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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ordi - 地球瓶頸中的達爾文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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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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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1 am

一、地球瓶頸

這是一個科技進步的時代! 身處信息時代的每一個人都享有了他的先輩從不曾夢想過的生活:便利的交通使我們在數小時內到達我們先祖數月跋涉方能抵達的遙遠領地,衛星通訊讓我們可以隨時了解地球上每個角落正在發生的新聞,網絡技術使得人類社會的一切知識與訊息都只在指尖與鍵盤的觸碰的數毫秒之間。虎狼、瘟疫、饑餓,那些一萬年前不斷威脅我們先民的夢魘如今早已離我們遠去,人類已無需再為生存而奮鬥了——吃人的猛獸如今只在動物園裏供孩童遊戲,曾經令千裏無人煙的病毒已在實驗室中被改造為治療癌癥的載體,絕食不再是苦難災荒中的痛苦體驗,而是飽受血脂與糖尿病困擾的人們的時尚選擇。人類,如今是這方世界的主宰!唯一的主宰!

這是一個人權昌盛的時代!無數先賢的終極社會理想——不管你叫它大同或是共產主義——似乎已近在咫尺了。社會的發展正實踐著先賢的大同理想:我們少有所教,老有所依,貧有所養,人民的平等權利獲得前所未有的尊重,自由的思想在強權面前擁有前所未有的驕傲,政府為民眾服務的理念深入人心,暴君與戰爭狂人只在文明的邊緣小國以跳梁小醜的姿態供主流社會嘲笑,而上一次大規模戰爭已是近七十年前。

披頭士主唱約翰·列儂(John Lennon)是二十世紀反戰民權運動的旗手之一,他創作的 <<imagine>> 是他最受歡迎的單曲,裏面把人權至上的理想講述的非常清晰:

想像

世上沒有天堂與地獄,

所有人只活在當下;

沒有國家也沒有宗教,

沒有什麼值得我們去殺戮或犧牲,

沒有私人占有,

也沒有什麼值得貪婪或渴望,

所有人都生活在和平,

這個世界會融合

列儂唱這歌的1970年代以來,在包括他本人在內的一代人的努力下,個人主義的人權理念已經逐漸成為整個西方社會以至於全世界的主流價值。可我在享受這首歌的優美旋律時,卻總有些陰影在心頭揮之不去:拋下一切枷鎖的自由固然讓人欣喜,可列儂好像忘了提拋下枷鎖後的人們要奔向何方了?是和平,是快樂嗎?然後呢?是永遠就這樣自由自在的“活在當下”,不用為未來或他人承擔任何責任嗎?這樣的人生看來好像是快樂,可人生的意義何在?生活的目標何在呢?我們和豬圈裏那頭無憂無慮的家夥又有什麼區別呢?這樣沒有意義漫無目標的“享受生活”真能讓號稱萬物之靈的人類擁有真正的快樂與滿足嗎?

悲哀的是,這正是今天人類的現狀。在人類社會獲得巨大成功的同時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惑。當一切夢想都已實現,那麼在民眾收獲幸福的瞬間,自然也同時失去了奮鬥目標與前進方向。我們的祖先或許也有困惑的問題,但他們憑著對神的信仰、對權威或傳統的信賴、對英雄或聖人的追隨、對國家部落的歸屬,這判斷最終簡單明晰。而在這個個人主義福利主義昌盛的今天,當領袖成為人民的公仆,當國家成為提高民眾福祉的社會團體,當宗教成為慰籍人心的避風港,我們自然無須為國家或宗教,更不用說追隨君主與領袖,而戰鬥。日本NHK電視臺在太平洋戰爭70周年之際向民眾征集戰爭證言,當問及是否願意為國參戰獻身時,一位日本年輕人這樣回答:“要人家為它而死的國家,就讓它滅亡好了”。這絕非懦夫的托詞,而是正代表這個人權至上、全球一體的時代的價值觀!但是,當社會、國家、領袖都是為了個人的福祉而存在時,作為個人的我們又是為了什麼而存在呢?

請註意,我想要表達的絕非對自由、人權與社會福利的不滿抑或對強權宗教獨裁等舊觀念的眷戀。恰好相反,我認同個人主義、人權、民主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應該是社會的健康追求,它們可以有效的幫助人類前進。但是必須指出的是,這些價值本身並不是人類的終極目標與方向。而人類真正的目標是。。。是什麼呢?

不必責備部分前衛青年的享樂主義人生觀,因為失去了目標的個人主義必定會滑入到“享樂主義”。問題不是他們作為個人做錯了什麼,而是人類作為一個整體,迷失了!我們已經失去了目標!整個社會只是在歷史慣性的作用下機械的做著常規的工作。我們發展經濟、促進科技、繁榮文化。可為什麼要這樣發展經濟,GDP增長有何意義,就算能殖民火星又有什麼意義?按照我一個美國朋友的說法:“難道就為了讓人類可以汙染另一個星球嗎?”

我當然可以引用專家的說法來告訴這位朋友:航天科技可以帶動實用科技的發展,可以滿足人類的好奇心,等等。可這些仍然不過是迎合實用主義的大眾的討巧之辭,航天科技對人類的意義遠不只是如此而已。你可以說我這位朋友狹隘,可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她不能了解對外開拓對她個人與人類的價值,而是整個人類都已漸漸失去了向外開拓的興趣了!作為人類代表的美國航天科技在1972年阿波羅17最後一次登月之後,四十多年了,居然再也沒有登月的嘗試。美國航天局的經費更是不斷消減,以至於連航天飛機都無力維持。在最後一艘航天飛機亞特蘭蒂斯號也在2011年退役後,美國已經淪落到只有租借俄羅斯的宇宙飛船才能維持國際空間站的運作了。而俄羅斯的情況其實更糟,而其他國家包括中國,在技術水平上與美俄還有很大距離,無法代表人類的尖端航天科技。我們可以為美國航天局辯解,說是冷戰結束導致航天事業失去原有價值,或者是航天科技耗資巨大難以為繼,但事實就是,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在航天發展上失去了前進的動力了。這樣的事件不會是孤例,而是代表了一種趨勢,我們將會看到各種各樣的理由被用來阻止科技的發展,比如為了環保而廢除核電;為了倫理而禁止胚胎幹細胞研究;甚至為了動物權益而破壞普通生命科學的研究。不用指責任何人,人們會有這樣的思考是由人類當前所面對的困局決定的。如果沒有大的改變,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人類必然逐漸拋棄對科學的追求,拋棄探索的勇氣,甚至以和平健康等原因限制已有的技術成果,在越來越內向的過程中走向崩解與衰亡。人類的這個大困局,就是“地球瓶頸”!

“地球瓶頸”是我自創的一個概念,是指人類在這個星球的發展達到非常高的程度,已經達到地球的物理空間的邊緣。地球上再沒有“空白地帶”可以開發了,而地球之外也還看不到有用的資源值得去開拓。在有限空間內自發發展的人類必然走向高度融合與一體化,從而導致文明多樣性喪失,競爭心與進取心消亡,之後走上封閉與內向的不歸路,最終文明在衰敗中走向滅亡!

在信息社會說什麼封閉內向似乎有些危言聳聽,但對中國人來說,這個圖景應該並不陌生。中國文化從黃河流域的一個小小部落聯盟不斷拓展自己文明的版圖,到兩千年前的秦漢之際即以一個中央集權式的國家基本達到現今的版圖。但這也同時意味著當時的中國到達了她的地理瓶頸。從大漠到大海,所有適合人類生存的土地都在這個統一的文明的覆蓋之下。九州之內,再也沒有值得一提的外敵,九州之外,大漠與大海遮蔽了一切。在漢武帝張騫等少數人的向大漠以外的世界拓展的努力被證明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可行性之後,華夏文明開始了她漫長的內向進程。但國家與社會的價值取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改變了。春秋戰國的秦齊楚魏,君王與大臣們每天想的是開疆拓土能給自己與國家帶來的利益,獎勵的是勇敢的士兵、有新的發明的工匠,或任何有一技之長的人,因為即使是雞鳴狗盜的能力,也有可能在未知的關鍵時刻轉化為戰鬥力!而到了漢帝國以後,社會的重心轉變為了安定社會教化萬民以維持現有系統,社會的精英現在是讀書明理的儒士與安心勞作的農人。文明仍然在發展,社會還是可以更成熟,但向內發展的空間是有限的,向內發展的文明也會主動鄙棄一切看來危險而無助於民生的科技,譬如研究火槍這樣殺人的利器對中華帝國就是有害無益的,遠洋船舶更是如此。明代鄭和下西洋時擁有世界最先進的船隊與航海技術,但以國民福祉為己任的官僚精英(不是諷刺,而是實情)認為,這樣的技術除了勞民傷財給皇帝個人當獻禮工程,對國家毫無裨益。最後連文檔資料也在忠臣賢士們的努力下被抹掉了。“三保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寶而回,於國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當諫也。舊案雖存,亦當焚之。”說這話的是明朝大臣“劉大夏”,據說是他焚毀了鄭和寶船的海圖等資料。痛惜中國失去地理大發現機會的網絡憤青們於是對以他為代表的明朝官僚非常憤怒,但從劉大夏等人的角度來看,他的分析沒有任何問題,就像美國消減宇航計劃一樣,都是經濟政治上的老成之言。但就是伴隨著這樣的”老成之言”,華夏文明在唐宋之際達到頂點之後,內憂外患開始接連爆發, 整個文明愈走愈低,終於到十九世紀,征戰四方、敢想敢做、思維活躍的先秦之民已經成了一群或是蒙著耳目覺得天朝富有四海無所求於外邦的愚人,或是踩著小腳拖著辮子喊著“刀槍不入”口號沖向彈雨的野蠻人。如果不是瓶頸外面的歐洲人發展出另類文明,並以武力打開中國的大門,中國本土文明的衰落還遠遠看不到終結的日子。

這就是中國的地理小瓶頸的威力!

前人學者常常將這段歷史的失敗歸於保守的儒家思想的統治,不過是倒果為因:先秦儒學與宋明儒學其的氣質與核心價值取向其實完全不同,何況先秦儒學也不過是百家之一。漢朝以後的華夏文明選擇這樣一套保守內向的文化理論是因為中國在地理的限制之內達到基本飽和,外向無處可去,那麼內向不就是最自然的趨勢嗎?有了內向的社會需求,才會在千百年中塑造出宋明儒學這樣文化體系。古代中國後來的發展其實完全符合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 其內向衰敗的趨勢也絕不是崛起一兩個英雄或消滅一兩個奸賊就可以扭轉的。

與古代中國人面對的地理小瓶頸相比,人類今天面對的地球瓶頸的禁錮力度之大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的。當初的大漠大海換成了今天的無限星空。人類如果還是循規蹈矩,不能奮起應對,結果也不會有任何不同。只是這一次,瓶頸外面再也沒有別人可以來打破我們的迷夢了。

讓我們重新再來看一看剛才所描繪的這幅關於人類社會的圖景:在越來越擁擠的地球上,科技進步文明發展帶來的充分交流必然導致社會一體化。一體化同時也意味著文明的多樣性減少,不同文明間的競爭大幅削弱以致基本消失。而地球瓶頸也使向外開拓在經濟上無利可圖。在既沒有外敵,也沒有外部世界可供開拓,地球文明必然走向保守內向。到時,提高全社會個人享樂水平,維持社會體系穩定將成為未來地球社會唯一重要的目標。而人們會發現,大多數突破性的科技發展都可能是與這個目標背道而馳的:大幅提高工作效率的新設備會導致失業率增加;克隆技術只能帶來的倫理問題撕裂社會共識;如果風能太陽能已經足夠,人們為何要研究反物質能量這種會給戰爭狂人帶來可能毀滅地球的力量呢?最後,也許只有滿足享樂的科技成果才是既安全又有利可圖的,才會獲得全民的共同支持。於是,在享樂主義文化氛圍下緩慢而平穩的科技發展中,地球文明逐漸越過頂峰,慢慢耗盡各種資源,最終在緩慢而不可逆轉的衰退中崩解。

聽著好像挺恐怖,可,不是說團結就是力量嗎?是難道交流進步有什麼問題嗎?難道全球化下的和平不是人類福祉所在嗎?總不見得有誰想要回到盲從迷信愚昧落後的遠古時代去吧!

你別說,還真有!就在中國快要達到地理瓶頸的先秦時代,有個智者可能看出點什麼了,於是對世界有了一些古怪的看法。你看他是這麼描述他的理想社會的:世界分成無數小國,人口都不多,大家有高科技也不用。人民死也不移民,也不旅行;有軍隊也不打仗。大家都特淳樸,就只喜歡自己的文化風俗;鄰國之間就算隔得很近,偶爾有少量的消息相通,但從不交流往來。

很可笑很瘋狂的想法!不過怎麼好像有點耳熟?你猜對了,這話正是老子《道德經》的最後結語。原文是這樣的:“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至治之極;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少年時剛看到這段話時,真是覺得莫名其妙,就算和老子寫下的其他充滿逆向思維的段子相比,他老人家的這個理想世界也是稍嫌太過離譜了,我就不相信有誰真想過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這個完全沒有可操作性嘛!與此相比,人家烏托邦想象的人人平等不分彼此的大同世界,那可真是大多數人的夢想世界,而且還頗有幾個人認真找了個地方實踐過的。難怪老子把它藏在整部文章的最後。不過當我把這段話與地球瓶頸的困境聯系起來看時,卻忽然有了一種別樣的感受:小國寡民,各甘其俗,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老子好像是在描述一個充滿文明多樣性的擁擠地球?他是否在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對地理瓶頸下單一文明的擔憂?在人類突破地球瓶頸以前,也許小國寡民的世界真的是維持社會多元競爭,保證人類健康發展的最佳選擇呢。如果這麼說,他老人家可稱得上是先知了!

用這種獨特的方式,老子可能的確預見性地指出了人類社會將會出現的文明單一化的危機,但他卻未能開出有效藥方。小國寡民是個有意思的寓言,但顯然不具備操作價值:沒有人願意選擇那樣的生活,這樣的體系也沒有可能維持。我覺得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的單一化固然是地球瓶頸可能窒息我們文明的劊子手,但地球瓶頸最大的危害其實在於拔除了人類從生命肇始以來就引導我們向前發展的發展進步的目標與動力。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地球瓶頸中的人類能夠學會了解並正視自己的命運與歸宿,找回自己的目標與方向,也有可能提供突圍的路徑。所以,我們真正要解決的,是讓人們了解“人類存在的目的”,一起探尋“人類要向哪裏去”的答案!

地球瓶頸是人類文明無法繞開的絕大危機,但並非宿命的終結。人類仍有破繭成蝶,掙脫束縛在更大的宇宙星空個的舞臺上重生的機會。到那時,未來的人類回首今天的地球,也許會慶幸地說,人類文明從地球母親的身體裏分娩而出的關口,曾是人類最危險的時刻。

解開困局的鑰匙在哪裏?如何才能在瓶頸之下找到生路?人類兩千年前的中國地理瓶頸中的老子找不到這個答案,因為當時人類的知識儲備還不足以解決這個問題,但我相信,今天我們可以了!

關於人類的歸宿/發展的目標這樣的問題,其實有史以來就一直有人在切切尋問,先人們把這類問題提煉為著名的“保安三問”(據說所有小區保安攔住你都會這麼問,故得名):你是誰?你從哪裏來?你要到哪裏去?人類歷史上大多數的宗教哲學體系都是建立在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之上的。不過過去所有這些回答都是“神啟”的——直接由神(或先知聖人)給出答案,沒有論證過程。而且每個教派給出的答案都不相同。這些歷史上眾多的答案雖然完美的貢獻了不少的文明多樣性,卻只是讓今天的我們做出邏輯判斷時更加無所適從。事實是,從科學與邏輯的角度,在1859年以前,這些問題原本是無解的。但自從達爾文在這一年發表他劃時代的《物種起源》以來,尤其是近半個世紀分子生物學的發展與達爾文所揭示的進化論原理的完美結合,使得人們對於生命本質的認知有了突破性的發展!在此基礎上,我們對人類自身的認知,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間關系的認知也均有了跨越性的進步。今天,我想人類積累的知識使我們已經有能力在邏輯與事實的基礎上討論人生哲學的問題,而不必求助於先驗的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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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3 am

二、新社會達爾文主義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十六、十七世紀以前,物質世界對於人類來說是神秘的:日月東升西落、星辰以玄奧的軌跡在天穹上移動、夏暑冬寒、風吹雲動、水滴石穿,大千世界的種種,無不透著復雜難明的規律。到了十九世紀,文明社會的人們已經不會再對占星術士頂禮膜拜了,因為以牛頓三定理為核心的經典物理學完美的解釋了從微小的分子到遙遠的星球等一切物體運動的規律。因為牛頓的三條定律,世界對於我們從此變得簡單清晰了。

今天,關於人類社會的林林總總仍然是復雜難明的,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心理學都從各自的角度講述著自己總結的規律。有沒有像牛頓定律一樣的統一規律支配人類的一切行為,是否可能掌握這樣的規律讓我們立刻獲得看清政客與叫獸們兜售的大力丸的成色,輕松自如充滿自信地規劃自己的人生?

牛頓定律為核心的經典物理學能解釋宏觀世界的一切物質現象,是因為它們都是由宇宙大爆炸而來的分子原子組成的物質之間在力的作用下的相對運動。而人類與人類社會呢?我們都是從同一個原始生命在地球上進化而來的生命體!這樣的共同的進化歷史蝕刻在每一個人的DNA裏,從身體到心理的全角度塑造了你我。從這個角度來看,達爾文的進化論是解開人類秘密的第一基礎。

進化論最初只是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提出的一種生物進化假說,當時沒有太多的直接證據。但在隨後的一百五十年中,達爾文進化論從解剖學、胚胎學、化石記錄等不同角度得到了大量科學證據的支持,完美的解釋了生物從何而來的問題。隨著遺傳學尤其是分子生物學的發展,進化論不但獲得了無可辯駁的強大支持,其理論基礎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成為科學界公認的支柱性的科學理論之一。但與學術界的一致認同不同,從進化論誕生之日起就始終伴隨的爭論卻並沒有隨著生物學證據的加強而消失。這是因為進化論從第一天起就不只是個生物學問題。她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同時敏銳的認識到了她對人類社會的的顛覆性的力量。她所展示的天道是如此的清晰,使既是積累了數千年的謬誤也再無處遁形;她有可能給人們的思想與行為帶來的升華與啟迪的力量還遠未充分展開,面對她在未來必將引發的巨變,即使是她最堅定的支持者也會為之顫栗。

進化論的基本原則看起來很簡單,最核心的可以概括為三條:1、生物都會過度繁殖;2、繁殖後代會產生可遺傳的變異;3、自然選擇會讓最適應環境者得以生存。這不但適用於動植物的進化,人類作為生物之一,顯然也適用這些原則。達爾文本人就對人表情心理等的進化進行了討論。進化論對人類社會思想的影響從一開始就是石破天驚的。但真理與謬誤常常只有一線之隔,早期人們對進化論的不成熟的理解與當時殖民主義槍炮外交的社會現實相結合,很自然的在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初歐洲孕育了鼓吹種族主義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與優生學。在亞洲,嚴復翻譯的《天演論》使“物競天擇”四字深入飽受列強分割之苦的中國人之心。從“落後就要挨打”的慘痛認知,到滌蕩神州百年之久的種種救亡圖存努力,無不與全社會對“物競天擇”世界觀的深徹認同與拒絕被淘汰的危機意識緊密相關。

從落後國家與民族的角度,擁有“物競天擇”的意識也許有它的積極意義,但對於競爭中大大領先的歐洲各國,以競爭為借口施行殖民侵略就非常可怕了。這股思潮最後發展為納粹德國罪惡的種族清洗政策的理論依據,使“社會達爾文主義”與“優生學”這兩個詞匯在西方語境中臭名昭著,從此再沒人敢自稱社會達爾文主義者。

那麼為什麼納粹式社會達爾文主義是錯誤的呢?教科書式的常見的答案是:他們“錯誤地將適用於生物進化的理論運用到人類社會中”。可難道人類不是生物界的一分子嗎?為什麼這個推動地球生物進化40億年之久的基本規律到了人類這裏就失效了呢?難道兩百年前反對達爾文的宗教人士與反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現代社會在“人類特殊論”上達成共識了麼?大眾媒體與專家似乎對這個問題或語焉不詳,或顧左右而言他,最後幹脆將之列為不可討論的禁區來回避問題。

讓我們面對現實:只要還承認人類是生命體的一員,人類的一切行為就脫不開進化論的掌控。納粹式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是危險而錯誤的,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進化論是否適用於人類社會,而是如何正確的理解進化論的思想和其在人類社會中的運用。由於進化的原則滲入人類生命的每一個細節,我將在後面的行文中與大家一起討論這些被忽略的有趣細節,但對於哲學家們從進化的角度討論國家社會的處事原則,一定是希望了解和遵循這些原則可以是人類作為一個整體更好的發展和進化吧。比如納粹們的邏輯當然是加速“淘汰弱者”的進程可以使人類社會更好的“進步”。那他們的做法符合進化論的原理嗎?讓我們重溫一下進化論的三條原則:

1、過度繁殖——這自然會帶來競爭, 不過繁殖數量的多寡不直接影響進化的效率。想必即使是原教旨主義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也不會認為靠提高生育率就可以加速進化的,否則這世界早就是老鼠和蟑螂的天下了;

2、遺傳突變——每一代生物都會隨機的產生若幹新的基因突變,這些突變基因使每一個擁有它們的生命體都具有了自己不同的可遺傳給後代的個性。這些“個性”是隨機產生的,沒有設計者,沒有固定的方向,而且大多數都是有害的,但也有少數能帶來有益的變化。但這正是進化理論的要點所在:因為無法預知哪個突變是好的,(而且不同的突變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中會有不同的效應,使得“好”與“壞”也只是相對的概念),更不知道未來會遭遇何種環境變化,生物體要想不被淘汰,最有效的策略就只能是盡可能的增加後代的多樣性,以保證“必有一款適合您”。是的,“多樣性”正是生命競爭的要點,誰能在自然選擇的壓力下更好地保有多樣性,誰就更有機會在未來的生存競爭中幸存。

3、自然選擇——這不過是前兩條的自然結果,是生命體通過進化成功對抗自然界無所不在的死亡威脅中感受的壓力。將滅亡的命運改寫成選擇的壓力,這是了不起的成就,但“選擇”可不是生物體主動想要得到的,只是無法避免而已。需要進一步強調的是,自然選擇是一個被動的過程,本身沒有導向性。我們事先也無法知道恐龍的體魄,昆蟲的繁殖力與人類的智慧哪個才是“正確”的進化的方向。

所以仔細探究進化的要點,我們應該不難看出,從物種進化的角度來看,進化的中心議題不是“優勝劣汰”“物競天擇”的自然選擇,因為這不過是個揭示了進化中存在競爭這個客觀事實,但單純的“弱肉強食”遠遠不是進化的競技場中掙紮的選手的努力方向,獸中之王的老虎其實是生態鏈中最脆弱的家夥,戰勝再多的“弱肉”也毫無意義,絲毫改變不了在環境變化後瀕臨滅絕的可悲失敗。納粹的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的謬誤即在於歪曲了達爾文的進化論思想,將競爭的必然性替換成了的正當性,從而為那些在競爭中暫時領先而自認為優秀的族群(雅利安)以自己的主觀喜好殘酷清洗其他種族打開方便之門;同時進行的類似行為是利用“優生學”為名清洗本民族中的殘疾人士。這種是不自量力地自封上帝,妄圖為進化定方向的狂妄行為完全與進化論所揭示的原則背道而馳。這種作為試圖通過種族清洗消滅人類內部存在的多樣性,最終會將人類或族群變成均一單調的人工作物,結果非常危險,很可能轉眼就被自然無情嘲弄,不是在一次瘟疫、一次災難中將人類帶入滅絕的境地,就是未知旅程中後悔莫及。

一百年前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者”一知半解生吞進化論的錯誤,到了今天,不應該再成為整個社會將進化論的科學真理排除在社會研究以外的借口。 只要我們承認進化論是生命科學的真理,承認人類屬於生命大家庭的成員,就必須接受以其為指導的對人類自身的研究,包括人類社會行為的研究與討論。今天的人類以及地球的生命共同體可能正面臨數十億年來最危險的處境,迫切正需要整個人類社會能正確理解和面對我們真實的困境以求突破。在這個時候因為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錯誤而矯枉過正,采取自設禁區的鴕鳥政策而放棄了使用進化論這一強大的科學工具,使人類自廢武功,盲目於自己真正的命運與道路,我們很可能正在會犯下更大的錯誤,看著整個社會滑向錯誤的深淵而不能自拔。

這絕不是我的危言聳聽!隨著人類在過去數千年中超乎尋常的成功發展,隨著網絡時代全球一體化逐漸成為現實,地球上的八十億人類已在文明的旗幟下連為一體,成為前所未有的巨大存在。但這同時也使得人類內部前所未有的均一化扁平化。這可能是從古至今不少社會學者的夢想,中國古代士人的最高理想不就是“平天下”嗎?現代社會精英的理想不就是擁有一套“普世價值”的“地球村”嗎?但從“新社會達爾文主義”來觀察,人類的成功不但導致了大量地球物種的快速滅絕,更糟糕的是,人類社會自身的多樣性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毀滅性打擊,很可能完全消失,成為一個單一的均質文明。沒有了文明的多樣性,沒有了文明間的獨立競爭,就不會再有文明的健康進化。而在生命的進程中,失去了進化能力的生命也就不成其為生命,唯一的結局只能是滅亡。但除非人類放棄現代文明,放棄社會發展,地球村單一化無法避免。因為我們都被局束在一個地球上,這是人類和所有生命的瓶頸。不突破地球瓶頸,人類社會的進化發展無法正常展開,現代人類社會的許多困境其實就是根植於此。

地球瓶頸的危機固然前所未有,但並非毫無先例可以參考。多樣性作為進化的核心原則,也不是到了今天才第一次受到人類這個裸猿的挑戰。比如上一章裏我們就參考了古代中國地理瓶頸的事例。唐太宗說“以史為鏡,可以知興亡”,誠哉斯言!他說的“史”是中國人寫在書裏的數千年歷史,當時這可能是唯一了解歷史的方式。不過今天,我們有更多的“歷史”可以參考:科學使我們可以回朔數十億年前的生命進化發展的歷程,那些寫在化石中和DNA中的歷史更加驚心動魄,更加啟人深思,是我們了解人類未來興亡的重要的一面鏡子。我寫這本書,就是希望可以帶領大家回顧生命進化發展的一些重要的有趣的事件,以試圖揭示我們今天的困境並探討可能的解決之道。基於人類與所有地球生命在進化上的傳承性與一致性,人類社會不過是地球生命大卷軸的一角,許多社會問題其實歸根結底同時也可以是生命科學的問題。所以,我想寫的也不是一本科普作品——雖然我的確希望讀者會喜歡這些有趣的科學知識——而是面向關心社會的大眾,是一本從科學角度出發探討社會問題的作品。雖然我不得不討論很多生命科學的知識,但根本的著眼點則是在於試圖揭示一些可以作為人類社會行為之基礎的核心生命原理。這些核心定理是:

1,生命的本質是傳承於基因中的生命信息(而不是外在的一個個生命體);

2,生命的核心特征是“不死”,這也是一切生命活動的終極目標與意義所在;

3,生命不斷提高生存能力以實現“不死”,其唯一方式是進化;

4,進化的核心是多樣性

我認為,人類社會作為生命世界的一份子,同樣遵從這些基本生命原理。從這些原理出發,我們將可以深刻了解人類社會當前與未來的的各種問題的本質,並可以推演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就像牛頓定理之於物理學一樣。我會在後面的章節中反復運用這四條定理以及基於它們的推論來分析解讀種種有趣的生命與社會現象。

從這樣的推演中,我希望你會發現一個全新的生命視角,並可以以之審視人類與自身的現狀,尋找人類與自身的“目的”與“意義”。只有整個人類從目前流行的消費主義享樂主義的迷失中清醒過來,勇敢面對地球瓶頸的挑戰,人類才有可能破繭成蝶,擺脫危機,飛向自由的伊甸園。

我知道以我的能力,談論這樣的“大格局”未免有些不自量力,有些可笑。無論如何,這也算是我的一孔之見,為社會多樣性留一片屬於我的印記吧。如果能激發若幹同道的思考與討論,更是余願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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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5 am

三、人與生命——生者不死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人”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痛苦糾結?

因為我們復雜。

我們是一種靈長目動物、也是一個自我奮鬥的文明人,同時,我們又是社會、是國家、是文明。從三棱鏡的不同折角來看待人與人類,這些都是我們的投影。作為這顆星球上忙碌著每日柴米油鹽的每一個人,我們可能從來也沒有仔細思考過,人,竟然會是如此復雜的一種存在。有一種很美的說法,說我們都應該努力做一個“純粹的人”。聽起來很讓人動心,可做人怎樣才能“純粹”呢?要知道這世界上可能再也沒有比“人”更不“純粹”的東西了。我們是國家的國民,是社會的公民,在公司是下屬的領導和上司的員工,在家庭裏為人父母又為人子女,作為個人我們有自己的夢想與追求。有時我們慷慨激昂不惜為了理想而犧牲生命,可轉身就可能禁不住內心欲望的誘惑背叛了愛情的誓言。我們面對太多不同方向上的糾纏,每一個角色都賦予我們不同的權利義務責任,不同的利益取向,不同的價值要求。如何,才是一個“純粹的人”呢?就是因為人處在這種種利害的交點,當不同角色所承載的不同價值在個人身上發生沖撞不可調和時,困惑與痛苦就這樣產生了。在經典的悲劇故事中,當我們的主人公陷入“活著還是死去”“忠孝不能兩全”的困境中發出無奈的吶喊時,這些不同價值所代表的“道”也就在這激烈撞擊的火花中得以顯露身形,就正是希臘式悲劇的力量與美感之所在!

作為文學作品,悲劇固然有其獨特美感,不過作為個人,卻沒有人喜歡這樣的糾結發生在自己身上。雖說生命是復雜的,可天上的飛鳥、林中的走獸都可以依著本性自由自在的生活,科幻世界裏的具有超能力的機器人執行著邏輯程序從不用煩惱,怎麼做人就這麼難呢?

沒辦法,因為人,真的是一種超級復雜的獨特的存在。他(她)壓根就不是一種生命。。。。。。而是兩種!

人是由兩種截然不同的生命體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交織而成!二者彼此共生,在磕磕絆絆的合作的過程中塑造人與人類文明。而人類獨有的“選擇障礙綜合癥”的癥結其實也就根植於此。

你如果對這個“兩種生命”什麼的說法有莫名其妙、不知所雲的感覺,請容許我暫時賣個關子,先不說怎麼會有兩種生命,這兩種生命具體是什麼,又是怎樣沖突競爭的,這些我們後面有機會詳細討論,我想說的是,面對人身與社會的困境,在尋求解決方案之前,我們先得了解現狀,看見問題的實質。事實上,當我們真正了解事情的真實面貌,認識問題的核心所在,解決方案往往也就自然出現了。

佛家說,人的苦在於“無明”。而人類的問題,也就在於對自己、對自己的目標與需求缺乏了解。當個人面對人生的選擇,社會面對公共政策的選擇,我們是否對自身、對人類社會有足夠了解呢?當我們面對陌生的土地想要選擇道路時,我們至少得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要去哪裏。而在這之前還有更重要的,我們肯定還得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是飛機、汽車、摩托車還是步行者。了解自己是什麼,知道自己的目標和在,作為一個人或人類,我們做到的嗎。如果我們都不知道“我是誰”,“我要向哪裏去”,那我們努力奮鬥豈非茫然,我們痛苦糾結豈不就是最自然的結果?

如果我是宗教家,現在應該立刻指出一條明路讓大家信仰追隨;如果我是文學家或者哲學家,我可以卓古證今演繹人生悲歡探究內心哲理。但我是個科學工作者,我要說的是,現代科學的發展早已使我們可以對生命的實質、人生的本源有了客觀地認識,而在這樣的基礎上,大多數這類問題的答案都可以是簡單明了的。人們之所以依然困惑是科學家的失職,未能正確地傳遞這些知識給社會大眾。

我想寫作這部文章的角度也是希望能從科學的基本事實出發,是大家可以看見曾經是迷霧中的人與人類社會表象下的本質及基本規律。我覺得這些知識不但是有用的,其實也是有趣的,希望大家喜歡。

那麼就讓我們從最根本的問題開始吧:人,首先是生命。不管人是一種還是兩種生命,了解生命的本質對於尋找人生意義的我們都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那麼,到底什麼是生命呢?

永生的生命

不需要太多的科學訓練,人們很容易就可以發現,生命有機體,顯然與非生命的東西諸如晶體、分子或行星系有很大區別。生命表現為獨特的組織體系。它是活的,可以新陳代謝;它會動,能對外界的刺激作出反應;它只能由跟它很像的父母生出來;它會長大、會衰老、會死亡;它還有適應性,總是具有適應於它們賴以正常生存的環境的構造。

以前的生物學家們就是這用歸納法來總結生命特征的定義的。但這些特征是否足夠“根本”,以至於可以以此作為生命的充分必要條件並據此為生命和非生命劃界呢?換句話說,是否只要是生命就必須具備這些特點,並且凡具備這些特點的就自動成為生命呢?到上個世紀,生物學家們發現了一個意想不到的麻煩:病毒。病毒在一眼看去,毫無疑問是一種生物體。但是對病毒的深入研究發現,它的結構非常簡單,沒有細胞結構,只有一組蛋白裹著一個核酸分子構成。它任何部位都沒法運動,當然也不可能有一般意義上的應激反應。它甚至可以像礦物一樣被結晶出來。這些都和既有的定義嚴重沖突,使得傳統的生物學家非常困惑,以至於有些固守教條的教科書真的把它歸到非生命的類別裏。這當然讓人覺得荒謬。為什麼有這種感覺?是不是說人們在心中其實對生命已經有頗為準確的定義,只是沒能表述出來?到底什麼樣的標準才能將即使是最聰明的機器寵物排除出生物圈,而讓像病毒這樣非常不同形式的生命也不至於被遺漏呢?

關於生命的最新定義來自美國SCRIPPS研究所的Gerald Joyce:“生命是一個能進行達爾文式進化的自我維持的化學體系”。作為定義,這基本上準確地解釋了生命的本質——生命在於進化。生命之於進化是個充分必要條件:只要能獨立地進化就一定是生命,而所有的生命也必須是可以獨立進化的。

但我覺得我還可以再向前進一步,如果拋下所有的專業詞匯與概念,我們能對生命有一個更有力,更直指人心的認知嗎?

生命,到底偉大在那裏?它有什麼不同凡響之處是一切非生命所不能企及的呢?

生命是唯一可以對抗死亡的存在。生者不死!

我看見有人在咂舌搖頭了:語不驚人死不休也不能這樣啊,誰不知道,有生才有死,死亡從來是生命的專利。“夏花易逝、生命短暫”的感喟幾乎是每個人都能體會的吧。與之相比,高山流水日月星辰哪樣不是歷人間滄桑。誰聽說過石頭磚塊會死,而人不會死的道理?——且聽我細細道來!

我們現在的宇宙來自數百億年前的“大爆炸”。最初,能量從虛無中產生,隨後,有些能量凝結成不同的物質粒子。所以,能量就是我們這個宇宙中一切存在的基礎,一切物質都是從能量而來,依據不同的排列組合而形成基本粒子電子中子質子原子分子等等。而所有的排列組合都是動態的不穩定的,受宇宙中種種能量運動的影響,最終也必然復歸於能量。這樣的組合結構的不穩定性可以用“熵”來表述。一般來說,一個特定的結構,其組合越復雜,則結構越不穩定,其熵值也就越低,可以自然存在的時間也越短。換句話說,也就是壽命更短,更容易“死亡”。

從純能量出發,基本粒子最簡單,所以也最穩定,壽命最長。原子復雜些,而由若幹原子組成的小分子更復雜,壽命會更短。

以能量粒子分子原子為基礎,宇宙中進而形成無數更復雜的大型組織結構。每個不同的存在,都分別擁有各自獨有的能量粒子的時空組合。大的如群星環繞的太陽系,小到如一顆獨具形態的粉塵,都是這樣由分子原子基本粒子依某種次序排列而成。可以說,這個獨有的時空組合的信息就是這個存在的核心所在。太陽系存在一天,她的排列信息就存在一天,我們可以隨時欣賞九大行星圍繞太陽旋轉的奇妙韻律,欣賞日冕跳動的光芒;一朵白雲在天空聚集,在下一次狂風刮起來之前,她獨特的結構形態始終彰顯著她優雅的存在。但是,如我們前面所說的,更復雜的熵值更低的結構,壽命也會更短,所以毫不奇怪的,在這個運動的宇宙中,任何一種存在,任何特定的組織結構,都不斷面臨來自內外各種力量的沖擊,或早或晚這結構都將被破壞。即使堅如磐石也難避免有山崩地裂的一天,硬若鋼鐵也扛不住歲月的侵蝕。毀滅,或者說死亡,其實是桌椅屋宇、山石河流、日月星辰等一切存在無可避免的歸宿。固然,有死也有生,昨天的山峰崩裂了,但只要地殼還在運動,轉眼又會有另一座山峰隆起。只是,昨天崩解的山石與今天新生的石頭沒有任何聯系,“死去”了的石頭連同它曾經擁有過的獨特的排列信息一起,永遠消失在茫茫宇宙中。它“形神俱滅”了。

你可能會說:好吧,非生命也會死。可是在死亡這個問題上,生命體實在沒什麼可以吹噓的:非生命的東西縱然難逃一死,那也是千萬年後的事。可細菌這樣的生命體,朝生夕死的都不少,人類算是活得長的,也不過百年壽辰,離“生者不死”這個境界實在差得太遠了吧。

剛才我們說過,非生命的“死亡”是“形神俱滅”,再也沒有一絲痕跡,新的物體是自然界自己隨機生產出來的。但像人這樣的生命體就不一樣。大家知道,生命體都是由上一代的生命體產生出來的,一個細菌的幾乎所有特征信息都傳承自它的父代。換句話說,在這個細菌出生之前,它的幾乎所有特征信息都已經存在它父代的身上了。如果說一個物體等值於它的特征信息,那麼這個細菌原本就“存在”於它父代身上,而它的父代也同樣早就“存在”於在上一代身上。以此類推,這細菌的生命,在亙古以前就已經存在,並延續到它的身上。“它”從來就沒有死過!

的確,與非生命不同,生命的信息不會隨著個體的消亡而消失,而是通過繁殖的過程一代代地傳承了下去。這樣的傳承從四十億年前生命誕生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也就是說,四十億年前憑空出現的那個看來孱弱的存在,經歷了無數難以想象的嚴峻考驗,頑強的生存到了今天,而且越活越強大。與之相比,同時代比她強壯億萬倍的其他存在早已灰飛煙滅了吧。這就是我所說的“生命不死”的道理所在——她或許的確脆弱,或許顯得混亂,或許看來迷失,但只有她是可以對抗死亡的!再過四十億年呢?那時的地球以至太陽系或許都已不復存在了,可源自卑微蟲菌的生命與她所傳承信息可能還依然頑強的延續著呢?

我知道有人已經不服氣了:我們通常說的“死亡”是針對個體而言,怎麼扯到生命作為一個整體的“不死”的問題上了,這完全不是一回事嘛!

我要說,首先,如我們上面所討論的,生命的本質不是這具由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組成的軀體,而是她所傳承的信息。生命擁有獨特的能力,可以將這些信息以基因的形式記錄下來代代傳承。這個基因信息才是生命的內核。與基因生命相比,個體的意義有限。我們看到的這個可以坐立行走的皮囊不過是基因生命的馬甲而已。從這個角度出發,生命的死亡自然也不是某個肉體的毀滅,而是它所傳承的基因的斷絕。

其次,我絕對不是說生命作為一個整體不死。也一定不要誤解以為古往今來所有生命世界是一個生命體。生命絕對是是個體化的東西,我們每一個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的不同生命,都擁有自己獨一無二的信息。其核心固然傳承自億萬年前的遠古時代,但今天的你我也都各有特殊之處,我們掙紮努力為的不是延續遠古的那個開端(雖然這是必然的結果),而是為了我們自己這個獨特的生命信息在未來能繼續生存下去。而“生者不死”是說只有生命才擁有使自己的信息永存不死的能力,但並非每一個生命都不會死。其實歷史上絕大多數的生命體都失敗了,都死了。恐龍死了,尼安德特人死了,它們的基因都沒有傳下來(其實鳥類傳自恐龍,現代人類也傳承了大約2%左右的尼安德特人基因,但大多數恐龍與尼安德特人的確“形神俱滅”了);多少“百家姓”上記載過得曾經顯赫的家族姓氏都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無數與這些姓氏相連的基因生命也同樣隨之死亡。縱然擁有不死的潛力,掙紮求生對生命體來說從來也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你我站在這裏,只是因為我們的所有的祖先恰好都是這個殘酷競爭中的不敗神話而已,所以如果如果你沒將自己的生命傳承下去,那也不過是在這個無可計數的失敗者的名單上添上一個名字而已。

如果將所有失敗者作為分母來計算成功的機會,永生的概率可能小得讓人絕望。幸虧永生的事兒是一場接力賽跑,作為渺小的的個體,能把接力棒順利傳到下一代手中也就算完成任務了。

生命的不死對應的是個體的脆弱。其實,即使是討論個體,生物體也沒有它壽命所顯示的那麼脆弱。我們看到生命個體的衰老死亡其實不完全是因為個體體質的必然。像海龜可以有百年的生命,巴西龜只能活二十年;倉鼠只能活一年多,同為嚙齒類的體型類似的荷蘭豬卻可以活5-8年。單單從生物機理上來看,沒理由某個物種能做到長壽,另一個類似的物種卻做不到。所以,和我們剛才討論的非生命的土石、山河、星辰的滅亡不同,一個生命個體的壽命其實也不過是進化為了真正的基因生命的生存而做出的主動選擇,是衰老而死亡,不是“無可避免的滅亡”。我們在後面還會有機會討論關於個體壽命的進化問題。

寫到這裏,我發現我們出現了一個概念問題:要說代代傳承的基因信息才是生命的本質,那會蹦會跳會死亡的鮮活的個體又該叫做什麼呢?畢竟我們日常使用的“生命”一詞並沒有區分這兩個概念。當我們說“病魔奪走了他的生命”,我們關心的是個體生存的結束,而不是什麼基因傳承的終止;而當我們討論生命意義與進化這樣的話題,或說道“生生不息的生命”時,不管說話的人有沒有意識到,這個生命指的其實是基因的傳承。所以我希望創造一個別的詞來表述這兩個不同概念,以免混淆。比如,將傳承於基因中的不死的信息命名為“真生命”,而將我們平時直接可見的鮮活個體稱為“顯生命”。可是人們已經習慣用“生命”這一個詞同時表述兩個概念,所以在沒有歧義的時候,我還是不刻意標新立異了,就仍然使用“生命”這個詞來表述兩種含義好了。只在十分必要進行區分時再采用這兩個新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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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6 am

四、不死的秘密

生者不死。生命最了不起的核心在於她獨有的在億萬年的時間尺度中不斷對抗死亡的超絕能力。那麼生命是怎樣做到這一點的呢。我們在前文中提到的生命定義裏所說的“達爾文式的進化”又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還是從本源之處開始我們的推演。

剛才我們提到,宇宙間每一個存在都有自己獨特的信息。反過來,每一個獨特的信息本身也就代表了一個存在。當這樣的信息確實可以被用來“復活”原來的存在,那麼“信息”與“存在”在某種意義上就可以劃上等號了。就像我手中這臺THINKPAD電腦,如果有一天它染了病毒或是任何其他原因壞了——死了,我可以用備份程序重建一個一模一樣的,於是它獲得了“重生”。當然,在這個例子裏,是“我”而不是電腦自己使之獲得重生的,但無論如何,我的電腦跟原來沒什麼兩樣,它“復活”了!從這個角度來說,只要備份程序還在,我的電腦其實不算是死了。

寫到這裏,有沒有誰靈機一動:“死亡”好像也沒有那麼不可戰勝嘛?你看,如果有辦法將自己的信息復制無數份,那麼死了一個備份還有許多備份存在,不就可以對抗死亡了嗎?那麼生命不死的秘密在於復制與繁殖嗎?嗯,當你這樣思考時,你的確已經開始接近生命不死的秘密了。

在自然界裏,這樣可以自己復制自身的情形不算常見,但也不是絕無僅有。我所居住的聖疊戈市是一個風景優美的海濱城市,氣候宜人,唯一的自然災害就是山火,我隔幾年就會經歷一次。山火從一個小小的著火點,通過吞噬周圍的野草樹木迅速壯大,形成恐怖的火龍。有時一個著火的枝條被風吹到遠處,就可能開始一個新的著火點,形成一個新的山火——這不就是原來火龍的復制嗎?這樣的復制無疑推遲了火龍耗盡燃料而熄滅或被救火隊員撲滅的時間,也就是說推遲了火龍的死亡。說起來,火龍甚至能對風、地形等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反應,就像是真有生命的靈性一樣。

另一個自我復制的例子,當一小顆食鹽晶體掉在飽和食鹽溶液中,這顆晶體就會以自己為核心復制更多的具有相同結構的晶體。一顆小鹽粒現在成了一團大鹽球。一顆雨滴從天而降,這原本會徹底溶解(消滅)原來的那顆鹽晶粒子,但現在的大鹽球卻巋然不動。哈,我們的食鹽晶體通過復制自身結構的方式成功逃脫了一次死亡的威脅!

但食鹽晶體的好運也就到此為止了:在上一次復制的過程中,它已經用光了溶液中的原材料,現在沒法再擴增了。它既不能想辦法找到更多的原材料,也沒法利用其它東西作原料,當下一次更大的雨水向它沖來時,終究還是難逃一死——只是略略推遲了一些而已。

你看,自我復制的確是生命逃脫死亡的起點,但光有這一點還不夠。因為自我復制需要消耗資源、需要特定的環境條件,所以這種簡單的復制不可能無限進行下去。當資源耗盡、環境變化時,復制無法繼續時,死亡的命運也就接踵而至了。所以,不管是火龍還是晶體,沒人會覺得它們真是生命。

那麼如何才能持續逃脫死神的追逐,活得像個生命一樣呢?如何不斷適應新的環境變化,獲取新的資源,從而持續復制呢?

對於生命的要素,多數當今的生物學家的基本已經有了共識,每個人的措辭可能不同,但主要的關鍵詞如“復制”、“變異”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根據我自己的總結,需要同時具備這樣三個條件:

1. 具有自我復制能力;

2. 能夠獨立產生可被復制的變異;

3. 這些變異中有可能(但不必然)有利於其自我復制的進行,從而被自然揀選。

具備了這三個條件,結果就是可以在遺傳和變異的基礎上適應環境的變化而發生繁衍進化,或者說,是可以獨立完成達爾文式的進化了。所以這也讓我們回到前面Gerald Joyce給出的定義:“生命是一個能進行達爾文式進化的自我維持的化學體系”。我們其實可以用一句話直截了當的定義生命:生命在於進化,能進化的就是生命!

以進化與否來作為生命的標準,這有別於傳統生物學中使用過的描述性的分類標準,與其說這是一個分類標準,毋寧說是一個抽象的邏輯原則。可以這樣說,無論其外在表現如何,無論是否有細胞的結構,是否由蛋白質與核酸組成,是否是有機物構成的,甚至極端的說,如果把上面定義裏的“化學”兩字去掉,其實可以說,無論其物理基礎是否物質性的,凡符合這樣三條原則的,它就必然會因應環境而進行達爾文式的自我進化以適應環境,從而都可以說是一種生命的形式。

希望這樣的原則能為科幻小說家提供創造新的奇異生命形式的靈感,畢竟,只是滿足這樣簡單的條件該不會太困難吧。不過令人驚訝的是,就目前所知,仍然只有一類物質可以有完全的把握能滿足這看來簡單的原則。而宇宙創造這個物質用了150億年。這個獨一無二的神奇物質就是:以核酸為基礎的“基因”。無論是人、動物、植物還是細菌,簡單測定體內成分,所有生物體都是由蛋白、脂肪、糖類和核酸等多種有機物組成的復雜的結構,這裏面,核酸的比例其實不算高。但只有核酸才是生命的載體,可以復制、可以產生變化的是核酸,而所有其它物質都不過是核酸為了達成進化的目的而請的雇工而已。

那麼核酸就是生命本身嗎?我覺得還不是,“基因”才是生命本身。對生物學有了解的朋友們可能會有些困惑了:“基因”與“核酸”難道不是一回事嗎?按照教科書的解釋,基因是指攜帶有遺傳信息的核酸序列。那就是說基因是一小段核酸嘍。可這就帶來了許多問題:核酸有DNA和RNA兩種,彼此可惜相互拷貝,基因到底是DNA還是RNA片段呢?如果按照有些教科書上說的是DNA的話,多數染色體DNA上有大量垃圾片段,需要剪切以後才能發揮功能,這些垃圾片段算不算基因的一部分呢?所以,基因的實質既不是DNA也不是RNA,而是它們所記錄的信息。

從化學的角度,核酸是一種有機大分子,分為DNA和RNA兩種,分別由4種不同的“堿基”以不同次序連列而成。這四種堿基以編碼的方式記錄了生命體的所有的信息,這個生命的信息,就稱之為“基因”。基因作為信息,是超越物質的存在,它甚至經常可以從一種物質轉換到另一種物質上(如從DNA拷貝到RNA上),而完全不影響它的內涵。有些科學家推測,最初的生命信息甚至可能是從晶體粘土一類的物質開始的,後來才通過某種方式復制到核酸上。以後科技進步,或許可以將基因以其他方式傳遞,比如電腦芯片什麼的。無論基因信息儲存在粘土、DNA、RNA還是計算機硬盤裏,它的信息如果沒有改變,那就還是原來的那個基因。這也完全印證了我們開始討論的“生命不死”時所分析的,不死的是生命的信息。如果說核酸是一本書的話,基因就是寫在書裏的內容。當你說“我特別喜歡這本書”時,你喜歡的到底是刻著字的紙張,還是裏面記載的內容?如果把書裏的內容可在光盤上,你不會覺得就變成另一本書了吧?

基因就是生命的本質,生命其實就是基因!雖然大千世界千奇百怪的物種數不勝數,從外表看來天差地別,但它們的核心遠沒有它們的外表看來那麼大,老虎與海藻說到底都不過是披著不同馬甲的“基因”而已。

對了,佛家說“骷髏紅顏”,要我們拋開皮囊幻象的束縛,莫非就是在揭示出我們真正的生命是作為信息而存在的基因,與承載她的血肉軀殼並非同一的道理嗎?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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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7 am

五、你死,我活

如我們剛剛討論的,生命的主角是基因。基因生命出生卑微,卻因為具有了獨特的進化能力而在億萬年中不斷戰勝死亡的追擊,達成偉大的不朽之身。

與之相比,個體是渺小的,其存在的一切都是生命為了永續生存所做的獨特設計。個體的速度力量、智慧狡猾、憤怒怯懦,都是為了生存而做的設計。不是個體的生存,是屬於這個個體的基因生命的生存!為了達到基因生命生存的目的,即使個體的死亡也都是這個設計的一部分。比如個體的衰老與短壽其實是進化機制造就的,並非生命體受到什麼不可抗的物理化學限制。壽命的問題這裏暫且不提,先說些更直接的,對習慣了“珍愛生命”的人類來說更具沖擊力的,關於“活著還是死去”的問題。

個體的生存本身是沒有價值的,除非它能幫助基因傳承。所以對莎士比亞這個著名的“活著還是死去”的問題的正確答案當然就是:那要看怎樣對基因繁衍傳承有利。當生物體的存在對繁衍後代這個工作而言失去利用價值時,它的生命也隨時可以被大自然的進化之手所拋棄。這種情形在生物界其實是常規而非例外。

泰坦尼克號上為了讓婦女和兒童優先登上救生艇而放棄了自己生存權利的紳士固然體現了人類所獨有的足可引以自豪的崇高道德感,但也從某種角度反映了自然對生命價值的衡量標準:哪些人的生存對基因的延續更有價值呢?當然是婦女和兒童啦。只是在人類身上,大自然這次用道德為武器來執行了這個判斷而已。在道德無法起作用的其它生物上,大自然通過更直接的方式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

對有性生殖的生物而言,采用這種低效率的方式繁殖後代固然有其不得已的苦衷,這一點我們在後面的章節中再詳細討論,但無庸置疑的是,讓占總數一半的雄性個體不生育後代,真是一個巨大的浪費。當然,雄性提供精子,但許多雌性生物只需一次交配,即可供一生所有的卵子受精之用,如果雄性再不能使自己在撫養後代方面有所作為的話,它生命的價值也就很難體現出來了。雄蟻的生命就是這樣走到盡頭的。它所能享受的生命的終點預設在它浪漫愛情的頂點處。邂逅雌蟻的初夜也是它葬禮的開始。在完成交配後,雌蟻獲得了足夠一生使用的精子,將獨自開始它生兒育女的工作;而在自然眼中失去了生存價值的雄蟻則選擇了悄然墜落塵埃,死去。

和雄螞蟻看來像是自我犧牲的感人故事比起來,雄螳螂的悲慘命運就更加讓人同情了。它將在交配的過程中被它的新娘殘忍的殺害,然後被吃掉。事實上,雌螳螂殺夫的唯一目的的確是為了填飽肚子。不是每次交配都有類似場景發生,只有當雌螳螂饑餓時才會如此。(要是雌螳螂實在太餓了,甚至可能根本就沒有交配,上來就把準新郎吃了。)交配中的雌螳螂首先把雄螳螂的頭咬掉。但腦袋的丟失,似乎並不會打亂雄螳螂身體其余部分進行交配的進程。相反,由於某些神經抑制中心位於昆蟲的頭部,失去頭部的雄性的性活動反而更加激烈。不過如果比照雄螞蟻的結局,如果反正要死的話,對雄螳螂來說,也許把生命和肉體交給自己未來孩子的母親也算是死得其所。至少讓孩子它媽飽餐了一頓。但就死去的雄蟻來說,雌螞蟻終生也只交配一次,雙方的生殖機會是平等的。而螳螂則不然。雄螳螂可以多次交媾,沒有必要做一錘子買賣。從野外觀察的情形看,雄螳螂很顯然不是心甘情願地被吃的。他們在交配前,小心翼翼地悄悄接近雌螳螂,避免被發覺。交配時從雌螳螂背後躍上,交配完了之後迅速地逃離,沒有為了後代主動犧牲自己的跡象。從自然選擇的角度看,雄螳螂應該與盡可能多的雌螳螂交配,在最後一次交配中再被吃掉;而雌螳螂也應該與盡可能多的雄螳螂交配,而且應該每次都把雄螳螂吃掉。只是在這個遊戲裏,雌螳螂恰好是勝利者,而螳螂們背後的主宰,基因,則自然是永遠的贏家。

除了螳螂,你聽說過著名的“黑寡婦”蜘蛛嗎?光聽這個恐怖的名字你就知道,它對新郎的愛情是怎樣用它的牙齒和胃來表達的啦。不過被研究得比較透徹的是它的表親:澳大利亞紅背蛛(學名哈氏寇蛛,與黑寡婦同屬)。這項工作,主要是加拿大生物學家安德拉德(M.Andrade)在近年來做的。 與螳螂相似,紅背蛛的吃夫現象也與雌蜘蛛的饑餓狀態有關,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吃夫現象並不總是發生的。安德拉德在1998年報告說,在實驗室條件下,多達50%的交配沒有發生吃夫,而在野外,也有35%的交配沒有吃夫。在交配前,個頭比雌蜘蛛小的雄蜘蛛要小心翼翼地與雌蜘蛛進行交流,確信她有意交配,避免被當成獵物。然而,一旦交配開始,與雄螳螂截然不同的是,雄蜘蛛不僅心甘情願地犧牲自己,而且簡直就是在引誘雌蜘蛛吃自己:這種雄蜘蛛有兩根交配器,交配時,先插入一根,倒轉身體,把腹部送到了雌蜘蛛的嘴巴前面邀請她吃他!雌蜘蛛如果有食欲,就會噴上消化液開始吃。在被吃的時候,雄蜘蛛如果不是太虛弱的話,會設法拔出第一根交配器,插入第二根交配器,進行第二輪交配,而雌蜘蛛會繼續享受她的美餐。雄蜘蛛做出犧牲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與雄螳螂不同,很難再有第二次交配的機會。在尋找配偶的過程中,80%以上的雄蜘蛛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死亡。歷盡千辛萬苦找到雌蜘蛛,就不要指望還有第二次機會,而應該傾其所有,孤註一擲。在被吃時,雄蜘蛛因此延長了交配時間,可以註入更多的精液,讓更多的卵被自己的精子受精。而且,雌蜘蛛在吃了雄蜘蛛後,就較不願意再接受第二只雄蜘蛛的求偶。這樣,被吃的雄蜘蛛就有可能留下更多的後代。研究表明,他們的後代,比那些沒有被吃掉的雄蜘蛛的後代,大約多了40%。

從以上對雄蜘蛛被殺的合理性分析來看,如果沿用此一邏輯,我們該怎樣看待雄螞蟻的“自殺”,或者說,主動放棄生命的行為呢?比起“他殺”,自殺可是更極端的一種放棄行為。我猜,雄蟻在一生中能遇到雌蟻的幾率一定非常低,恐怕比雄蜘蛛更低,因此,即使雄蟻拒絕死亡,也不大可能在余生中有第二次交配的機會。所以它的繼續生存已基本不可能為它帶來利益。考慮到一個蟻群很少生產雌蟻,且雌蟻也常常在內部彼此的爭鬥中死去,這樣的猜測該不會離事實太遠。

結論:不論是雄螞蟻的默默無聞的葬禮,或是雄螳螂與雄蜘蛛看似血腥的犧牲,這一切都是基因為達到其利益最大化目的而操縱的遊戲而已。個體的生與死沒有任何價值,除非它能有利於基因的延續。或者說,活著的是被稱為“基因”的永恒的生命,死去的是被稱為“個體”的基因的馬甲。

我們作為人類,情感上就很難認同這樣的生死價值觀。泰坦尼克號上發生的事是非常極端情況下的例外,這個故事能感動一代代的人們,也正是因為我們對生死有著深切的感受,對生命的價值極端重視。不過這可能只是因為我們的基因繁殖的策略與螞蟻和螳螂不同。對我們人類,也包括大多數哺乳動物而言,相對更長的壽命代表著更多的繁殖後代的機會,因此對基因的復制而言,往往是更有利的;同時,尤其對於人類來說,由於社會性的家族成員互助,使得即使不直接生育的祖父母能通過照看孫兒也擁有相當可觀的“生殖價值”(事實上,長壽老人的存在是人類進化的重要動能之一),因此絕對無法接受任何“無價值生命個體”的想法。我們擁有這樣的生死觀,說到底,也是基因的設定,進化的結果,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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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7 am

六、人生之根本

總結一下我們剛才關於生命的討論,有三個要點:

1.生命的本質在於對抗死亡;

2.生命對抗死亡的唯一方式是進行達爾文式的進化;

3.基因是生命的主體,個體的生死都是為了基因生命的延續而在進化過程中被塑造而成的。

我前面說過,我現在寫的不是科普作品,著眼點在於人類對於自身與社會的認知,在於提示人們社會上諸多病態現象的根源之所在。所以我們關於生命定義的討論,也在於揭示給大家:“我是誰”。如果個體的存亡無足輕重,生命的永續傳承才是我們存在的唯一目的,那麼自由派知識分子渲染的“絕對個人主義”的享樂人生顯然就是無本之木——個體根本就不是生命的主體,單純享樂毫無意義。註意,威權主義者推崇的“集體”也不是。真正的主體應該是每一個“個體”中的“真生命”——我們的基因、我們的傳承、我們的未來。如果上帝能主持一個真正代表人類利益的全民選舉的話,選民不會是全體公民,而是全體公民的後代子孫。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只寵物狗的快樂生活如果不能有利於它後代的傳承的話——比如說做了絕育手術的寵物狗——這些快樂對這個狗其實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它真正傳承之生命已經消亡,暫時仍然存在的不過是小狗的真生命為自己營造的軀殼而已。當然,寵物的快樂對它主人或許有意義,那就是另外的話題了。

所以現在臥薪嘗膽可以贏得未來,對於生命無疑是正確的選擇;而為了今天的享樂涸澤而漁放棄未來,再進化上則是愚蠢的決定。這個愚蠢不是體現在策略上,而是根本搞錯了生命的主體。

話說回來,其實動物植物細菌們肯定也沒搞清楚過“生命本質”這種問題,它們憑著本能也不過照顧循著個體利益最大化而已,也就是說,它們都只關心“顯生命”,只關心短期利益,對所謂“真生命”無感,更不可能考慮族群未來,生存瓶頸之類的問題。它們都是在進化這只“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下,才將基因真生命的利益實現的。人類過去幾萬年的發展也同樣是在進化的掌控下,被個人欲望驅使著生兒育女、取火磨石、漁獵農工,最後不自覺得發展了人類整體的生存能力,提高了自己後代基因永續生存的機會。從這個角度看,對個體享樂的追求是進化時代人類乃至一切動物們發展前進的動力,原本沒有問題。日耳曼蠻族想要擁有與羅馬貴族一樣的享樂,於是舍生忘死的擊敗了酒池肉林裏享樂的羅馬人;女真人想要擁有明國人一樣的享樂,於是勵精圖治擊敗了風花雪月裏享受的東林高士。蠻族和女真人的文明在這個追求的過程中得到極大的發展,這是進化的自然狀態。

但正如我一再強調的,文明興起以後,尤其是全球化時代以來,由於人類文明多樣性的喪失,從文明尺度的進化已經無法進行。過去行之有效的“享樂主義”的指揮棒失效了。而面對地球瓶頸的鴻溝,人類斷然無權放棄責任只管及時行樂。我們需要認識到,享樂本身不帶來任何意義。前面例子中提到的羅馬貴族與明朝士大夫的享樂與否不論對他本人還是他所處的社會都沒有任何價值。對更多享樂的追求過程中所帶來的力量的提升才有價值,因為這可以幫助後代擁有更好的生存機會。我這文章對生命與進化的討論也是試圖理解進化之於人類社會的作用原理,從而希望可以在進化失效的情形下,盡量模擬進化的效果,使人類可以獲取更大的力量來突破瓶頸。最終,當人類突破地球瓶頸這個最危險的狀態後,文明必然重新擁有多樣性。那時我們就可以“復歸於嬰兒”,回到伊甸園,重新依本性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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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8 am

七、人之異乎禽獸者

傳承生命?就是生孩子唄。老婆,回家關門造人!

且慢!

對於地球上任何一個其他生物來說,繁衍生育的確是它們一生的最核心的內容,其重要性甚至在個體的生命之上。上一章的文字正是為了說明這一點。但對於人類,就不完全如此了。因為我們不是禽獸。別忘了,人類和其他所有生物都不一樣,我們是兩種生命交織而成的糾結生物,大自然對我們有著更復雜的要求。

人之異乎禽獸者

人和禽獸有區別嗎?據說人是萬物之靈,是上帝依自己形象所造的唯一。到十九世紀以前,沒有人覺得人與禽獸是一夥的。所以當達爾文說人是從動物進化而來的時候,大家都覺得接受不了。隨著科學的發展,我們現在都知道,人不但是從動物進化而來的,而且無論是解剖層面還是基因層面,現代人也和動物仍然沒什麼大的區別——我們就是一種哺乳動物。人類與黑猩猩的基因序列的差距只有1.6%,二者的相似度遠遠高於黑猩猩與任何一只猴子,更不用說飛鳥魚蟲了。可是我們還是把猩猩與猴子、斑馬、鱷魚作為同類一起關在“動物”園裏,沒人覺得這樣的分類有人麼不妥。為什麼呢?

人們會說:人有智慧,會說話,還能使用工具,這些其他生物都不行,人當然就和它們不一樣!

智慧是什麼?是大腦的記憶分析能力嗎?狗分辨氣味的智慧就遠比人強;研究表明,黑猩猩的短期記憶能力其實比人更好。水獺自己伐木建造的堤壩,蜜蜂通過舞蹈給同伴傳遞蜜源的信息,這些能力背後的智慧和人的智慧有什麼不同呢?事實上,智慧不是什麼新鮮事物,所有的動物,不管是我們的近親猿猴,還是進化樹上相距甚遠的鳥類昆蟲,多多少少都有某種形式的智慧,可以用來解決它們生存環境中會遇到的種種難題。人類的智慧當然更強大,但這就可以使我們超脫於動物之上嗎?

因為這些理由,許多思想自由的知識人士轉而聲稱,每個生物都有自己獨特之處,人擁有的智慧思想與大象的長鼻子、獵豹的速度、烏龜的硬殼一樣,都不過是某種動物的特長。所以人和其他動物沒有任何區別!所以關於人與動物分類的問題,他們會說:因為分類的是人啊,當然覺得自己與眾不同了!要是有大象做主,恐怕會依據鼻子的長度來將動物界劃分成大象與其他動物。

那麼,人類的獨特性真的只是人類中心主義帶來的“視角”問題嗎?人類擁有的智慧是否也只是和獵豹的速度、烏龜的硬殼、恐龍的力量一樣,只是人類作為動物的某種特長與能力嗎?

從基因生命的角度來看確乎如此,可不要忘了,人不只是基因生命,而是兩種生命共生而成的哦!

另類生命

說道兩種生物交織共存這事兒,其實在自然界裏也不算罕見。有時,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後者給前者提供營養物質和居住場所,這樣的關系叫寄生。估計大家對寄生蟲這個概念都不陌生。更多的時候,兩種生物生活在一起,彼此有利,兩者分開以後雙方的生活都要受到很大影響,甚至不能生活而死亡,我們稱之為共生。最常見的例子比如地衣,就是藻類和菌類相依為命的共生體,藻類負責進行光合作用制造營養,而真菌負責吸收水分和無機鹽,二者交織共生,看起來就像一個生物一樣。以至於一直到十九世紀後期,才由德國植物學家施文德納作出了地衣是由兩種截然不同的生物共生的結論。最成功的共生,是我們的細胞:你可能還不知道,所有動物與植物的細胞裏面都有一個叫線粒體的小家夥,植物體內還有葉綠體。而線粒體與葉綠體的祖先原本是的像細菌一樣的生物,數十億年以前與真核細胞的祖先細菌共生,共同形成真核細胞,這才有了後來的花鳥魚蟲、大千世界。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我們每一個細胞都是由這兩種或三種生物體交織而成,共同進化的產物。

但我說的人的“兩種生命體”與這些都不同。

不知你有沒有註意到,我剛才說人是由兩種“生命體”交織而成,而不是“生物體”。人除了是四十億年傳承的基於核酸基因的生物體,其實同時還承載著一種全新的另類生命形式。這才是人類最獨特的地方。

還記得我們關於生命的最新定義嗎?生命是“能獨立進行達爾文式進化的體系”,只需具備這三個特征:

1. 具有自我復制能力;

2. 能夠獨立產生可被復制的變化;

3. 這種變化有可能(但不必然)有利於其自我復制的進行。

我們也說了,目前為止,以核酸為基礎的基因是唯一能滿足這些條件的物質。那麼,除了核酸基因,真的就沒有別的東西能滿足“生命”的定義?科幻電影裏擁有人類情感,能和人談情說愛,甚至將會統治人類世界的機器人也不算生命嗎?

目前為止最接近生命的物質不是任何活動的機械,而是電腦程序。我說的不是科幻電影裏具有龐大計算能力以至於發展出思維與情感的超級電腦。根據我們前面討論的生命定義,思維或者情感都與生命無關——細菌病毒從來就沒有什麼思維情感——有關的只有復制與進化。電腦程序無疑是可以復制的。電腦程序是由“0”和“1”編碼組成的一組信息,也與生命的載體核酸由“A、C、G、T”四種核苷酸編碼生命信息的這一情形非常相似。無怪乎當具有自我復制能力的破壞性電腦程序出現時,人們會將之稱為“病毒”。就自我復制這一點而言,電腦病毒的確給人一種有生命的聯想。而且說起來,電腦程序也是有潛力可以進化,或至少“變化”的。我的智能手機和電腦每個禮拜都要收到好幾條程序升級的請求,那都是在原編碼的基礎上的小小改進。但這些改進都是人來主導完成的,程序自己不會升級,不符合以上生命定義的第二、三條,從而無法自動適應環境而變化,也就是說不能獨立進化,所以它不是真正的生命。在計算機裏安裝了針對這個電腦病毒的殺毒軟件時,它只能束手就擒,自己是永遠也不可能逃脫這個殺毒軟件的攻擊的。相反,真正的生物病毒,像艾滋病毒HIV,則有可能通過突變來逃避抗病毒藥物的攻擊,這叫抗藥性,是所有醫生和病人的噩夢。還好電腦病毒沒有“抗藥性”一說。當然,也許有一天,有人能設計出一種可因應新的殺毒軟件而改變自己,從而逃避追捕繼續復制,那時就可以宣布,一種前所未有的新生命誕生了。在此之前,電腦程序也不過是個能復制的物件,還沒有超出食鹽晶體的能力範疇。不過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一種別樣的東西也的確逐漸顯示出符合以上這些生命的定義。

還是在1976年發表的《自私的基因》裏面,道金斯第一次提出了“覓母”的概念。他認為,人類的“文化”符合一切關於生命的定義,所以應該被看成是一種全新的生命形式。於是,與核酸生命的最小單位“基因”相對應,他將文化的最小單位稱為“覓母”。覓母的英文是“meme”,中文翻譯有“咪姆”“模因”“文化基因”等等許多種,目前還沒有統一。我最喜歡“覓母”這個翻譯,感覺有點“萬物之母”的感覺,跟“基因”相當般配。

覓母,或者說“文化”,如果追根朔源,其實在動物世界中也已經有所表現了。道金斯就舉了黑背鷗的歌聲為例說明動物世界中存在的覓母的傳播。黑背鷗的歌唱世界裏有多種不同曲調,不同群體往往只會其中的一兩首。年輕的小鳥是從臨近的其他鳥群學會某個歌,而不是遺傳自它的父母。新的曲調也會忽然出現並流傳開來。所以這個曲調是可以獨立於基因而傳承與進化的,的確具備覓母的特征。鳥兒都能擁有覓母,那更具智慧的我們的近親黑猩猩社會擁有某種程度的可以通過彼此學習而傳播的覓母就更不奇怪了。

但是,只有在人類社會,覓母或者說文化的創新與傳播,才獲得了真正有意義的發展,並成為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一首旋律、一個概念、一種技術、一段程序、一種風俗,這些都可以在人群中復制擴散並進化發展。基因的進化動輒以萬年為單位,如人類的基因從二十萬年前智人出現後到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大的進化,但這二十萬年的時間裏,人類從非洲一角走到今日稱為地球的主宰,靠的是文化的發展,覓母的進化。道金斯大概不是第一個使用諸如“文明的進化”之類的說法的人,但他第一個指出,這樣的說法不是出於文學性的修辭手法,而是實實在在的覓母生命的進化發展過程。在他以後,覓母生命的概念逐漸得到越來越多學者的重視與認同,許多心理學與社會學者已經開始從科學的角度詳細分析研究覓母的生存特點與進化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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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29 am

八、從基因到覓母

回到我在這一章開頭看似驚人的論斷:人不是一種生命體,而是兩種不同生命交織而成。你現在一定猜到了,我說的這兩種生命體,正是基因與覓母:基因生命與覓母生命共同構成了這個地球上獨一無二的生物體——人。基因塑造了我們的軀體形象智力情緒以及一切內心的感受;而印在腦中、寫在書中、刻錄在電腦內存裏的種種知識與文化,則都是我們祖先創造的並已成為我們自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覓母。這兩種生命相輔相成,共同創造了人類今天的成就。

而人與其他生物的分野,雖然從基因的角度來看沒有什麼真正值得一提的區別,但從覓母的角度,那就確乎是如天壤一般的鴻溝了。

無論會唱歌的黑背鷗還是能使用工具的猿猴,它們的覓母生命的分量微不足道,覓母對它們生活帶來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不會唱歌的黑背鷗或拒絕使用樹枝捉螞蟻吃的猩猩它們的競爭力相信不會有多少改變。

而人類呢?從數萬年前人類開始擁有“文明”開始到現在,在基因上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改變,區區幾萬年的時間對於基因進化來說也實在太短,根本來不及積累足夠的變化。但人類社會卻已經從蠻荒進化到了太空時代!靠得不是基因的進化與突變的積累,也不是某一兩樣能力或者工具的優勝,而是文明的進化、知識的積累,是覓母的進化與積累!這樣的進化與積累使得在人類身上,覓母的分量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甚至可能已經超越了基因的分量了。也就是說,“人”是地球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以覓母為主體的生命形式。

所以人類傲然自稱萬物之靈,不是因為我們的軀體。作為基因生命的馬甲,我們的軀體不但與黑猩猩沒什麼大區別,就是與大象烏龜爬蟲也區別有限,甚至與花草樹木的相比,人類基因與它們的共同之處仍然相當可觀。從基因生命的角度,人的確不過是另一種動物。縱然有智慧,但與恐龍的力量、昆蟲的繁殖力與適應力、鳥的翅膀這些生物界中經歷自然選擇千錘百煉而成的傑出能力相比,最多是各勝擅場,未必能占到多大的優勢。僅僅數萬年前,當時人類先祖的身體智力各方面已經與現代人基本沒有區別了,但面對自然的競爭,人類也仍然不過是與其他動物一樣掙紮求存而已,並沒顯出了不起的優勢。當先人們在虎豹與狼群的威脅下蜷縮於洞穴之中時,智力似乎頗為廉價。

但我們在後面的日子裏如彗星般地崛起了。不是因為我們在這數萬年間變得更聰明,而是因為我們的智慧中孕育了全新的覓母生命。而覓母在區區數萬年中,尤其是最近這個一萬年裏,迅速進化發展,這才帶領覓母的載體——人類——收獲成功。

毫無疑問,人與所有的曾經存在過的生命體都有天塹之隔!因為我們是這個地球上唯一的真正的覓母生命體!是獨一無二特的,萬物之靈。

在生命降生地球40億年之後,生命的進化終於在人類這裏走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覓母不是基因,但她是生命,仍然進化著——更快更強而已。

有人說人類社會到了今天,已經不再使用進化的規律了,因為我們早已脫離了弱肉強食的舊世界。這話也對也不對。的確,人類似乎已經背離了我們作為動物的傳統競爭手段。我們不但不再屠滅失敗的部落,剝奪弱者生存與繁殖的機會,反而幫助弱勢人群,援助失敗國家。成功的發達國家的人口不但沒有增加——如普通的進化規律所要求的——反而陷入低生育率的問題裏,反倒是發展失敗而貧窮落後的民族人口大增,這已經完全違反進化的規律了。當然這主要是因為地球瓶頸導致了發達社會沒有足夠的拓展空間而產生的問題,但還有很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我們在基因層面上的進化對於人類的發展的重要性已經大大下降。與之對應,覓母層面的進化和與之相關聯的生存競爭則沒有一時或歇。亨廷頓的《文明的沖突》正可以為此做註腳——雖然我認為他還是沒徹底分清文明的覓母戰爭與傳統基因戰爭的區別。滅國的戰爭可能不會再出現,但冷戰、反恐等關於“主義”與“文明”的戰爭從來就沒有停過。麥當勞與好萊塢的軍隊在屠滅臭豆腐與皮影戲的戰場上也沒有過仁慈。

與動輒以百萬年為單位的基因進化的速度相比,覓母進化的速度堪稱變態。更可怕的是,覓母進化還在不斷的加速中。哺乳動物在兩億年前從爬行動物進化而來,到今天與它們兩億年前的先祖相比,能力的增強也不過爾爾。鱷魚與獅子競爭起來,縱然不如,卻也相去不遠。可人類社會百十年間的進步就可以用翻天覆地來形容。一百多年前我們都還沒有電,五十年前的電腦還像房子那麼大,只能做點小學算數題。誰也不知道一百年後在覓母進化的主導下,人類的社會能變成什麼樣子,我們又將擁有怎樣的知識與能力;可我能相當肯定地說,一千年後人類的形體、模樣、智力、情感不會有太多變化——這些是在基因的掌控之中。

覓母進化的壓力傳遞到她的載體,人,帶來的是大都市街頭行人匆匆的步履,是流水線上工人揮汗如雨的戰鬥,是職場員工不進則退的搏擊,是科研專利競爭者搶先一步的拼殺。感受著現代社會這樣強度的競爭壓力之余,偶爾放歸林野,眼望非洲草原上恬然信步的斑馬群與不遠處河岸邊酣然熟睡的獅子,誰還會說人類進化的生存競爭已經終止了呢。只是進化壓力由基因進化轉移到覓母進化而已。

而且,近幾十年來,隨著生命科學的發展,人類對基因與DNA的了解越來越深刻,已經積累了相當的操控基因的能力。轉基因植物與動物早從新聞頭條變成了餐桌上的司空見慣。也許在不久的將來,人類可以主動調控自身基因,基因改變不必再有進化的過程來決定,而是由人類的知識、愛好、潮流等等來決定。剛才我說我能相當肯定一千年後人類的形體模樣智力情感,其實我必須得加一句才能安心——如果到那時這些還是由基因控制,還沒有被覓母接管的話。美容整形手術已經改變了許多人造美女的外觀,基因整容搞不好到那時已經可以任意調整人們的形體模樣智力情感了。真到了那一天,基因的進化也就徹底走到了終點。

但特別要註意的是,人類基因進化的終點絕不是人類基因生命的終點!作為基因/覓母共生體的一部分,覓母的發展就是人類基因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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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lung 周日 五月 10, 2015 6:30 am

九、歡喜冤家

我估計一定有讀者註意到我在本章開頭部分有個自相矛盾的地方:開始我說電腦程序不是生命,下一段馬上又說“一段程序”是覓母生命了。有人肯定在抱怨了:這個作者怎麼滿腦子漿糊啊!

好吧,你逮著我了,讓我重新措辭:電腦程序作為一個物理存在不能獨立進化,所以它自己不是生命;但是人們頭腦中的一段程序作為人類思維的產物則可以在我們的文化中傳播、改進、進化,因此它是覓母生命。

這個意思有點兒繞,但我希望表達是:覓母是人類思維的延伸,反過來也會影響人們的思維,但她絕不能脫離人的思維而存在的。所以在覓母與基因的關系當中,覓母生命必定與人的基因生命共生共榮。

電腦程序可以升級進化,從當年的DOS一步步進化成今天的Windows8,其創新的源泉不是來自於芯片上的電信號的自主變異,而是來自這個或那個程序員天才般的靈光一閃或苦苦思索的智慧,所以這覓母的本質其實也是基於人的智慧而來的。

黑背鷗的歌唱能夠成其為覓母而被傳播進化,在於黑背鷗擁有足夠的智力可以記住其他鳥兒的歌聲旋律。而人類能夠以萬物之靈的身份成為今日地球的統治者,也是因為人類的智慧不但可以通過記憶、語言、文字保存傳播覓母的信息,而且通過邏輯推理靈感夢想創造新的覓母,從而滋養覓母的持續繁衍進化。人類社會即使是較原始的時代也擁有許多動物們無法理解的怪異舉動,與基因進化的要求頗不和諧,那些常常就是在為覓母進化提供條件的——比如人類歷史上尊老的傳統就非常獨特,如果不從覓母進化的角度分析,在基因進化的層面是完全沒有先例的。

有智慧會思考,才能有覓母!覓母只能源自於我們的大腦的思考。

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所有的來自大腦的思維都是覓母,畢竟這會思考的大腦,是三十八億年基因生命進化的最高結晶,基因生命對大腦思想的塑造是不可忽視的。狗、海豚、黑猩猩,它們都幾乎沒有覓母的影響,但沒人能否認它們擁有一定程度的思維能力。據說成年狗可以達到兩至三歲孩子的智力水平,這一點養過寵物的人們一定深有體會。

如果說我頭腦中的想法可能有些從基因來,有些從覓母來,那麼它們有什麼區別嗎?

看起來應該很明顯:基因是與生俱來的,覓母是後天學習模仿而來的,所以只要將這兩部分區分開來,也就區分了基因與覓母。比如說,同卵雙胞胎的基因是完全相同的,那麼比較二者,尤其是如果在不同家庭撫養長大的,那麼彼此相同就應該歸基因控制,而不同的則必然屬於覓母。有比如說,如果將一個嬰兒在脫離人類社會的環境中撫養大,那他就不應該擁有任何覓母的痕跡。著名的狼孩原本就可以提供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供研究。可惜狼孩的傳說已經被證明是偽造的,而我也不知道其他可靠的類似實例,所以關於思維在基因與覓母間的分割,目前只能憑想象了。

我猜想,基因對人類行為的調節必然通過激素、神經遞質等生理手段完成。那麼人們的情感相關部分應該是基因主導的:食欲、性欲、愛恨、悲喜,等等。飲食男女這個部分相信大家不會有異議,所有動物都有,當然是基因控制的。但愛情這樣的高貴的美好情感難道不是專屬於人類的?難道不該是歸於覓母嗎?

拋開“高貴”與“美好”這樣的修飾詞,愛情源自荷爾蒙應該是沒有異議的。我說的不是情欲,就是“純純的愛情”。還記得自己還是懷春少年時的情愫,不論是瞥見暗戀對象從窗前走過時的臉紅心跳,還是夜半無人讀小說時看到纏綿處時的心悸——那是真的心臟的悸動。我身體的物理反應都明白地告訴我,體內的某處腺體剛剛分泌了一種什麼物質正影響著我的思想行為。我不確定動物是否擁有“愛情”,但即使“愛情”是專屬於人類的,那種“全身血液沖向頭腦”的體驗也絕對是基因的領域。

我估計其實先人們早就意識到思維的雙重來源。無論漢語還是英語或其他的語言文字,關於我們思考的器官,一向有兩種描述:“心”和“腦”。你可以用“認真用腦子想一想”,也可以“仔細用心體會一下”。我知道對大多數使用者來說,許多時候這兩個意思是混用的,但顯然人們已經意識到,有時我們的思維動用了頭腦,而有時則能明顯感覺到“心跳加速”“血管收縮”等激素反應。那可不可以說,覓母是走“腦”的,而基因對思維的影響是走“心”的?當然,大多數具體的日常思維,我想一定是“心”與“腦”共同完成的。

覓母從我們的頭腦中來,也只能作用於我們的頭腦,通過影響人的思維來行使她的力量。如果說基因生命寄身於核酸RNA的話,覓母就寄身於人的頭腦中。

我一直用奇怪的語氣討論基因生命與覓母生命,儼然像是一對默契合作的好伴侶共同操縱著我們的軀體似的。覓母原本就從基因生命裏誕生出來的,合作默契是最自然不過得了。但既然說她們是兩種生命,那麼她們就一定會有利益與角度不一致的地方,更何況她們還是如此的不同——基因通過繁殖而傳承,覓母可以通過文化傳播的擴增;基因生命已經38億歲,其中的每一個基因往往都是在歷經百萬年的尺度上進化而成的,覓母最多也不過數十萬歲,其中絕大多數甚至只有百十年的歷史;就今天的人類社會而言,38億歲的基因仍然強勢,仍然在掌控人們的喜怒哀樂;剛剛誕生不過百十萬年的覓母正逐漸成長,社會自然等各方面知識的積累正越來越渴望為人們指出覓母選擇的方向。當更年期的基因遇上青春期的覓母,結局就是這人間的一幅幅悲喜劇。

相信大家都讀過裴多菲的這首詩: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感想如何?你可能覺得這首詩講述了理想主義者心中的理想光芒,與現實世界格格不入吧。其實如果拋開這些理想光芒什麼的,我覺得詩作者相當準確的衡量了人類自身的三個最重要東西的價值判斷:個體生存,(基因的)繁殖與傳承,(覓母)文明價值觀。

第一句裏,詩人說的“生命”當然不是我本書中定義的“不死的信息”,而是我們肉體生命的生存。(其實我一直希望創造一個別的詞來表述這兩個不同概念,以免混淆。比如,將傳承於基因與覓母中的不死的信息命名為“真生命”,而將我們平時直接可見的個體的生存稱為“顯生命”。可是人們已經習慣用“生命”這一個詞同時表述兩個概念,所以我暫時也就不刻意標新立異了,只在十分必要的時候再采用這兩個新名詞來區分彼此。)

愛情,這是人類求偶過程的精華部分,是我們基因生命努力進行世代傳承的“詩化”概念。

自由,這是思想的自由。有自由的思想才有自由的創新、自由的選擇,是覓母生命得以生存傳播進化的關鍵所在。

所以全詩的解讀如下:顯生命的個體生存固然重要,基因真生命的有效傳承價值更高;可是(對於人類而言)比起覓母生命的生存與發展,這二者的重要性就大大不如了。

看來,裴多菲早在人類發現DNA與基因之前,早在覓母的概念被提出之前,就樸素地認識了人的生命本質,不能不讓人敬佩!當然,我在詩人離世近兩個世紀之後成功解讀“裴多菲密碼”,也功不可沒。呵呵。

裴多菲是上了歷史的大人物,他的選擇當然與他的身份有關——大人物的創作、功績、思想能使他名垂千古,自然會覺得覓母重要。又或者是他做出的選擇決定了他最終獲得的成就?而我們做為普通人的選擇呢,每個人都和他一樣嗎?

要說普通人,喜歡詩歌這種高大上的東西的還是少數,群眾們喜聞樂見的是各種笑話段子。有這麼個段子,我估計大夥都聽過。說啊,一個小夥子,有三個姑娘追求他,他拿不定主意選哪一個,於是拿出一萬塊錢分別交給三個姑娘來測試一下,三個姑娘的表現充分表現了她們各自的美德:有的把錢存起來——節儉,有的用來買小夥子需要的東西——關愛,有的用來投資盈利——理財。最後小夥子的選擇大家都是知道得了,他毫無意外的選了那個胸大的。

這個笑話裏,姑娘們表現的美德,種種都是在現代社會和她們未來家庭裏會很有價值的優秀的覓母,可在這個小夥子這兒,還是沒能敵得過按石器時代標準選擇出來的“優秀”基因。無奈。

這兩個例子其實都只是調侃,因為我知道,你們不需要我舉任何例子——顯生命、真生命與覓母的合作沖突無時不在,每個人的身邊都有大票的故事發生著,大到是舍身取義還是茍且偷生,小到是馬上幹活還是偷懶休息。我不知道具體哪種情況下該做何選擇,不同的人可能會做出不同的選擇。這正是生物多樣性大顯身手的地方。就我個人而言,我希望每個人都活得自在一些,快樂一些,所以我勸告大家看清真相:生命是如此的宏大,多少基因備份在別人身上,無數覓母潮起潮落,你我是如此的渺小,能在任何一個方向上做出一點點貢獻,或傳承教養子女、或傳播某個思想、只要你認為是正確的,都不妨全力去做,如果忠孝不兩全,也不必糾結,依本心選一個就好,至於舍棄的那些,就讓別人去做吧。進化之手自然會為我們找到平衡。這是對擁有充分多樣性的個人而言。對於人類社會這個整體,考慮到文明一體化造成的進化失效,我就遠沒有這樣的坦然了。

即使從個人角度,我仍然希望你了解自己的生命和她的來龍去脈,因為你有權知道你的選擇對於你的生命的真實含義。基於對事實的認知與對規律的了解而作出的選擇一定是更有效的,至少可以避開明顯的陷阱。而面對地球瓶頸中的人類社會,錯誤的社會理論與實踐的選擇可能是完全昧於生命規律的。而筆者寫作的主旨,也正是厘清這種種事實與規律,以圖幫助個人以致人類社會不至於無謂地迷失了方向,在這個地球瓶頸的生死關頭尤其如此。

有人說了,你這裏說了半天覓母基因,還兩種生命什麼的,這麼故作高深有必要嗎?其實不就是人的雙重屬性——生物屬性(或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嘛。一百年前早就討論濫了。

當然我是不會承認“基因與覓母”這樣的概念是沒有意義的。比起將人的行為分為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這樣的觀察角度,“覓母和基因”這樣的概念強調指出了這樣的“屬性”本身具有的“生命”本質。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就可以從生命競爭與進化的角度來觀察人的生物屬性與社會屬性的沖突與統合,可以更準確的理解這些問題的本質,更好的分析預測人與人類的行為及其後果。但是我得說,對我不過拾人牙慧的指責其實從某個角度看也頗有見地。如果人的基因與覓母的雙重性是事實的話,我本來就不應該是第一個這個事實的人,道金斯也不是。就像千年前的人們即使不了解“印度板塊與太平洋板塊之間的擠壓形成造山運動導致青藏高原板塊隆起使得東亞的河流普遍自西向東匯入大海”的科學事實,也不妨礙他們做出“日月西歸水東流”的結論。事實上,古今中外不同時代不同流派的學者們的確早就看到了覓母與基因生命對人的不同影響,並在各自的基礎上做出了自己的解讀。將其分為生物屬性與社會屬性不過是其中的一種觀察而已。比如說,中國宋明儒宗討論“存天理滅人欲”“知行合一”,道家說“絕聖棄智,復歸於嬰兒”,基督教討論“神性與人性”“七宗罪”,這種種問題都可以在基因與覓母的區隔中找到源頭。

相信對於有誌研究覓母與基因的人們來說,不同文化古代學者的觀察應該可以提供相當有益的參考。而則我不打算在這裏對覓母做更詳盡的分析了。一方面,關於覓母的研究在學術界也還只是剛起步,其實沒有太多可靠的科學結論可以與大家分享的,另一方面,覓母生命自己也還處於生命發展的初級階段,遠未定型。覓母傳播與進化的規律想必擁有自己的特點,還有待全體人類共同創造。說白了,就是我也不懂,就不露怯了。

本章的人生思考

這第二部的文字,題目叫“生命”。到目前為止,我們介紹的是生命的本質,以及人的基因與覓母的雙重性。希望以此為端,你可以開始了解自己生命存在的意義,可以確定人生的大目標。

生者不死,生命的核心就是要活下去。如果你從前誌向高潔,覺得人不能只圖茍活於世,得有更高的追求,希望你讀了這章以後能了解,作為生命,活下去,千萬年億萬年地對抗死亡,是一件多麼了不起的事情。這完全是驚天動地的不折不扣的奇跡啊!宇宙間再也找不出比這個更偉大的事業了。“活下去”的願望是一切生命存在的基石!而所有因懷疑這一點而失去了這個動力的生命體(相信一定不少)不是已經滅亡就是必然滅亡,所以我也就沒必有與之辯論的必要了。“活下去,沿著進化的道路活下去!”這樣的吶喊聲在數十億年的時間裏,在每一次瀕臨絕境而成功求存的戰鬥裏,深深地融入了生命的核心,從來沒有動搖過,早已成為包括人類在內的每一個現存的生命體的終極目標與意義所在!

但是,我們更應該理解,需要不惜代價“活下去”的不是你我這具皮囊,而是駕馭著皮囊的真正生命——“基因”與“覓母”。因此我們人類的一切行為、一切思考、一切價值判斷、一切經濟政治社會活動,都必須在這個天平上衡量才有意義。所以,基因說的其實是:“活下去,讓我的孩子活下去!”;覓母說:“活下去,讓我的思想活下去”。

生者不死,這也是我這本書的基石之一。而在對抗死亡的道路上,生命是通過達爾文式進化才擁有了這個奮力掙紮求生的機會的。所以,不論是站在基因還是覓母生命的角度,要想了解人類的本源,分析人類的未來,我們都必須了解進化的基本規律。考慮到基因有四十億年的進化史,早已是與死神共舞的戰場上的資深戰士,擁有豐富的經驗教訓和大量的歷史資料。這些資料許多就記錄在各種地球生物體的基因庫中,等待我們去閱讀、去分析;而覓母只有二十萬年,雖然她已經展示了超越基因的強大力量,但就生命進化的歷程而言,的確還處在非常幼稚的階段,而且目前研究成果也太少,所以要想了解進化的規律,做到“以史為鑒”,我們還是先從基因的歷史著手,看看基因是怎樣做到“不死”的吧。
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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