為造成社會不平等。新加坡信奉高薪養廉,但反對派認為精英的機會太多,而且是結構性的既得利益者,一般人只要在教育制度成為失敗者,就難以挑戰。反派學生的「成就」,暗示了社會不平等的一面;但要是沒有精英主義,新加坡卻可能失去賴以成功的基礎。李光耀認為新加坡國情「太獨特」,要是沒有強而有力的領導,國家在複雜的國際環境根本沒有方向,而相信這論調的人,有很多。

「校園色情小說生意」的折射

電影講述中學生偷買色情雜誌,在學校經營借閱生意,在西方自然是「小兒科」,但對新加坡還是頗為震撼。因為新加坡實行新聞監控,色情資訊也在監控之列,一些熱門色情網站都被屏蔽;雖然設有紅燈區,但檔次很低,不能解決一般「問題」。因此,新加坡人多少有壓抑的一面,然而踏入互聯網時代,一切管制已難奏效,政府卻沒有想好對策,就像電影的校長除了消極重罰四名學生停課一個月,就甚麼也不懂得做。有趣的是,學生家長只會擔心兒子停學的後果,對色情雜誌反而毫不介意。這裡折射的,既是監控與現實的矛盾,也是保守與開放的悖論。

「新謠」1993Vs 2013:由被批判到被肯定的身份認同

那政府為什麼容許電影上映?除了以上訊息表現得太不經意,電影成功塑造的新加坡本土特色,相信是政府十分樂見的。以前在李光耀時代,公開在銀幕上說福建話、廣東話等方言是被禁止的,原因是害怕妨礙國民身份認同。但現在新加坡人已發展出別樹一幟的「Singlish」,把英文、各種華文方言與及馬來文、印度文等詞彙融為一體,文法自成一家,外人既不會不明白,又能明顯感覺到自己是「aliens」,這不能不說是本土化的成果。

電影的大量「新謠」歌曲,更是新加坡本土文化的象徵。新謠大盛於八、九十年代,當時新加坡正經歷全球民主化,新一代感到無限機遇,政府一方面嘗試開放,例如在1993年實行全民直選總統,另一方面卻加強管制,例如立例禁售香口膠。電影背景正是設在1993年,後來新謠慢慢式微,也是與那一波社會變革歸於沉寂、一代人接受現實同步發生。想不到到了2013年,民主化浪潮再興,這次新謠卻由政權的批判對象,變成有助團結國人的「國寶」,反映李顯龍看待方言的眼光明顯和李光耀不同(李光耀至今對此耿耿於懷),其中一首因為方言被李光耀所禁的《麻雀街竹枝》,也有在本片出場。有了這種身份認同,新加坡作為獨立小國的前景還是樂觀的;至於其他越來越打壓本土色彩的地方,要是繼續把自身特色淡化,不但叫人嘆息,也是人類文明的損失。

沈旭暉 號外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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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Admin 周六 6月 21, 2014 5:11 pm

從肯雅恐襲回看孟買恐襲電影《11/26慘案》
近年印度電影被引進香港,但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娛樂性高的喜劇,其實印度還有不少題材嚴肅的電影,例如剛全球公映、以2008年孟買連橫恐怖襲擊為背景的《11/26慘案》(TheAttacks of 11/26),就值得和講述9/11事件的眾多荷李活電影相提並論。

印度的9/11:讓衣食住行永留陰影

我們大概對2008年11月26日印象不深,但對印度人而言,那是比9/11更震撼的恐怖襲擊。雖然166人死亡、600多人受傷的「規模」,似乎不能與美國的9/11相比,但整個犯案過程對全體印度人的心理衝擊,卻也許還要持久。在事發當日,恐怖份子對孟買八大地標實行連橫襲擊,手持AK-47、手榴彈等遠比孟買警察先進的武器見人殺人,目標包括五星級酒店、火車站、醫院、咖啡屋等,以求令印度人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都永遠留下陰影。

9/11的襲擊模式規模宏大,但有了妥善防範後,一般人還是認為可一不可再;但是「11/26式襲擊」方便快捷,可謂防不勝防,特別是在印度這樣的國家。而且犯案組織伊斯蘭虔誠軍(Lashkar-e-Taiba)此前有不少襲擊前科,例如曾在2001年攻擊印度國會,背後又與巴基斯坦朝野關係千絲萬縷,對印度人而言,那是無時無刻在身邊的威脅,不像蓋達,對美國本土而言,始終遠在天邊。

演繹濫殺婦孺的分寸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齣希望走向世界的印度電影如何同時達到以下目的:對本國人民展現一個耳熟能詳的慘劇來撫平傷口,對不熟悉事故的外國觀眾刻劃襲擊的嚴重性,卻又不致因為編排引起政治、宗教爭議,就成了導演的挑戰。這些目標貌似簡單,其實某程度上,它們卻是互相排斥的,要兼顧並不容易。

首先,兇手濫殺婦孺的行為成了電影的鋪排重點。他們之間會互相提醒不要對婦孺手軟,一位幾乎成功逃生的孩童最終還是被亂槍射殺,更成了電影中段休息前的高潮。但是,導演同時卻似避免標籤兇徒在故意選擇婦孺來殺,只是說他們不迴避殺婦孺,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差別的。例如兇徒選擇醫院來襲擊,應可說是專門針對婦孺,因為那個醫院就是為收容婦孺而設;但是在電影,兇徒卻特別解釋,說襲擊醫院只是因為此前受傷的人會被送到醫院,暗示別無針對性原因。而且兇徒在殺死一名給他食水的男子後,卻對他的兒子下不了手(鏡頭起碼沒有直接交代下手),也似是導演要為「人性本善」埋下一絲伏筆。這顧及了人性化的刻劃,卻有違印度人心目中「兇徒都是變態狂魔」的形象。

元兇虔誠軍:冷處理宗教和外交的盤算

策劃慘案的組織「虔誠軍」是激進伊斯蘭教派的恐怖份子,這是在南亞眾所週知的事實,電影對他們的處理,卻是小心翼翼地去伊斯蘭化。電影開始時,字幕就強調「不是要詆毀任何宗教,只是要譴責個別暴徒」,明顯是要避免引起穆斯林不滿。在全劇高潮:警官和兇手的對話,警官特別討論《可蘭經》如何談論「jihad」,不斷讚頌伊斯蘭教是崇高的宗教,以突顯滿口聖戰的兇徒如何無知,也顯得有點刻意。然而在真實的歷史,那位唯一生還的兇手卻交代,自己也是為了金錢和食物行兇,甚至說要是印度警方提供同樣東西,他願意立刻變節。這「務實」的一面,就完全在電影看不見,原因也許很簡單:這題目接上了,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地生活水平差異的敏感議題,就不能迴避了。

不少印度人深信虔誠軍和巴基斯坦軍方強硬派有特殊關係,甚至認為不少恐怖襲擊,都是巴基斯坦在背後指示。我們自然不能對此核實,但起碼這是好些印度學者私下談話的說法,相信代表了一部份印度人的觀點。有趣的是,巴基斯坦政府曾在案發後嘗試毀屍滅跡,關閉虔誠軍在疑兇家鄉的辦公室,以圖否認疑兇來自巴基斯坦,仿佛欲蓋彌彰。但電影只是把虔誠軍描述為蓋達支部那樣的恐怖組織,對慘案背後的印巴衝突主旋律,一概按下不表。

如此加工下,觀眾對慘案的過程無疑十分難忘,但難免停留在官能層面。我們自然不必要求每一部電影都交代來龍去脈,像講述9/11事件的《聯合93》也只是特寫劫機場景,但那反而開門見山。相反《11/26慘案》不但正面描寫審案過程,還以警官的回憶貫穿整個劇情,卻把一切簡單歸咎於極端教派洗腦,就顯得有點左閃右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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